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概述
2007年1-12月份,中國規模以上服裝企業累計完成服裝產量201.59億件,其中梭織服裝94.56億件,針織服裝107.03億件,與2006年同期相比分別提高了14.36%、13.13%和15.47%。規模以上企業產量約占全行業服裝總產量的39%,比上年同期提高了近6個百分點。2007年全行業服裝產量為512億件,與2006年持平,其中:梭織服裝178億件,同比下降1.11%;針織服裝334億件,同比增長0.60%。
2008年1-3月,累計生產服裝431221萬件,累計同比上漲5.87%。1-3月份全國梭織服裝累計產量198424萬件,累計同比增長5.93%;全國針織服裝產量累計為232797萬件,累計同比增長5.81%。
對於服裝行業而言,“十一五”發展的重點任務是:加大、加快服裝自主品牌建設,吸納國際化設計人才,提高產品設計能力;加強產品設計和市場推廣;積極尋找國際市場突破口,利用國際化行銷手段,提高自有品牌出口比重,力爭到2010年形成若干個具有國際影響力的自主知名品牌;積極推廣使用先進服裝設備,到“十一五”末行業國際先進水平設備比重要達到50%,勞動生產率提高到70000元/人/年。
發展現狀
運營方式
服裝運營主要包括三個環節:研發設計、加工生產以及品牌渠道運營。服裝價值鏈上的利潤分配約為:研發設計占35%,品牌渠道運營占55%,加工生產占10%。這就形成了男士時尚休閒鞋和服裝行業的微笑曲線,設計研發和品牌渠道運營環節所獲得的商業價值遠遠高於生產加工環節。
根據男士時尚休閒鞋和服裝的微笑曲線,研發設計和品牌渠道運營環節所獲得的商業價值遠遠高於加工生產環節。由微笑曲線時尚休閒男裝行業可延伸出3種經營模式:專業加工模式、輕資產運營模式、縱向一體化模式。
(服裝的微笑曲線是指這三個環節研發設計、加工生產以及品牌渠道運營利潤曲線似微笑狀。)
市場發展
由於市場的開放,出口紡織品數量的增加,現行標準已不能滿足產品質量和市場變化的要求。大多數的合資企業、獨資企業以及有出口任務的企業,採用協定標準,按供需雙方的協定契約考核和驗收產品。而習慣於依賴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企業,聲稱沒有標準制約了企業的產品開發。
縱觀國內紡織品市場尤其是製成品和服裝市場上湧現出的很多被消費者認可的名牌產 品,其生產企業無一不是執行嚴格的技術標準和檢驗制度,無一不是採用優於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企業內控標準。名牌產品是以優良的產品質量為基礎,以高水準的標準為支撐,這些共識和實踐對促進紡織工業的技術進步和產品質量的提高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標準現狀
與紡織工業的發展相適應,我國紡織標準化工作不斷地得到完善和提高,取得不小的成績,紡織標準化工作為適應國家的經濟建設和紡織工業的發展需要做出了應有的貢獻。表現在:
1、從紡織材料到製成品和服裝的標準已形成體系和規模。截止2002 年底,共有紡織品和服裝標準885 個(不包括纖維原料標準),其中國家標準383個,紡織行業標準502個,形成了以產品標準為主體,以基礎標準相配套的紡織標準體系,包括術語符號標準、試驗方法標準、物質標準和產品標準四類,涉及纖維、紗線、長絲、織物、紡織製品和服裝等內容,從數量和復蓋面上基本滿足了紡織品和服裝的生產和貿易需要。
2、紡織品標準的采標率列為前位,基礎標準與國際接軌。根據國家有關部門的統計,對國際標準的采標率,國內平均水平約為44%,而紡織品的采標率達80%。ISO中有關紡織品和服裝的標準約有280多個。紡織行業對這些國際標準進行了研究,已經在不同程度上採用或已列入年度採用計畫。除採用國際標準外,還不同程度的採用了國外先進國家的標準,如美國標準、英國標準、德國標準和日本標準等。特別是基礎的、通用的術語標準和方法標準基本上採用了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使制定的國家標準達到了國際標準或相當於國際標準的水平。
3、各類標準發揮了巨大作用。與國際接軌的基礎標準,對統一紡織工業科技術語、統一紡織材料和產品的檢測手段、統一規範產品的性能指標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特別是依據這些檢測方法試驗出具的數據不僅在全國範圍內具有可比性,而且也得到了國外客戶的認可,對紡織品貿易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制定的大量的紡織產品標準,適應了產品的發展和需要,解決了無標生產的問題,為企業的大量產品進入市場提供了技術依據。
4、企業的標準化理念對提高產品質量起到了關鍵作用。從1989年《標準化法》實施以來,企業的標準化工作逐步加強,參與標準化的熱情越來越高漲。
但是,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現有的標準體制和標準內容逐漸顯現出了其弊端,具體表現在:
1、在原有計畫經濟體制下,我國的紡織產品標準是生產型的,標準的制定以指導生產為主要出發點,技術要求與生產工藝緊密相聯,指標定的過細過死,特別是標準的制修訂速度滯後於產品的開發速度。有些企業認為標準水平太低,而有的企業卻認為標準指標過高,形成了對標準的不同要求和評價。
2、隨著紡織製品的成品化成為趨勢,消費者對服飾和家庭裝飾水平要求的提高,原料質量與製成品質量不配套的問題日益突出。例如,面料標準的色牢度差,水洗尺寸變化率大,缺乏實用性能考核指標等,由於標準不銜接引起的糾紛時有發生,消費者的投訴難以得到解決。
3、以前采標的指導思想是結合中國國情,考慮到國內現有設備和工藝條件,因此使我國采標的多數標準為“ 非等效”或“參照”。除基礎標準接軌程度較高外,儘管有不少的產品標準前言中寫明是採用國際或國外先進標準,但僅有少數指標甚至個別指標與國外標準一致,或採用的試驗方法是採用國際標準的,因此,大多數產品標準的指標和水平沒有真正與國外接軌。
國外差距
首先,形成的標準體系不同。ISO或國外的國家層面上的紡織標準,主要內容是基礎類標準,重在統一術語,統一試驗方法,統一評定手段,使各方提供的數據具有可比性和通用性。形成的是以基礎標準為主體,再加上以最終用途產品配套的相關產品標準的標準體系。在產品標準中僅規定產品的性能指標和引用的試驗方法標準。對大量的產品而言,國外是沒有國家標準的,主要由企業根據產品的用途或購貨方給予的價格,與購貨方在契約或協定中規定產品的規格、性能指標、檢驗規則、包裝等內容。
我國現行的紡織產品標準有不少是計畫經濟體制時的產物,形成的標準體系以原料或工藝劃分的產品標準為主,主要分為棉紡織印染、毛紡織品、麻紡織品、絲產品、針織品、線帶、化纖、色織布。也以用途制定標準,但所占比例極小。標準中除性能指標外,還包括出廠檢驗、型式檢驗、復驗等檢驗規則的內容,形成了各類原料產品“紗 線―――本色布―――印染布”的標準鏈。
其次,標準發揮的職能不同。國外將國家層面上的公開標準作為交貨、驗收的技術依據,從指導用戶購買產品的角度和需要來制定,人們稱之為貿易型標準。企業標準才是作為組織生產的技術依據。這種貿易型標準的技術內容規定的比較簡明,比較籠統,比較靈活。
與之相反,我國大多數的產品標準的職能是用以組織生產的依據,從指導企業生產的角度的需要來確定,人們稱之為生產型標準。為了便於企業生產,標準在技術內容方面,一般都規定的比較具體,比較詳細,比較死。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紡織產品的新品種不斷湧現,決定了簡明靈活的貿易型標準更能符合市場的需要。我國的生產型標準範圍較窄,復蓋的產品種類較少,造成標準的數量不少,但仍跟不上產品的發展速度。
第三,標準水平有差距。由於標準的職能不同,標準技術內容,如在考核項目的設定上,在性能指標的水平上等均有一定的差距。
國外根據最終用途制定的面料標準,考核項目更接近於服用實際,如耐磨、紗線滑移阻力、起毛起球、耐光色牢度等。我國的面料標準還缺少諸如接縫滑移、起毛起球、乾洗尺寸變化、耐光色牢度等考核指標,不能適應人們對服用產品舒適美觀性的要求。對服裝的考核主要側重服裝的規格偏差、色差、縫製、疵點等外觀質量,判定產品等級時忽略了 構成服裝的主要元素―――面料和里料。
我國按生產型標準理念制定的標準,不能適用貿易關係超出生產方和購貨方這種情況,例如,按染料類別和工藝制定不同的色牢度等級,在貿易交貨驗收中確定考核依據較為困難。而國外標準的質量指標控制嚴格,色牢度普遍高於國內指標1~1.5級,尤其是摩擦色牢度相差更多。
翻開產品標準,為數不少的標準文本中寫有“優等品相當於國際先進水平,一等品相當於國際一般水平”等,實際上僅是個別單項指標水平達到國際水平,但綜合性能達不到;還有個別標為采標的標準,其內容與國外標準相差甚遠。
第四,國外標準形成了技術壁壘。隨著貿易壁壘逐漸減小,各國都在藉助於TBT有關條款規定,製造技術壁壘。而製造技術壁壘的有效途徑就是法規和標準。歐洲議會和歐盟委員會2002年7月19日共同頒布的指令2002 /61/EC―《對歐盟委員會關於限制某些危險物質和製劑(偶氮染料)的銷售和使用的指令76/769/EEC的第 19次修改令》,連同歐盟委員會2002年5月15日頒布的關於修改並發布授權紡織產品使用歐共體生態標籤(Ec o-label)的決定(2002/371/EC),歐盟在為紡織品和日用消費品的市場準入構築完整的“綠色屏障” 方面邁出了兩個重大的步伐。中國作為全球最大的紡織品生產和出口國,可能受到的影響顯然是不可低估的。
由於諸多原因,在進口紡織品中不乏有劣質產品和不合格產品。但我國技術法規和強制性標準欠缺,不能有效監督進口產品的質量。2000 年就著手制定的《紡織品基本安全技術要求》至今還未批准,對國外的不良產品起不到抵擋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