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晚事件

未晚事件

未晚事件2003年至2004年,發生的針對蒙牛的惡性不正當競爭案“未晚事件”,其製造者是“北京未晚品牌(國際)傳播機構”,該公司是伊利集團的合作公司。公安機關查獲了多份伊利集團與該機構簽署的契約,其中一份由伊利集團某高管簽署。契約中,雙方約定,伊利集團付給後者444.3萬元,用以實施所謂的“伊利集團號外行動整合公關傳播”,裡面共有6次行動方案(五次得逞,一次未遂),分別是:(1)“霹靂”行動;(2)“雷霆”行動;(3)“航空奶”行動;(4)“廣告標王”行動;(5)“號外”行動;(6)打擊“概念行銷”整合行動。合用總額高達592.17萬元。

簡介

未晚事件未晚事件

未晚事件2003年至2004年,發生的針對蒙牛的惡性不正當競爭案“未晚事件”,其製造者是“北京未晚品牌(國際)傳播機構”,該公司是伊利集團的合作公司。公安機關查獲了多份伊利集團與該機構簽署的契約,其中一份由伊利集團某高管簽署。契約中,雙方約定,伊利集團付給後者444.3萬元,用以實施所謂的“伊利集團號外行動整合公關傳播”,裡面共有6次行動方案(五次得逞,一次未遂),分別是:(1)“霹靂”行動;(2)“雷霆”行動;(3)“航空奶”行動;(4)“廣告標王”行動;(5)“號外”行動;(6)打擊“概念行銷”整合行動。合用總額高達592.17萬元。據這份材料顯示,這6次行動方案中明確提出針對蒙牛乳業的打擊方針:“擒牛”、“鬥牛”、“打牛”,最後把“猛牛”變成“病牛”直至“死牛”。其行動採取的主要手段是,以支付“廣告費”的名義購買版面、收買記者,發表詆毀蒙牛的虛假新聞。經公安機關調查,整個行動發表文章數百篇,涉及媒體上百家。在該事件中,“未晚”總經理等3人被刑事拘留。

業內看法

“夜間先在網路發酵,白天進入媒體視野,這一披露策略並不簡單,要說沒有推手策劃,恐怕也說不過去。”而一些網友則表示,“伊利哥大戰蒙牛哥,搬張沙發看戲!”還有業內人士表示:“‘未晚事件’並不是新發生的事情,乳業界相互抹黑早已經不是新聞,這種伎倆司空見慣。乳業亂象由此可見一斑,如果蒙牛伊利繼續交火,恐怕會牽扯出更多企業,並揭出更多行業內幕。”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表示,“未晚事件”之前就有人說過,早在2006年出版的寫“牛根生和蒙牛”的《蒙牛內幕》一書中就已經提及,當年涉及此案的人也早已經做了處理。

相關企業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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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晚事件”是由當時伊利集團液態奶的主要負責人潘主謀,並親自操作;事發後,鄭俊懷還保過他;但鄭和他兩人產生矛盾後,鄭曾拿著相關材料控告過他;未晚事件的案子至今未撤,仍懸在那裡,等待處理!近年來,蒙牛集團曾多次遭遇類似的誹謗事件。其中,經公安機關查實,2003年到2004年間,伊利集團曾花費超過590萬元,僱傭公關公司對我公司進行攻擊。兩年間,伊利集團委託其合作公司北京未晚品牌(國際)傳播機構(以下簡稱“未晚”),採取購買媒體版面等方式,廣泛製造並傳播蒙牛負面信息。經公安機關查實,在所實施的5次行動中,雙方共簽署契約款總額592.17萬元,在全國11個省會城市的平面媒體及網路發表詆毀蒙牛乳業文章數百篇。事發後,“未晚”總經理楊XX等3人曾被刑事拘留。在公安機關查獲的多份伊利集團與該機構簽署的契約中,其中的一份契約里,雙方約定,伊利集團付給後者444.3萬元,用以實施所謂的“伊利集團號外行動整合公關傳播”。呼和浩特和北京多地公安機關在偵查中發現,所謂的“伊利集團號外行動整合公關傳播”中,共有6次行動方案(五次執行,一次未執行),分別是:(1)“霹靂”行動;(2)“雷霆”行動;(3)“航空奶”行動;(4)“廣告標王”行動;(5)伊利“號外”行動;(6)打擊“概念行銷”整合行動。契約總額高達592.17萬元。這6次行動方案明確提出針對蒙牛乳業的打擊方針:“擒牛”、“鬥牛”、“打牛”,最後把“猛牛”變成“病牛”直至“死牛”。其行動採取的主要手段是,以支付“廣告費”的名義購買版面發表詆毀蒙牛的虛假新聞,標題有《蒙牛不會做“牛瘋子”》、《蒙牛廣告涉嫌欺詐》、《蒙牛現象——皇帝的新裝》、《蒙牛暗藏危機,戰略缺失、核心能力不足》、《高速擴張引專家質疑央視“標王”蒙牛面臨三大難題》、《狂飆蒙牛暗藏危機?》、《難阻狂奔的“蒙牛”》、《“標王”蒙牛暗藏危機》等等……

蒙牛再發表聲明 與安勇劃清界限

蒙牛官方網站出現一則“蒙牛集團關於‘安勇事件’及誹謗與被誹謗的聲明”,稱“安勇事件’確係其個人行為,並非蒙牛集團的企業行為。“安勇對相關方面及消費者造成的不良影響,我們深表歉意!”
這份聲明稱:安勇是蒙牛集團液態奶事業部的一個產品經理。在蒙牛,每個產品都有一個產品經理。每個產品的銷售額是與產品經理的收入掛鈎的。“根據目前相關情況,2010年7月,安勇在未向任何上級請示的情況下,擅自與合作公司聯繫,發表了魚油中含有的EPA成分對嬰幼兒健康不利的言論。安勇這種行為,造成什麼後果,就承擔什麼責任。公司負有教育不周、管理不力的責任。安勇對相關方面及消費者造成的不良影響,我們深表歉意!”“安勇原是伊利集團的員工,2006年才來到蒙牛,他在做損害兄弟企業的事時,沒有向任何人請示,擅自而為,其中緣由,我們也正在了解。”蒙牛同時還說:“目前,安勇已被呼和浩特市公安機關批捕,並已被蒙牛集團除名。下一步,我們將痛定思痛,認真反思,對員工加強教育,嚴格管理,堅決杜絕此類事情的發生。”
對於此前被指為蒙牛總裁助理的北京博思智奇公關顧問有限公司總經理楊再飛,蒙牛也正式表明了態度,稱“既不是蒙牛的員工,更不是蒙牛的總裁助理。他的公司只是我集團的業務合作單位。”

蒙牛再還擊直指伊利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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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蒙牛集團曾多次遭遇類似的誹謗事件。其中,經公安機關查實,2003年到2004年間,伊利集團曾花費超過590萬元,僱傭公關公司對我公司進行攻擊。”“未晚事件”,是伊利的公關公司北京未晚品牌(國際)傳播機構2003年惡意製造的打壓蒙牛“航空奶”事件。
蒙牛還爆料:“未晚事件”是由當時伊利集團液態奶的主要負責人潘主謀,並親自操作;事發後,鄭俊懷(伊利集團原董事長,2004年12月因被控動用公司資金進行MBO落馬,2005年12月被判有期徒刑6年,經兩次減刑,2008年9月刑滿釋放。)還保過他;但鄭和他兩人產生矛盾後,鄭曾拿著相關材料控告過他;未晚事件的案子至今未撤,仍懸在那裡,等待處理!”
在表述“當時伊利集團液態奶的主要負責人”的時候,蒙牛隻用了“潘”帶過。而如今的伊利集團董事長兼總裁潘勇,恰是在2002年7月開始任職伊利集團總裁兼液態奶事業部總經理。

網路突現大量批評信息

市場上常見的DHA有兩大類:深海魚類提取的DHA和藻類提取。2008年,我國食品添加劑評審把“二十二碳六烯酸”,即DHA,列作食品營養強化劑,來源列明包括了“雙鞭甲藻”和“鮪魚油”兩種。
伊利與蒙牛的兒童奶售價基本沒有差別,且都添加了DHA。不同點在於,伊利“QQ星兒童奶”加的是“魚油(DHA)”,蒙牛“未來星兒童奶”加的是“DHA藻油”。
一位常年從事乳製品經營的人士表示,深海魚油DHA是從魚類的脂肪當中提取的,藻油DHA是通過發酵的過程來提取,所以藻油一定是在密閉的空間成長發展,沒有第二次污染,比較純淨。
但令伊利感到異常的是,今年7月份網路上突然大量出現消費者以“孩子媽媽”身份發帖批評他們產品不好、存在問題。伊利公關部門人士告訴媒體,“帖子地址都來自同一個地方,當時我們擔心怕是國外企業在背後操縱打擊國內奶粉品牌。”
日前,伊利在公開聲明中說:“2010年7月中旬我們在部分網路媒體發現大量攻擊我公司產品、品牌的言論、報導,我公司已於7月30日正式向呼和浩特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安分局報案。”

專家稱缺少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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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採納行銷策劃公司總經理、行銷專家朱玉童表示,據他了解,網路行銷在國內已經成為非常大的產業,公關公司大都有這樣的業務。例如,在創業板上市的藍色游標[32.310.97%]也從事網路發布、網路輿情監督等業務。
“有些公關公司專門做網際網路發布、推廣,比如炒作芙蓉姐姐的陳墨。大公司一般很注意自己的品牌形象,不會亂來。”朱玉童說,“發帖也帶有廣告性質,廣告法只是對廣告有比較明確的界定,對介於廣告和新聞之間的軟文則沒有界定,這一塊現在沒有監管,於是才出現大量的網路軟文。”
“指望一個商業公司遵守商業道德,不是很現實。”他認為,惡性行銷傳播事件最主要的原因是缺少監管,“我認為這個問題並不棘手,涉及到商業攻擊、詆毀的事件應有相應的法律法規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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