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憑證規則

會計憑證規則是指會計憑證的設定與使用規則,其具體規則分別為原始憑證規範、記賬憑證規範。原始憑證的規則,主要是原始憑證的填制規則,包括內容的客觀性、項目的完整性和填制的規範性與及時性等。記賬憑證的規則,包括:客觀性,即以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結賬和更正錯誤的記賬憑證可以不附原始憑證);合理性,即合理選擇記賬憑證。

根據企業規模大小、交易事項的多少選擇專用憑證或通用憑證,在採用專用憑證時,應根據交易事項的內容合理選擇收款憑證、付款憑證和轉賬憑證;完整性,記賬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交易或事項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稍核人員、記賬人員、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者蓋章,收款和付款記賬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者蓋章;規範性,即填制的會計憑證,必須字跡清晰、工整,並符合有關文字、數字書寫要求;記賬憑證進行連續編號;重新填制發生錯誤的記賬憑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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