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城區公安局

(八)指導和監督全縣國家機關、民眾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安全保衛工作,指導企事業單位保衛組織、經濟民警隊伍的建設和業務工作,管理保全隊伍。 (九)監督管理全縣公共信息網路系統的安全監察工作,負責公安科技工作。 (十)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公安部門交辦的有關事項。

望城縣公安局成立於1978年12月, 2011年7月,因望城縣撤縣設區,更名為長沙市望城區公安局,隸屬於望城區委、區政府和長沙市公安局的雙重領導。區局下設9個內設科室,7個直屬大隊,1個看守所,1個拘留所,16個派出所(含行政派出所14個、同興派出所1個、水上派出所1個)。現有在職民警職工384人,其中本科以上文化程度213 人,平均年齡31周歲,是一支年富力強,極具戰鬥力的隊伍。
近年來,全區公安機關和人民警察在區委、區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的堅強領導下,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針,緊緊圍繞改革、發展、穩定這個全黨全國工作大局,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精誠團結,紮實工作,與時俱進,開拓創新,較好地完成了各項公安業務工作,卓有成效的維護了全區社會政治穩定,為雷鋒故鄉的四個文明建設作出了積極貢獻。區局先後於1994、1998、2002年三次被公安部授予“全國優秀公安局”稱號,於1994、1995、1998、2001、2002年五次被省公安廳授予“全省優秀公安局”稱號。特別是近兩年,望城區公安局全面加強公安信息化、執法規範化、隊伍正規化建設,不斷提升公安裝備和科技水平,積極構建立體化防控體系,切實創新社會管理,努力營造和諧警民關係,全區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不斷提升,民眾安全感和滿意度逐年提高,於2010年重新躋身全省優秀公安局行列。區局先後投入資金500餘萬元,添置了5台依維柯、40台捷達警車。投入資金818萬元,啟動了全區22個治安電子卡口建設,為全局所有警車安裝了GPS系統,配備了350台350兆對講機,做到一線民警人手一台。認真落實“天網工程”建設,全區視頻監控探頭達到1600餘個。建設信息採集室19個、智慧型槍庫3個,按照部頒標準,在局機關和部份執法辦案單位建設了執法辦案區域,對全區210家中小旅館進行全面整治,集中安裝二代身份證讀卡器。招聘了200名流動人口及出租房屋協管員、40名交通協管員,組建了100名巡防隊員組成的城區巡邏大隊、200名巡防隊員組成的鄉鎮巡邏中隊,推行“扁平指揮、警民聯動、區域包乾、動靜結合”立體防控機制,實現了“街面發案明顯下降,現行破案顯著提升”的目標,立體化防控的做法和經驗在全市推廣。率先全省開通“警民簡訊互動平台”,分別於區電信和移動公司建設兩個網安警務室,組建了30人的網路評論員隊伍。創新校園安保工作,成立了校警中隊,全區中國小校均配備了安保力量;由區政府補貼,公安機關管理指導,校車公司經營,購置300輛符合安全檢驗標準的校車,接送全區中國小生及幼兒。校車管理得到上級各部門的充分肯定,中央文明辦、公安部工作組將於本月到我區進行現場觀摩和考察。
面對新時期公安機關擔負的政治和社會責任,長沙市望城區公安局黨委向全區人民莊嚴承諾:將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全區公安工作,牢固樹立執法為民觀念,不斷提高公安機關“四個能力”,嚴格、公正、文明執法,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促進我區經濟社會新一輪快速發展,構建和諧、文明、平安望城而奮鬥。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分析研究全縣的敵情,社會治安情況,適時作出相應的決策;管理公安隊伍,指揮部署全縣公安保衛工作,並督促檢查執行情況。
(二)及時準確地掌握全縣刑事犯罪和社會治安情況,為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提供社會方面的重要信息,提出預防、打擊犯罪和整治治安的對策和建議。
(三)維護全縣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和保障交通暢通。
(四)領導組織全縣消防工作,實行消防監督;領導全縣警衛工作,承辦警衛任務的執行。
(五)偵破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及其他刑事案件,打擊處理刑事犯罪分子。協調、參與處置重大治安事件和重大治安事故及搶險、救災工作。
(六)依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管理危險爆炸物品;管理特種行業;指導開展民眾性的治安防範工作,管理戶政、國籍、入境出境事務和外國人、華僑、港澳台同胞在本縣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七)對判處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執行刑罰;對被宣告緩刑、假釋的罪犯實行監督考察;管理羈押場所。
(八)指導和監督全縣國家機關、民眾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安全保衛工作,指導企事業單位保衛組織、經濟民警隊伍的建設和業務工作,管理保全隊伍。
(九)監督管理全縣公共信息網路系統的安全監察工作,負責公安科技工作。
(十)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公安部門交辦的有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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