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渠

李俊渠

李俊渠,男,漢族,1954年12月生,河北饒陽縣人,中央黨校在職研究生法學專業畢業,碩士學歷,1976年8月入黨,1969年10月參加工作。 2007年12月2日,河北省委組織部向全省通報:根據民眾舉報,河北省委對河北省省長助理、省政府黨組成員李俊渠違反換屆紀律的問題進行了嚴肅查處,李俊渠被免去省長助理、省政府黨組成員職務。

基本信息

履歷

1969.10——1972.12,河北省邢台冶金機械廠職工;

1972.12——1978.04,北京軍區通訊訓練大隊學習,班長、團支部副書記;

1978.04——1983.03,河北省邢台地區農機局財務科、辦公室科員;

1983.03——1985.07,石家莊地區機械局工會副主席;

1985.07——1988.07,中共河北省元氏縣委常委、組織部長;

1988.07——1989.11,中共河北省元氏縣委副書記、組織部長;

1989.11——1992.01,中共河北省元氏縣委副書記、縣長;

1992.01——1994.08,中共河北省元氏縣委書記(其間:1993.02—1993.07中央黨校進修學院經管專業學習;1993.09—1995.12中央黨校函授學院經管專業學習);

1994.08——1996.02,中共石家莊市郊區區委書記;

1997.12——1998.02,中共河北省衡水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其間:1996.09—1997.09參加中央黨校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1996.09—1999.07中央黨校在職研究生法學專業學習);

1998.02——2003.01,中共河北省衡水市委副書記、市長;

2003.01——2006.07,中共河北省衡水市委書記;

2006.07——2007年11月,河北省省長助理。六屆河北省委委員。

2007年12月——因違反換屆選舉紀律,被河北省委免去省長助理、省政府黨組成員職務。

被免職

2007年12月2日,河北省委組織部向全省通報:根據民眾舉報,河北省委對河北省省長助理、省政府黨組成員李俊渠違反換屆紀律的問題進行了嚴肅查處,李俊渠被免去省長助理、省政府黨組成員職務。 河北省委組織部在通報中說,總的看,河北省換屆風氣是好的,換屆工作進展是順利的,絕大多數領導幹部能夠講黨性、顧大局、守紀律,正確對待個人進退留轉、正確對待幹部民眾的選擇。但也有少數幹部心浮氣躁,為了職務升遷,違反換屆紀律,在幹部民眾中造成了不良影響,損害了黨的形象。 根據民眾舉報,河北省委對李俊渠違反換屆紀律的問題進行了嚴肅查處。據調查,李俊渠在河北省級人大、政府、政協領導班子換屆考察之前,採取打電話、當面拜訪、請客、送禮品等方式拉推薦票,違反了換屆紀律。河北省委決定,免去李俊渠同志的省長助理、省政府黨組成員職務,責令其作出深刻檢查。

河北省委組織部在通報中提出,全省各級領導幹部一定要引以為戒,從中汲取深刻教訓,堅決防止此類問題再次發生。今後一個時期,河北省市兩級換屆工作將進入選舉階段,必須進一步嚴明換屆紀律。要按照中組部和省委要求,採取更加有力的措施,進一步加大換屆工作監督力度,進一步做好民眾舉報查核工作,進一步加強思想政治教育,努力營造風清氣正的換屆環境。

最新情況

李俊渠已出任河北省國資委駐河北鋼鐵集團監事會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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