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衛彥明等10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法官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等有關規定,下列人員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大法官(以姓氏筆畫為序):
衛彥明、王常松、白泉民、李靜(女)、張堅、張學群、索達(藏族)、閻慶文、慕平、繆蒂生。
現予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首席大法官
王勝俊
2013年2月7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衛彥明等10人為大法官的公告是最高人民法院於2013年02月07日發布,自2013年02月07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衛彥明等10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法官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等有關規定,下列人員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大法官(以姓氏筆畫為序):
衛彥明、王常松、白泉民、李靜(女)、張堅、張學群、索達(藏族)、閻慶文、慕平、繆蒂生。
現予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首席大法官
王勝俊
201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