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永兵[浙江省仙居縣原政協主席、原黨組書記]

朱永兵[浙江省仙居縣原政協主席、原黨組書記]
朱永兵[浙江省仙居縣原政協主席、原黨組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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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永兵,男,漢族,1965年10月出生,浙江仙居人,大學學歷。1984年8月參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浙江省仙居縣政協主席(正處級)。

2018年11月13日違紀違法被查。 2018年12月被開除黨籍和開除公職。 2019年1月被依法逮捕。

人物履歷

1984.08——1989.04 仙居縣食品公司幹部,副股長,副經理

1989.04——1991.01 仙居縣商業局局直屬黨委委員、人秘股長

1991.01——1996.03 仙居縣委組織部辦公室主任,幹部科長

1996.03——2000.07 仙居縣委組織部副部長,1997.07兼任縣直黨工委書記

2000.07——2002.12 仙居縣委辦主任(其間:2002. 04——2002.12掛職任溫嶺市澤國鎮黨委副書記)

2002.12——2003.04 仙居縣委常委、辦公室主任

2003.04——2004.02 仙居縣委常委、辦公室主任,仙居新區開發管委會主任、黨組書記

2004.02——2010.04 仙居縣委常委、仙居新區開發管委會主任

2010.04——2016.11 仙居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2016.11——2017.02 仙居縣政協黨組書記

2017.02——2018.12 仙居縣政協主席、黨組書記

2018.12 免去仙居縣政協主席、黨組書記職務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8年11月13日,據浙江省紀委監委網站訊息:仙居縣政協主席朱永兵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8年12月27日, 據浙江省紀委省監委網站訊息:2018年11月,經中共台州市委批准,中共台州市紀委、台州市監委對仙居縣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朱永兵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監察調查。

經查,朱永兵違反政治紀律,偽造證據,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受禮;違反組織紀律,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任用中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股權,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饋贈和旅遊安排;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朱永兵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宗旨意識,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情節嚴重,且在十八大之後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台州市委批准,中共台州市紀委、台州市監委決定給予朱永兵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朱永兵違紀違法所得;將朱永兵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審查調查期間,朱永兵在本人撰寫的懺悔錄中剖析,其黨性不強,心態失衡,交友不“清”,家風不嚴,嚴重違紀違法,給黨、社會和家庭造成了極大危害。朱永兵深刻反思,表示知罪、認罪、悔罪、贖罪,重新做人,悔過自新。

依法逮捕

2019年1月4日,據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網訊息:朱永兵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台州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審查,台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犯罪嫌疑人朱永兵決定逮捕。案件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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