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1959年畢業於湖北大學法律系本科,曾任華南農業大學思想品德法律教研室主任,1990年晉升為思想品德、法學副教授。兼任廣東省民革孫中山研究會理事、廣州天河區特約檢察員、廣東省哲學學會會員、華南農業大學監察員等職。
主講課程
在教學實踐中,認真負責,刻苦鑽研。先後擔任過《哲學》、《法律基礎》、《憲法學》、《刑法學》、《政治形勢》等課的主講。
主要貢獻
從事馬克思主義哲學、法學教學工作近40年,對哲學、法學專業知識較為全面,個人發表哲學、法學論文16餘篇,其中以交叉學科的觀點發表《茶文化與精神文明》一文富有創意,已被收入《改革開放與市場經濟文選》(二)一書,並被多次邀請參加各種研討會,對兩個文明建設起促進作用。同時主編了《法律基礎實用指南》,對培養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和樹立社會主義法制觀念作出了較大貢獻。
1986年曾兼任廣州市電大銅材廠黨政班的《法學概論》,在全國統考中,成績突出:合格率為100%;53人中有50人在80分以上,占全班總人數的94.34%。其業績已被載入《中國人才庫》、《二十一世紀人才庫》〈中、英文版〉、《中國當代社會科學專家大辭典》、《世界人物辭海》等十餘部辭典中。還受“當代改革發展理論研究中心”聘為特約研究員。
獲獎記錄
所參編廣東省統編教材《法律基礎教程》,獲全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會頒發的1994年優秀教材三等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