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愛東

曾愛東

曾愛東,男,漢族,1963年7月出生,廣西浦北人,1981年8月參加工作,1990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在職研究生班民商法專業,研究生學歷,曾任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防空辦公室黨組成員、紀檢組組長。2015年6月17日,以涉嫌玩忽職守、受賄犯罪立案偵查。2015年7月,依法逮捕。曾愛東的上述行為已經構成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律檢查委員會審議並報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批准,決定給予曾愛東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人物履歷

曾任廣西壯族自治區監獄管理局副局長,分管局刑罰執行處、獄政管理處(獄內偵查處)、教育改造處(罪犯心理矯治管理處)、生活衛生技術裝備處、廣西監獄工作協會。

現任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防空辦公室紀檢組組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5年4月,曾愛東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雙開處分

曾愛東曾愛東

2015年5月26日,經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批准,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律檢查委員會對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防空辦公室原黨組成員、紀檢組組長曾愛東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曾愛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玩忽職守,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曾愛東的上述行為已經構成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律檢查委員會審議並報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批准,決定給予曾愛東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立案偵查

2015年6月17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鐵路運輸檢察分院決定,依法對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防空辦公室原紀檢組組長曾愛東(副廳級)涉嫌玩忽職守、受賄犯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批准逮捕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玩忽職守、受賄犯罪對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防空辦公室紀檢組原組長曾愛東(副廳級)決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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