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榮譽
曾任《龍溪農民報》經濟組長,《漳州報》編委(縣處級)、《閩南日報》副總編、漳州市政協七屆委員。
兼任漳州記協副會長,漳州青年記協顧問,漳州紅十字會理事。現任閩南日報社關工委主任,漳州市台屬聯誼會會長,漳州市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研究會副理事長。
個人事跡
中學時期就參加地下革命組織,漳州解放後從事青年工作6年,新聞工作38年,都負責經濟宣傳工作,宣傳黨的經濟政策成績顯著。合作化時期抓住按勞分配、男女同工同酬、發展副業生產、保證90%以上社員增加收入、關心社員生活等問題,開闢《社員生活》、《應該提倡的和應該反對的》等專欄,針對對社員卡得過緊的傾向性問題,從正面引導正確執行黨的政策,關心民眾生活,反映了民眾的呼聲,受到福建省委宣傳部報刊處在省報上公開評介。1960年漳州發生特大洪水,農業大減產,民眾生活困難,針對當時幹部作風浮誇,大力宣傳大興調查研究之風,總結宣傳民眾生產自救的經驗,提出了一個行動口號:60天小解決(大種瓜菜豆)、100天大解決(大種地瓜雜糧)、秋後五穀豐登六畜興旺(抓好晚季生產),有力地推動了生產救災運動;還突出宣傳兩個典型:大興"太平之風"和弘揚"榜山風格",成為一種時代精神,文化部門以"榜山風格"為題材,編寫薌劇《碧水贊》、話劇《龍江頌》和京劇《龍江頌》搬上舞台,轟動了全國,"榜山風格"成為千古流傳的佳話,鼓舞了後人。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經濟宣傳主要抓改革開放、發展經濟,報紙開闢了開拓者之歌》、《專業戶》等專欄,熱情謳歌馳騁在改革開放戰線上的開拓者、改革者,有力地推動了改革開放。獲全國記協授予老新聞工作者榮譽證書。1989年被評為福建省優秀新聞工作者,1991年8月受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