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公倍壽命法

最低公倍壽命法

最低公倍壽命法又稱項目複製法,是將兩個方案使用壽命的最低公倍數作為比較區間,並假設兩個方案在這個比較區間內進行多次重複投資,將各自多次投資的淨現值進行比較的分析方法。

套用條件

在分析新舊設備使用壽命不同的情況時,多數情況下,新設備的使用年限要比舊設備長,此時的固定資產更新問題就演變成了兩個或兩個以上壽命不同投資項目的選擇問題。

對於壽命不同的項目,不能對它們的淨現值、內含報酬率及獲利指數進行直接比較。為了使投資項目的各項指標具有可比性,要設法使其在相同的壽命期內進行比較。此時可採用的方法有最低公倍壽命法和年均淨現值法。

典型例題

計算新舊設備的現金流量

新舊設備的現金流量 單位:元
項目 舊設備 新設備
第0年 第1-4年 第0年 第1-4年
初始投資 -20000   -70000  
營業淨現金流量   16250   22437.5
終結現金流量   0   0
現金流量 -20000 16250 -70000 22437.5

計算新舊設備的淨現值:

NPV(舊)=-20000+16250*PVIFA(10%,4)=-20000+16250*3.170=31512.5(元)

NPV(新)=-70000+22437.5*PVIFA(10%,8)=-70000+22437.5*5.335=49704.1(元)

在上面的例子中,新舊設備使用壽命的最低公倍數是8年,在這個共同期間內,繼續使用舊設備的投資方案可以進行2次,使用新設備的投資方案可以進行1次.

因為使用舊設備的投資方案可以進行2次,相當於4年後按照第四年的變現價值重新購置一台同樣的舊設備進行2次投資,獲得與當前繼續使用舊設備同樣的淨現值。

因此,8年內,繼續使用舊設備的淨現值為:

NPV(舊)=31512.5+31512.5*PVIF(10%,4)=31512.5+31512.5*0.683=53035.5(元)

若使用新設備,更具前面的計算結果,其淨現值為:

NPV(新)=49704.1(元)

通過比較可知,繼續使用舊設備的淨現值比使用新設備的淨現值高出3331.4元,所以此時不應該更新。

優缺點

最低公倍壽命法的優點是易於理解,缺點是有時計算比較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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