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用途
有序交易是確認公允價值的前提
國際組織規定
現有的國際會計準則(IFRS,由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制定)和公認會計準則(GAAP,由美國的金融會計標準委員會、會計師協會和美國證監會共同制定)都要求根據資產負債的不同特徵和管理者的持有意圖對不同類型的資產負債進行混合計量,即對交易目的資產和可出售資產按照公允價值計量,對持有到期的資產、貸款和沒有公允價值的負債按照歷史成本計量。
GAAP和IFRS相類似,都把公允價值定義為一種資產或負債能夠與有意願的交易對手以有序方式進行交易和清償的價格。兩種會計框架都提供了分層次的公允價值計量方法:層次1-在活躍市場有可觀察的價格,因而採用市價對資產和負債進行價值計量,也稱盯市原則;層次2-沒有活躍市場時可採用模型來估值,但需要輸入可觀察的參數,稱為按模型定價;層次3-類似盯住模型的方法,用不可觀察的輸入參數和模型假設進行。
我國企業會計準則第39號-公允價值計量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相關資產或負債
第三章 有序交易和市場
第四章 市場參與者
第五章 公允價值初始計量
第六章 估值技術
第七章 公允價值層次
第八章 非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計量
第九章 負債和企業自身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計價
第十章 市場風險或信用風險可抵銷的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計量
第十一章 公允價值披露
第十二章 銜接規定
第十三章 附 則
第三章 有序交易和市場
第八條
企業以公允價值計量相關資產或負債,應當假定市場參與者在計量日出售資產或者轉移負債的交易,是在當前市場條件下的有序交易。
有序交易,是指在計量日前一段時期內相關資產或負債具有慣常市場活動的交易。清算等被迫交易不屬於有序交易。
第九條
企業以公允價值計量相關資產或負債,應當假定出售資產或者轉移負債的有序交易在相關資產或負債的主要市場進行。不存在主要市場的,企業應當假定該交易在相關資產或負債的最有利市場進行。
主要市場,是指相關資產或負債交易量最大和交易活躍程度最高的市場。
最有利市場,是指在考慮交易費用和運輸費用後,能夠以最高金額出售相關資產或者以最低金額轉移相關負債的市場。
交易費用,是指在相關資產或負債的主要市場(或最有利市場)中,發生的可直接歸屬於資產出售或者負債轉移的費用。交易費用是直接由交易引起的、交易所必需的、而且不出售資產或者不轉移負債就不會發生的費用。
運輸費用,是指將資產從當前位置運抵主要市場(或最有利市場)發生的費用。
第十條
企業在識別主要市場(或最有利市場)時,應當考慮所有可合理取得的信息,但沒有必要考察所有市場。
通常情況下,企業正常進行資產出售或者負債轉移的市場可以視為主要市場(或最有利市場)。
第十一條
主要市場(或最有利市場)應當是企業在計量日能夠進入的交易市場,但不要求企業於計量日在該市場上實際出售資產或者轉移負債。
由於不同企業可以進入的市場不同,對於不同企業,相同資產或負債可能具有不同的主要市場(或最有利市場)。
第十二條
企業應當以主要市場的價格計量相關資產或負債的公允價值。不存在主要市場的,企業應當以最有利市場的價格計量相關資產或負債的公允價值。
企業不應當因交易費用對該價格進行調整。交易費用不屬於相關資產或負債的特徵,只與特定交易有關。交易費用不包括運輸費用。
相關資產所在的位置是該資產的特徵,發生的運輸費用能夠使該資產從當前位置轉移到主要市場(或最有利市場)的,企業應當根據使該資產從當前位置轉移到主要市場(或最有利市場)的運輸費用調整主要市場(或最有利市場)的價格。
第十三條
當計量日不存在能夠提供出售資產或者轉移負債
的相關價格信息的可觀察市場時,企業應當從持有資產或者承擔負債的市場參與者角度,假定計量日發生了出售資產或者轉移負債的交易,並以該假定交易的價格為基礎計量相關資產或負債的公允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