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美平

朱美平,曾任鶴峯縣教育局黨組成員、教育(科技)局副局長。2017年11月,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

基本信息

個人履歷

曾任鶴峯縣教育局原黨組成員、教育(科技)局副局長。

人物事件

2017年11月,經鶴峯縣委批准,鶴峯縣紀委對鶴峯縣教育局原黨組成員、縣教育(科技)局副局長朱美平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朱美平違反政治紀律,干擾、妨礙巡察工作,打探案情,偽造銷毀證據;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下屬及管理對象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遊,違規領取獎金;違反組織紀律,個人決定重大問題,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拒不執行黨紀處分決定;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反民眾紀律,強行攤派學校向學生推行商業保險和教輔資料;違反工作紀律,履行分管工作主體責任不力,違反規定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的承發包;違反生活紀律,追求低級趣味;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

朱美平身為教育局黨員領導幹部,本應為人師表,遵紀守法,但其理想信念喪失,黨性觀念和法紀意識淡薄,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嚴重損害了教育系統形象,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縣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縣委批准,決定給予朱美平開除黨籍處分,由鶴峯縣監察局報鶴峯縣政府批准給予行政撤職處分,降為科員,收繳其違紀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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