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昌縣文化館

(二)創作調研部 (三)群文活動部 (四)培訓輔導部

會昌縣文化館是縣政府部門設立的公益性事業單位,承擔著全縣民眾文化活動的組織、策劃,文學藝術輔導、培訓和創作,以及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
縣文化館內設5個部(室)。職能如下:
(一)辦公室
負責本館的日常行政工作;具體處理財務,管理本館財產;負責人事秘書工作和安全保衛工作;管理有關檔案;負責接待工作和會議會務;處理工、青、婦日常工作和計生工作;完成本館下達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創作調研部
負責組織、創作、指導、輔導文藝作品參加國家、省、市及有關部門設立的群文比賽和活動創作作品,根據上級指令、群文活動及社會上其他需要進行創作,進行群文工作的調查研究,學術、理論研討,地方民族、民間文化藝術遺產的發掘、整理,編輯群文刊物;完成本館下達的其他任務
(三)群文活動部
負責組織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民眾文化活動,根據群文工作需要,組織開展各種各類群文活動及服務,包括各種演出、比賽、會演、宣傳等活動;完成本館下達的其他任務。
(四)培訓輔導部
負責組織民眾文化指導、輔導、培訓工作;實現對全縣業務工作的指導,和對其他藝術人員、群文活動中的業務骨幹、積極分子有針對性的進行輔導培訓,對群文活動中一些專項比賽及活動、有文化藝術知識技能和學習需求的民眾或單位、組織,進行培訓輔導;完成本館下達的其他任務。
(五)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辦公室
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普查、挖掘、搶救、整理、研究和保護工作;擬訂會昌縣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和保護總體規劃;制定會昌縣非物質文化遺產搶救保護技術標準和工作規範;具體組織我縣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普查、認定、申報、保護和整治工作;組織開展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對全縣基層非物質文化遺產從業人員的指導和業務培訓,建立和管理我縣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檔案資料庫;完成本館下達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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