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詐欺的形式
本票也是國際結算的重要支付憑證。詐欺分子常常利用本票進行各種詐欺活動,其主要詐欺形式有:①偽造/假冒本票詐欺、②塗改/傳真本票詐欺、③假證實/擔保/保兌本票詐欺。
①偽造/假冒本票詐欺
(1)偽造/假冒本票詐欺的定義
“偽造/假冒本票詐欺”,意指詐欺分子刻意偽造本票出票人簽字或假冒本票出票行名義,並捏造事實,企圖騙取國內企業的出口貨物或手續費。
(2)偽造/假冒本票詐欺的特點
這種詐欺一般有如下特點:
1.出票人簽名與印簽不符,有模仿跡象;
2.票據要素不全,內容錯漏百出;
3.紙質較薄,油墨較淡;
4.票據填制方法不合常規;
5.所偽冒之出票行大多為中銀集團成員或與其有密切關係之銀行。
②塗改/傳真本票詐欺
(1)塗改/傳真本票詐欺的定義
“塗改/傳真奉票詐欺”,意指詐欺分子利用從銀行購買的小額本票,塗改成大額本票,或採用本票傳真件,謊稱預付定金或貿易融資,以騙取國內企業的出口貨物或反擔保費。
(2)塗改/傳真本票詐欺的特點
這種詐欺通常有如下特點:
1.出票行為某一國際著名銀行或年鑑上無法查到之銀行;
2.出票人簽名許可權與印鑑冊規定不符;
3.票面有塗改痕跡,或以傳真件出現;
4.票據內容欠缺,文義含糊不清;
5.金額巨大,以詐取暴利。
③假證實/擔保/保兌本票詐欺
(1)假證實/擔保/保兌本票詐欺的定義
“假證實/擔保/保兌本票詐欺”,意指詐欺分子在提供假本票前提下,為取得持票人或兌付行的信任,蓄意偽造某一銀行的證實函電、或擔保書或保兌通知,以達到騙取銀行票款或企業財物的目的。
(2)假證實/擔保/保兌本票詐欺的特點
這種詐欺往往有如下特點:
1.出票行為偽造或假冒之銀行;
2.本票加發某一銀行的證實電或隨附擔保書或保兌函;
3.所選擔保行或保兌行一般為國際性大銀行;以增加欺騙性;
4.本票金額較大,關係錯綜複雜;
5.詐欺分子打著貿易或投資的幌子,行騙國內企業和銀行。
本票詐欺的防範
第一、認真核實本票的真實性,把好識別偽冒本票的第一關。印鑑、密押是聯行、代理行之間處置業務的重要控制檔案,是鑑別銀行票證真偽的有效手段。因此,對於國外銀行本票及其函電,必須仔細核對印鑑或密押,如有不符,應立即去電查詢,經查實後,來電來函方可生效。對於金額較大的本票,即使印鑑相符,仍應謹慎對待,可電請出票行加押證實,以防偽冒。
第二、嚴格審核本票的各項要素,不可放過任何疑點。假票畢竟是假票,即使最高明的詐欺分子,也難免在其偽冒本票上露出破綻。因此,銀行在兌付本票時.只要細心查閱,就會發現疑點,找到其蛛絲馬跡。不少本票詐欺案之所以被及時識破,就是因為銀行能抓住疑點,一查到底,最終使其原形畢露。反之,若嫌麻煩,掉以輕心,則必給詐欺分子以可乘之機,讓其行騙得逞。
第三、必須加強企業防詐意識的宣傳,提高其識別詐欺的能力。金融詐欺人多集中於票據詐欺(包括本票詐欺)上,故銀行應充分發揮其在金融領域的專業特長,抱著為國家和企業避免或減少損失的態度,深入企業,結合實際案例,廣泛開展防詐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提高企業人員鑑別假票,防範詐欺的知識和能力,使詐欺分子無隙可乘,美夢落空。
第四、建立和健全銀企各方相互協作配合的防範體制,及時打擊和扼制本票詐欺活動。面對日益增多的本票詐欺案件,建立和健全一套完善的防範體制是非常必要的。這一體制應包括兩部分:一是銀行和企業各自獨立的防範制度,如設定專人審核和經辦制度,以及登記、查詢和報告制度;二是銀企各方相互溝通,一致對外的防範制度。亦即銀行、企業及公安、司法等有關部門應加強聯繫,密切配合,及時反饋信息。一經發現詐欺分子的行蹤及可疑情況,則必須立即行動,攜手協作,共同對付和遏阻本票詐欺活動,堅決把詐欺分子繩之以法,確保銀行和企業資金、財產的完整無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