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害工業廢渣

工業有害廢渣是在工業生產中,排放出的有毒的、易燃的、有腐蝕性的、傳染疾病的、有化學反應性的以及其他有害的固體廢物。

簡介

在工業生產中,排放出的有毒的、易燃的、有腐蝕性的、傳染疾病的、有化學反應性的以及其他有害的固體廢物均屬工業有害廢渣。

廢渣分類

(1)有毒廢物。對任何一類特定的遺傳活動測定呈陽性反應的;對生活蓄積的潛在性試驗呈陽性結果的;超過“特定化學製劑表列”中規定的含量的;根據所選用的分析方法或生物監測方法,超過所規定濃度的廢物。

(2)易燃廢物。含燃點低於60℃的液體廢棄物;在物理因素作用下,容易起火的含液體和氣體的廢棄物;在點火時劇烈燃燒,易引起火災的和含氧化劑的廢棄物等。

(3)有腐蝕性的廢物。含水廢棄物、不含水但加入等量水後浸出液的PH值為3以下或12以上的廢棄物:最低溫度為55℃時,對鋼製品的腐蝕深度大於0.64cm/a的廢棄物。

(4)能傳染疾病的廢物。醫院或獸醫院未經消毒排出的含有病原體的和含致病性生物的污泥等。

(5)有化學反應性的廢物。容易引起激烈化學反應但不爆炸的、易與水激烈反應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與水混合時釋放有毒煙霧的;在有強烈起始源(加熱或和水作用)產生爆炸性或爆炸性反應的;在常溫常壓下,可能引起爆炸性反應或分解的;屬於A級或B級的炸藥(包括引火物質、自動聚合物和各種氧化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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