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天下霸唱”筆名來源於網路遊戲,原名張牧野,性別男,天津人,學美術出身。《鬼吹燈》系列探險小說的作者。
天下霸唱1978年在瀋陽出生,在內蒙古長大,父母都是物探隊的職員。物探隊屬於當時的地礦部,用物理方法去勘探各地礦藏,他就在物探隊的大院裡長大,當地精緻的古墓激起了天下霸唱的好奇心,使他產生了濃厚的興趣。
工作之後,天下霸唱在山西接觸了很多礦主。礦主十分迷信風水學,因此天下霸唱接觸了許多風水先生,了解了許多風水知識。
畢業後的天下霸唱做著一份投資工作,買賣著各種期貨。但天下霸唱的工作並沒有多少起色,於是開始了自己的創作生涯,他的起點是天涯論壇的蓮蓬鬼話版塊,第一部作品是《凶宅猛鬼》,改編自他一個朋友的親身經歷。
天下霸唱在天涯走紅之後,與起點中文網簽訂了協定,正式開始了寫手之旅,《鬼吹燈》就此誕生。2010年10月上旬以總價1000萬元簽約北京新華先鋒文化傳媒有限公司。
其創作的《鬼吹燈》系列風靡華語世界,是繼金庸等人的武俠作品以來,在華人圈傳播最廣的小說。天下霸唱的創作將東方神秘文化與世界流行文化元素融為一體,為類型小說打下了深深的中國烙印。
他的小說所關注的,永遠是人在充滿未知的環境中的思考與行動。跌宕起伏的故事,古老的傳承,神秘的遺蹟,兄弟間的情誼,生死無常,加之幽默精練的語言、豐富多彩的民間文化、使他的文字構建出另外一處“江湖”。
2017年2月,第二屆網文之王評選中位列百強大神。
人物作品
《鬼吹燈》系列
名稱 | 出版 |
《鬼吹燈之精絕古城》 | 安徽文藝出版社(2006-9) |
《鬼吹燈之龍嶺迷窟》 | 安徽文藝出版社(2006-11) |
《鬼吹燈之雲南蟲谷》 | 安徽文藝出版社(2006-11) |
《鬼吹燈之崑崙神宮》 | 安徽文藝出版社(2006-12) |
《鬼吹燈II之黃皮子墳》 | 安徽文藝出版社(2007 -7) |
《鬼吹燈II之南海歸墟》 | 安徽文藝出版社(2007-10) |
《鬼吹燈II之怒晴湘西》 | 安徽文藝出版社(2007-12) |
《鬼吹燈II之巫峽棺山》 | 安徽文藝出版社(2008-4) |
《鬼吹燈之牧野詭事》 | 金城出版社(2010-11) |
註:南方都市報連載短篇專欄《牧野之章》,2010年10月出版合集,更名為《牧野詭事》。這是本糅合了現實和虛構、盜墓和探險的小說。故事中融入了作者親身經歷的奇聞軼事,充滿了幻想色彩,體現了中國傳統文化的博大精深和作者豐富的想像力。正如作者天下霸唱自己所言:沒有這本書,就沒有《鬼吹燈》。
《謎蹤之國》系列
名稱 | 出版 |
《謎蹤之國之霧隱佔婆》 | 安徽文藝出版社(2009-5) |
《謎蹤之國之樓蘭妖耳》 | 安徽文藝出版社(2009-10) |
《謎蹤之國之神農天匭》 | 安徽文藝出版社(2010-6) |
《謎蹤之國之幽潛重泉》 | 安徽文藝出版社(2011-2) |
《天坑》系列
名稱 | 出版 |
《天坑鷹獵》 | 中國文聯出版社(2017-08) |
《天坑追匪》 | 中國文聯出版社(2018-11) |
《崔老道》系列
名稱 | 出版 |
《崔老道捉妖之夜闖董妃墳》 | 中國文聯出版社(2018-01) |
《崔老道傳奇:三探無底洞》 | 中國文聯出版社(2018-12) |
其它作品
名稱 | 出版 |
《迷航崑崙墟》 | 百花洲文藝出版社(2008-8) |
《金棺陵獸》(原版名稱《賊貓》) | 安徽文藝出版社(2008-10) |
《死亡循環》 | 作家出版社(2010-6) |
《死亡循環之二:門嶺怪談》 | 作家出版社(2011-8) |
《謎中謎:天誅》 | 金城出版社(2011-1) |
《我的鄰居是妖怪》 | 湖南人民出版社(2011-11) |
《河神1·鬼水怪談》 | 安徽文藝出版社(2013-2) |
《鬼不語》 | 湖南人民出版社(2013-1) |
《無終仙境》 | 江西教育出版社(2014-4) |
《摸金校尉之九幽將軍》 | 群言出版社(2015-12) |
《凶宅猛鬼》 | 暫未出版 |
《摸金玦之鬼門天師》 | 中國文聯出版社(2016-11) |
《天坑鷹獵》 | 中國文聯出版社(2017-08) |
《崔老道捉妖之夜闖董妃墳》 | 中國文聯出版社(2018-01) |
《火神》 | 北京聯合出版有限公司(2018-05) |
合著作品
名稱 | 出版 |
《墨客》 | 灕江出版社(2013-5) |
人物事件
2016年1月7日,小說《鬼吹燈》作者張牧野認為電影《九層妖塔》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權,將中國電影股份有限公司、《九層妖塔》導演陸川訴至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北京西城法院宣布已立案受理該案。
原告張牧野(筆名“天下霸唱”)訴稱,《鬼吹燈》系自己創作的文學作品。中影公司和陸川將《鬼吹燈之精絕古城》改編拍攝成電影,並於2015年9月以《九層妖塔》之名在全國各大院線放映。電影《九層妖塔》的故事情節、人物設定、故事背景均與原著相差甚遠,超出了法律允許的必要的改動範圍,社會評價極低,構成對原著的歪曲和篡改,給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傷害,侵犯了原告的保護作品完整權,故請求法院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並賠償損失100萬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