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飛機在飛行中的速度除了受飛機氣動性能的限制外,還要受到很多的因素限制,其中主要受飛機結構強度(即最大載荷因數)和飛機操縱性的限制。主要的操縱限制速度有:機動速度、結構強度限制的最大巡航速度、極限速度。
右圖展示出了飛機速度與載荷因數的關係,通常用此圖來分析飛機的操縱限制速度。圖上的虛線SL表示飛機作平飛,即飛機的載荷因數為1。曲線OA表示在臨界迎角時,飛機在不同速度下的載荷因數。直線AD表示飛機在任何飛行速度下的最大允許載荷因數,圖上的最大允許載荷因數為3.8。曲線OG表示在負的臨界迎角時,飛機的負載荷因數隨飛行速度的變化。直線GF表示飛機的最大允許負載荷因數,圖上的最大負載荷因數為-1.5。直線DE表示在任何載荷因數下的最大飛行速度。
最大結構巡航速度
結構強度限制的最大巡航速度是指飛機在擾動氣流中飛行的最大速度,即最大結構巡航速度,以 表示,如上圖所示C點對應的速度。飛行中,如果飛機的速度大於該速度,飛機只能在平靜的大氣中飛行。
飛機在擾動氣流中飛行時,會受到擾動氣流的影響。其中上升氣流的影響最大。在巡航時,飛機遇到上升氣流,飛機的載荷因數為
飛行中的變數主要是u、v,對於小型飛機,在確定 時,一般是給定某一風速(如有的飛機為30ft/s),這樣,當載荷因數為3.8時對應的速度就是最大結構巡航速度。
由於飛機一般都是在非平靜的大氣中飛行,因此,結構強度限制的最大巡航速度 就是飛機在正常操縱範圍內的最大飛行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