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良[邢台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

李俊良,男,漢族,1958年8月生,河北清河人,1976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4年2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科學社會主義專業畢業,黨校在職研究生學歷。曾任邢台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2018年5月,李俊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018年8月,依法被雙開。

基本信息

個人履歷

1974.02—1977.02,清河縣下鄉插隊知青
1977.02—1977.10,清河縣廣播局科員
1977.10—1985.10,清河縣委辦公室科員
1985.10—1985.12,清河縣連莊鎮黨委副書記
1985.12—1987.04,共青團清河縣委副書記(1983.08—1986.07在河北大學中文系漢語言文學專業函授學習)
1987.04—1989.11,共青團清河縣委書記
1989.11—1992.12,清河縣黃金莊鎮黨委書記
1992.12—1994.08,清河縣政府辦公室主任、機關黨委書記
1994.08—1998.01,內丘縣副縣長
1998.01—2000.02,內丘縣委常委,副縣長(分工政府常務工作)
(1995.08—1998.07,在中央黨校函授黨政專業學習)
2000.02—2002.03,內丘縣委副書記,副縣長(分工政府常務工作)
(1998.09—2001.07,在中央黨校在職研究生班科學社會主義專業學習)
2002.03—2006.02,內丘縣委副書記,縣長
2006.02—2010.11,邢台市橋東區委書記
2010.11—2012.04,邢台市水務局局長、黨組書記
2012.04—2014.02,邢台市水務局局長、黨委書記
2014.02—2017.04,邢台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2017.04—換屆不再提名

人物事件

涉嫌違紀

2018年5月9日,根據河北省紀委監察廳網站訊息,邢台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李俊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8年8月23日,經河北省委批准,河北省紀委監委對邢台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李俊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經查,李俊良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長期占用公物歸個人使用,違規借用下屬企業車輛;違反工作紀律,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不力,干預插手工程項目招投標工作。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和相關企業謀取利益並索取、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李俊良身為黨員領導幹部,違背黨的宗旨,理想信念喪失,私慾膨脹,大搞權錢交易,破壞任職單位政治生態,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違法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監委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李俊良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財物移送省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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