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限屆滿

期限屆滿

期限屆滿,又稱“期滿”,規定的期限已滿。是針對期限的終期而言,不同於屆至就始期而言。

期限屆滿

期限的屆滿,以日為單位定期限的,以規定日的屆至為屆滿。以期間定期限的,則以最後一日的終了時為屆滿。中國民法所稱的屆滿,包括本數在內。比如,規定10天期滿,包括第10天在內。代理權的授予常常附有期限,如某權利於1988年3月1日授予代理人為期一年的代理權,其代理期限應從1988年3月2日起自1989年3月1日止,當到1989年3月1日的24點,為代理期間屆滿,則此項委託代理便告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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