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保山[河北省灤平縣公安局控告申訴科科長]

李保山[河北省灤平縣公安局控告申訴科科長]

男,1945年6月生,河南省林州市人。中共黨員,1963年在中國人民解放軍4603部隊服役。1968年轉業到河北省灤平縣公安局,歷任刑警隊隊長、治安科科長、辦公室主任等職務,現任河北省灤平縣公安局控告申訴科科長。另外還有北京化工大學教授李保山和浠水縣紅蓮養雞專業合作社社長李保山

從警30多年來,在刑警隊工作18年,曾破獲過588起重、特大刑事案件。在辦公室工作8年,主抓機關建設,蓋起了7800平方米的家屬樓和3800平方米的辦公樓。從事控告申訴工作以來,先後受理的858件次信訪和控告申訴案件全部查結。其中上級要結果的158起案件都按時按要求上報了結果。1997年以來,解救被拐賣婦女12名,有11名違法人員受到了法律追究。幫助上訪民眾做好事26件次,幫助重慶市於大模同志找到了離散11年之久被人販子拐賣的姐姐於大蓉;幫助雲南三台水文站職工高美英牽上母子離散18年後相認的紅線。多年以來為生活困難的上訪戶解囊相助千元之多。建立信訪信息員338名,糾正執法過錯7起。使該縣成為無民眾信訪集案先進縣,縣公安局連續三年被評為河北省公安信訪文明視窗先進單位。控申科被河北省精神文明委員會批准為三星級文明視窗單位。1984年被評為承德地區政法系統先進工作者。1987年被灤平縣委、縣政府記功獎勵。1988年被灤平縣委、縣政府記大功獎勵。1990年被評為灤平縣優秀共產黨員、模範工作者。1994—1998被評為河北省公安信訪先進工作者。1998年被記三等功一次,二等功一次,被評為承德市政法系統先進工作者、河北省嚴格執法、熱情服務先進個人、河北省政法系統先進個人、全國公安信訪工作先進個人。1999年再次評為嚴格執法先進個人,被省公安廳記二等功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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