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克家族

朋克家族

朋克奈羅世家、朋克文化(Punk culture)是一種起源於1970年代的次文化。最早源起於音樂界,但逐漸轉換成一種整合音樂、服裝與個人意識主張的廣義文化風格。

發展簡史

今天我們所見到的朋克文化始於1970年代,最初的時候它是一種音樂上的叛逆運動,主旨是在抗拒反對一些包括前衛搖滾(Progressive rock)、重金屬(Heavy metal)在內,已經既存的流行音樂形式。在朋克文化的訴求中,這些流行音樂的歌手們早已因為過分英雄崇拜式的偶像塑造,而與他們的歌迷們疏離太遠。朋克文化的追隨者以地下音樂(Underground)、極簡搖滾(Minimalist Rock)等音樂形式為基礎,發展出他們自己反烏托邦風格的音樂。在朋克搖滾領域,性手槍(Sex Pistol)與雷蒙合唱團(The Ramones)是朋克音樂啟蒙時期較為人所熟悉的代表性樂團。

朋克主義

漸漸的,朋克變得更加多樣化並且更少最低限要求主義,這是隨著象The Clash這樣的樂隊融入了如ska和rockabilly甚或hip-hop這樣的其他地下音樂影響而發生的,但是音樂所散發的訊息還是一樣的;它帶有顛復性、叛逆性、政治上錯誤並且經常無政府主義。它取材於諸如面對社會的問題、下層階級的被壓迫等等這樣的主題。朋克文化是對社會的一個訊息,也就是,不是所有人都過得很好、不是所有人都一樣。

朋克音樂

英國的朋克文化在1980年代和1990年代瀰漫到了北美,在那裡人們創造了一種新的音樂風格,稱為硬核朋克(硬核,hardcore),因為比歐洲的同類音樂更快和更富進攻性的節奏而著稱。從這一新流派產生的風格包括滑板朋克(skate punk)和straight edge(直線邊緣).

從朋克的開始時起,主流唱片公司就試圖從地下朋克文化獲利。很多時候這遇到了許多阻力,因為朋克的倫理在於音樂的純潔性,而朋克常常覺得這受到了唱片公司牟利動機的威脅。

從1980年代晚期開始,美國西北太平洋地區(Pacific Northwest)的朋克音樂作為"垃圾音樂(grunge)"上市。成功的垃圾樂隊,例如涅盤(Nirvana)和Pearl Jam在他們的音樂中展示出大量朋克風格的影響。這些早期的商業成功導致了另一朋克風格在主流中的成功,它被稱為強力流行樂或者流行朋克。強力流行樂的樂隊的例子有Simple Plan, Good Charlotte, 和Sum 41.

與朋克相近,丁克一族(DINK,Doubleincomes,nokid):受現代思潮影響,近年裡,有不少青年夫婦,雙雙有良好的事業與收入,婚後卻不要孩子,被稱為“丁克一族”,“丁克”家庭的夫婦主張擺脫傳統婚姻中傳宗接代的觀念,傾向於過有質量的、自由自在的兩人世界生活。加之他們要發展自己的事業,希望過輕鬆的生活,所以儘管有的人很喜歡小孩,但都選擇推延甚至放棄生育Punk”龐克或朋克,在英語中原意是小流氓、小混混的意思。後來指一種音樂形式,是搖滾樂的一種,最早出現在1970年代的英國倫敦。其歌詞大多以髒話為主,是一種反對以“錢”為中心的社會價值運動。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