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綱[清代官員]

朱綱[清代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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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綱字子驄,由貢生捐受兵部主事,擢雲南巡撫,有《蒼雪山房稿》 。

清朱綱、朱緗、朱絳合撰《棣華書屋近刻》。朱綱與兄朱緗學詩於王士禎 。

朱綱(約1674~1728)字子驄。清代濟南歷城人,朱宏祚之子。自幼隨父宦遊四方,講求經世之學。13歲時補高唐州諸生,後捐得兵部武庫司主事之職。父母去世,朱綱服喪停職,服喪期滿補原官職,後轉任刑部江西司郎中、天津道副使。因晉見皇帝時奏對稱旨,於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擢直巡道。兩年後,調任河南按察使,平反許多冤案。雍正元年(1723年),調任湖北按察使,旋又調任湖南布政使。在湖南期間,興利除弊,頒布崇尚節儉、慎於用人等六條訓令以約束屬吏。朱綱往來於洞庭湖,目睹覆舟之慘,命置十餘艘救生船分布於九馬嘴、布袋口等險要地帶,以備不測。

雍正五年(1727年),朱綱晉升為雲南巡撫。時正值西藏用兵,朱綱盡忠職守,保持了地方秩序穩定。後調任福建巡撫。雍正六年(1728年)病卒。詔加兵部尚書銜,謚“勤恪”。歸葬濟南城東祝甸莊。曾師從王士礻真,能賦詩,著有《濟南草》、《蒼雪山房稿》。又長於法醫,著《檢屍考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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