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保險法條文釋義與案例解析

最新保險法條文釋義與案例解析

《最新保險法條文釋義與案例解析》是2009年04月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的圖書。《最新保險法條文釋義與案例解析》按新《保險法》條文,分為“總則”、“保險契約”、“保險公司”、“保險經營規則”、“保險業的監督管理”、“保險代理人和保險經紀人”、“法律責任”、“附則”,總計八章。

基本信息

內容簡介

書中所列舉並加以評析的眾多司法案例,多系保險業近年來發生的典型保險司法訴訟案例。全書具有“選題合理,體例獨創,內容可讀、時間性強和資料權威”五大特點。體例如下:條文主旨、新條文內容、舊條文內容、修訂背景與理由、條文理解與適用、司法案例與評析。

圖書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立法目的

第二條 調整對象

第三條 適用範圍

第四條 保險活動的基本原則

第五條 誠實信用原則

第六條 保險專營原則

第七條 境內投保原則

第八條 保險分業經營原則

第九條 保險業的監督管理機構及其派出機構

第二章 保險契約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十條 保險契約及其主體

第十一條 訂立保險契約的基本原則

第十二條 保險利益

第十三條 保險契約的成立與生效

第十四條 保險契約當事人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第十五條 投保人的契約解除權和保險人的契約解除權

第十六條 如實告知義務

第十七條 保險人的說明義務與保險人的免責條 款明確說明義務

第十八條 保險契約的內容

第十九條 格式條 款的適用

第二十條 保險契約的變更

第二十一條 保險事故發生後及時通知的義務

第二十二條 保險事故發生後提供材料的義務

第二十三條 保險人承擔保險責任的義務

第二十四條 拒賠的時限及理由說明義務

第二十五條 先予賠付

第二十六條 索賠時效

第二十七條 保險欺詐和保險人法定的解除契約的有關情形

第二十八條 再保險

第二十九條 再保險接受人與原保險的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的關係

第三十條 保險契約的解釋

第二節 人身保險契約

第三十一條 人身保險的保險利益

第三十二條 年齡誤報

第三十三條 死亡保險契約被保險人的限制

第三十四條 第三人訂立死亡保險契約

第三十五條 保險費的繳付

第三十六條 寬限期與效力中止

第三十七條 保險契約的復效

第三十八條 用訴訟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保險費的禁止

第三十九條 受益人的指定

第四十條 指定的受益人的人數

第四十一條 受益人的變更

第四十二條 無受益人時和被保險人、受益人同時死亡時保險金的處理

第四十三條 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時保險人的免責

第四十四條 被保險人自殺免責

第四十五條 被保險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採取的刑事強制措施導致其自身傷殘或者死亡時保險人的免責

第四十六條 人身保險保險人代位追償的禁止

第四十七條 保險人退還投保人退保費用的時限

第三節 財產保險契約

第四十八條 財產保險保險利益的存在時際

第四十九條 保險標的的轉讓

第五十條 貨物運輸保險契約和運輸工具航程保險契約的不得解除

第五十一條 維護標的安全的義務

第五十二條 危險增加的通知義務

第五十三條 降低和退還保險費的情形

第五十四條 解除保險契約後的保險費退還

第五十五條 保險金額與保險價值的關係

第五十六條 重複保險

第五十七條 投保人、被保險人止損施救的義務

第五十八條 保險標的發生部分損失後保險契約的解除

第五十九條 受損保險標的權利的轉讓

第六十條 代位求償權

第六十一條 被保險人放棄賠償權

第六十二條 不得行使代位權的情形

第六十三條 代位權行使時被保險人的協助義務

第六十四條 保險人承擔保險事故查驗費用的責任,

第六十五條 責任保險

第六十六條 保險人承擔抗辯與和解費用義務

第三章 保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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