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主要內容有:為了幫助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廣大公民學習掌握新的《消防法》,編者組織編寫了消防法知識問答,極為巧合的是,通過幾位作者的努力,匯集起來消防知識正好提出了119個問題,與“119”火警電話相同。作者們試圖通過簡明扼要的形式,介紹新規定、新制度,說明新理念、新原則。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1.我國火災形勢如何?
2.新《消防法》公布前,我國消防立法狀況如何?
3.為什麼要修改《消防法》?
4.新《消防法》主要有哪些新規定?
5.新《消防法》確立了什麼立法宗旨?
6.我國的消防工作方針是什麼?
7.為什麼要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
8.什麼是消防工作政府負責制?
9.為什麼要將消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
10.消防工作由哪個部門主管?
11.軍事設施的消防工作誰負責?
12.礦井地下部分、核電廠、海上石油天然氣設施的消防工作由誰負責?
13.森林、草原的消防工作由誰負責?
14.《消防法》對單位組織和公民個人規定了什麼消防義務?
15.如何加強消防安全教育宣傳,提高消防安全意識?
16.為什麼要依法促進消防技術革新?
第二章 火災預防
17.加強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和維修,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承擔哪些責任?
18.消防站應當符合什麼要求?
19.“消防供水”應當符合什麼要求?
20.“消防通信”應當符合什麼要求?
21.“消防車通道”應當符合什麼標準?
22.“消防裝備”應當符合什麼標準?
23.如何編制城鄉消防規劃?
24.新《消防法》對建設工程的建設、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規定了哪些義務?
25.建設工程消防設計主要存在哪些問題,應當執行什麼標準?
26.為什麼要進行建設工程設計審核的改革?
27.新《消防法》對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做了哪些改革?
28.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與建設工程施工許可是什麼關係?
29.消防設計審核一般包括哪些方面的內容?
30.新《消防法》對建設工程消防竣工驗收有什麼新規定?
31.為什麼要授權國務院公安部門就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備案和抽查制定具體辦法?
32.公眾聚集場所在投入使用、營業前,是否還要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安全許可?
33.新《消防法》對單位組織規定了哪些消防安全職責?
34.什麼是消防安全重點單位?
35.與一般消防安全單位相比,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還應當履行哪些消防安全職責?
36.兩家以上單位共用建築物的,其消防安全責任如何落實?
37.住宅小區的物業管理企業必須當然履行消防安全責任嗎?
38.生產、儲存、經營場所與居住場所“三合一”情況應當如何處理?
39.什麼是大型民眾性活動?
40.舉辦大型民眾性活動,承辦人是否還應當依法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辦理消防許可?
41.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應當遵守哪些消防要求?
42.哪些火災危險作業人員應當持證上崗?
43.新《消防法》對易燃易爆危險品生產、儲存、運輸等單位的設定是如何規範的?
44.新《消防法》對易燃易爆危險品從業單位是如何規範的?
45.新《消防法》對消防產品的監管確定了什麼新的體制?
46.消防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由哪些部門負責?
47.新《消防法》對建築構件、建築材料和室內裝修、裝飾材料作了哪些具體規定?
48.什麼是“建築構件”及其耐火性能?
49.建築材料的分類和防火性能指的是什麼?
50.“國家工程建築消防技術標準”主要是指什麼?
51.新《消防法》對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消防要求作了哪些規定?
52.新《消防法》對單位和個人規定了哪些禁止性義務?
53.公共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單位應當履行哪些職責?
54.對於農村消防新《消防法》增加了哪些規定?
55.森林、草原防火期間,重大節假日及季節防火方面地方人民政府應當重點加強哪些工作?
56.新《消防法》對於基層政權和基層民眾自治組織的消防安全職責作了哪些規定?
57.新《消防法》在火災公眾責任保險方面,規定了什麼制度?
58.新《消防法》對消防中介服務制度是如何規定的?
第三章 消防組織
第四章 滅火救援
第五章 監督檢查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附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