李元璋

金海陵王正隆元年(1156)中舉,任西北路招討知法,因有政績,升左三品校法,歷任石城縣主簿、豐潤縣丞、山東夏津縣令,金章宗泰年間,吏部考察吏績時,被山東舉薦為吏治賢能第一。

基本信息

金海陵王正隆元年(1156)中舉,任西北路招討知法,因有政績,升左三品校法,歷任石城縣主簿、豐潤縣丞、山東夏津縣令,金章宗泰年間,吏部考察吏績時,被山東舉薦為吏治賢能第一。

史載

“章宗特旨宣問,璋奏正綱紀、近忠直、遠邪佞數事,上嘉納之”。於是提升他為吏部尚書,官至少中大夫、上護軍府、隴西郡開國侯,食邑兩千戶,實封百戶,賜紫金魚袋。其兄李元道,詞賦進士,官至節度判官,祀鄉賢。其有四子五孫,長子邦基,為榛子鎮監酒;次子邦秀,為忠顯校尉;三子邦彥,為平州觀察推官;四子邦獻,以文字科出身,授元平灤路副都總管。孫李緯,官至警使;李纓,官至千戶;李綱,惠州同知;李經,元帥府鎮撫;李繪,敦武校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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