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學玖

朱學玖烈士 朱學玖(1897-1930.8),人。1927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江西省于都縣 大革命時期,1926年春,領導于都縣橋頭鄉農民反對北洋軍閥政府收繳“鴉片稅”,並因此被捕入獄。1927年3月赴南昌,入國民革命軍第3軍軍官教育團學習。參加南昌起義後,被派回於都從事農民運動,當選為中共於都支部中心支部幹事會幹事、於都臨時縣委委員、中共橋頭支部書記。

基本信息

土地革命戰爭時期,1928年3月與鐘聲樓一道領導橋頭農民暴動,任總指揮,暴動失敗後率部分隊伍轉移興國縣樟木山一帶堅持鬥爭。4月成立於北游擊隊,任黨代表。6月領導成立贛南工農革命軍第15縱隊,任黨代表,率部在興國、於都等地發動民眾,建立紅色政權,開展游擊鬥爭,並任於北特區革命委員會常務委員。12月20日與紅2團一道攻克興國縣城,並協助中共於北特區委建立了贛南紅軍第16縱隊。1929年2月任贛南紅軍獨立第4團第1連黨代表,後隨部轉戰吉安、興國、於都等縣,領導組建了於北游擊隊第9、10大隊,同年冬任贛南紅軍第27大隊政治委員。1930年5月任贛南暴動總指揮部參謀長。同年8月,因肅反擴大化在贛縣江口鎮被錯殺,時年33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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