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
有限主權論 60年代末蘇聯提出的有關處理社會主義國家之間關係的主張。這是一種霸權主義的理論。它最初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由美國的一些學者提出的。這一理論認為,在當代國際社會中主權已經過時,主張用“聯合主權代替單一的國家主權”。這一政治主張曾受到美國政府的重用。1968年8月,蘇聯出兵侵占了捷克斯洛伐克,引起了國際社會的強烈譴責。但蘇聯領導人認為,由所有社會主義國家所組成的大家庭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社會主義大家庭的利益”是“最高主權”高於一切;因而“社會主義大家庭”的各“兄弟國家”的主權是有限的。由此,人們把這一論點稱為“有限主權論”。
內容
1968年11月13日,勃列日涅夫在《真理報》上發表文章,為五國的行為辯解,提出他的處理社會主義國家之間關係的理論,即有限主權論。其主要觀點:當反社會主義勢力企圖推翻社會主義制度、復辟資本主義,對整個社會主義共同體的安全構成威脅時,這就不僅僅是某個社會主義國家人民的問題,而是所有社會主義國家的共同問題,即每個社會主義國家的主權不能同社會主義世界的利益相對立,不能同社會主義世界的利益相衝突。社會主義大家庭的利益是至高無上的主權,而各社會主義國家的主權則是有限的。
影響
“有限主權論”違反國際法中關於一個國家具有獨立主權的原則,其實質是限制別國主權、干涉別國內政,為推行霸權主義政策製造理論根據。事實證明,蘇聯的這一理論主張,嚴重影響了社會主義國家之間的平等關係,造成了極為不良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