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參烹彘

"韓非反對“前識”的觀點。 (1)動詞

原文

曾子①之妻之市,其子隨之而泣。其母曰:“女⑩還,顧反為女殺彘②。”妻適③市來,曾子欲捕彘殺之。妻止之曰:“特④與嬰兒戲耳。”曾子曰:“嬰兒非與戲⑤也。嬰兒非有知也,待父母而學者也,聽父母之教。今子⑥欺之,是教子欺也。母欺子,子⑦而不信其母,非所以成教也⑧。”遂烹⑨彘也。
(選自《韓非子.外儲說左上》)

譯文

曾子的夫人到集市上去,她的兒子哭著要跟著去。他的母親對他說:“你回家呆著,我回來為你殺豬。”她從集市上回來,曾子就要捉豬去殺。妻子就制止他說:“剛才只不過是跟孩子開玩笑罷了。”曾子說:“可不能跟小孩子開玩笑啊!小孩子不懂事,要靠逐步學習父母,聽從父母親給予的教導。如今(你)欺騙他,這是教孩子騙人啊!母親欺騙兒子,兒子就不相信自己的母親了,這不是用來把孩子教育好的辦法。” 隨後曾子把豬給煮了。

注釋

1;曾子(前505~前432):曾參,春秋末年,魯國人.孔子的弟子,字子輿,被尊稱為曾子.性情沉靜,舉止穩重,為人謹慎,待人謙恭,以孝著稱.曾提出"慎終追遠,民德歸厚"的主張和"吾日三省吾身"的修養方法.據傳以修身為主要內容的《大學》是他的作品.
2;彘(zhì):豬.
3;適:到……去
4;特:只.
5;非與戲:不可同……開玩笑.
6;子:你,對對方的尊稱.
7;而:則,就.
8;非所以成教也:這樣做就不能把孩子教育好
9;烹(pēng):殺.
10;女:通“汝”第二人稱。你,你們。
11:反:通“返”,返回。
12:止:制止。
13.曾參:孔子的學生
14.特與嬰兒戲耳:耳:罷了。
15.嬰兒:小孩子
16.有知:懂事
17.曾子之妻市:之,到
18.其子隨而泣:之,她,代曾子之妻
19.妻止曰:之,他,曾子
20.今子欺:之,他,代曾子之子
21.顧反:回來。反:通“返”,返回。
22.子:孩子,子女(注意不是特指兒子)

寓意

曾參用自己的行動教育孩子要言而有信,誠實待人,這種教育方法是可取的。它告誡人們,父母在教育孩子時自己必先誠信。

作者

韓非,也稱韓非子(約公元前280一前233年)
戰國晚期韓國人(今河南新鄭,新鄭是鄭韓故城),韓王室諸公子之一,《史記》記載,韓非精於“刑名法術之學”,與秦相李斯都是荀子的學生。韓非因為口吃而不擅言語,但文章出眾,連李斯也自嘆不如。他的著作很多,主要收集在《韓非子》一書中。韓非是戰國末期帶有唯物主義色彩的哲學家,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
韓非目睹戰國後期的韓國積貧積弱,多次上書韓王,希望改變當時治國不務法制 養非所用 用非所養的情況,但其主張始終得不到採納。韓非認為這是“廉直不容於邪枉之臣。”便退而著書,寫出了《孤憤》 《五蠹》 《內外儲》 《說林》 《說難》等著作,洋洋十萬余言
韓非的書流傳到秦國,為秦王政所賞識,秦王以派兵攻打韓國相威脅,迫使韓王讓韓非到秦國為其效力。韓非在秦國倍受重用,引起了秦朝李斯的妒忌,李斯、姚賈在秦王面前誣陷韓非,終因他是韓國宗室,未得信任,將其投入監獄,最後逼其自殺。
韓非雖死,自殺於雲陽(今陝西淳化縣西北)。但他的思想卻在秦始皇、李斯手上得到了實施。 韓非著作吸收了儒、墨、道諸家的一些觀點,以法治思想為中心。他總結了前期法家的經驗,形成了以法為中心的法、術、勢相結合的政治思想體系,被稱為法家之集大成者。
韓非著重總結了商鞅申不害慎到的思想,把商鞅的法、申不害的術和慎到的勢融為一本。他推崇商鞅和申不害,同時指出,申商學說的最大缺點是沒有把法與術結合起來,其次,申、商學說的第二大缺點在於“未盡”,“申子未盡於術,商君未盡於法”。(《韓非子·定法》)韓非按照自己的觀點,論述了術 法的內容以及二者的關係,他認為,國家圖治,就要求君主要善用權術,同時臣下必須遵法。同申不害相比,韓非的“術”主要在“術以知奸”方面有了發展。他認為,國君對臣下,不能太信任,還要“審合刑名”。在法的方面,韓非特彆強調了“以刑止刑”思想,強調“嚴刑” “重罰”。
尤可稱道的是,韓非第一次明確提出了“法不阿貴”的思想,主張“刑過不避大臣,賞善不遺匹夫”。這是對中國法制思想的重大貢獻,對於清除貴族特權 維護法律尊嚴,產生了積極的影響。
韓非認為,光有法和術還不行,必須有“勢”做保證。“勢”,即權勢,政權。他讚賞慎到所說的“為匹夫不能治三人,而為天子能亂天下”(《難者》),提出了“抱法處勢則治,背法去勢則亂”(《難勢》)的論點。
韓非的全部理論導源於荀子“性惡論”思想和建立封建的中央集權專制主義國家的政治目的。他認為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都是利害關係,人的心理無不“畏誅而利慶賞”(《二柄》),人君的職責就在於利用“刑” “德”二手,便民眾畏威而歸利。
韓非的法治思想適應了中國一定歷史發展階段的需要,在中國封建中央集權制度的確立過程中起了一定的理論指導作用。
改革圖治,變法圖強,是韓非思想中的一大重要內容。他繼承了商鞅“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的思想傳統,提出了“不期修古不法常可”的觀點,主張“世異則事異”,“事異則備變”。(《五蠹》)
韓非用進化的歷史觀點分析了人類歷史。他把人類歷史分為上古 中古 近古,當今幾個階段,進而說明不同時代有不同時代的問題和解決問題的方法,那種想用老一套辦法去治理當世之民的人都是“守株”之徒。
韓非的進化歷史觀在當時是進步的。他看到了人類歷史的發展,並用這種發展的觀點去分析人類社會的過去 現在和將來。
韓非把社會現象同經濟條件聯繫起來,這在當時是極其難得的。韓非對經濟與社會治亂的關係有了初步認識,注意到人口增長與財富多寡的關係,他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提出“人民眾而貨財寡”會帶來社會問題的思想家。
韓非反對天命思想,主張天道自然。他認為“道”是萬物發生髮展的根源,“道”先天地而存在。有了“道”才有了萬物,“天得之以高,地得之以藏,維斗得之以成其威,日月得之以恆其光。”“宇內之物,恃之以成。”(《解老》)韓非同時在中國哲學史上第一次提出了“理”這個哲學概念,並論述了它與“道”的關係。他認為,“道者萬物之所成也,理者成物之文也。”(《解老》)“理”在韓非看來,就是事物的特殊規律,人們辦事應該尊重客觀規律。
韓非的認識論繼承了先秦哲學中的唯物主義的思想傳統。他提出的反對“前識”和“因參驗而審言辭”的觀點,在中國哲學史上占有重要的一頁。
韓非反對“前識”的觀點。所謂“前識”,就是先驗論。韓非主張“虛以靜後”,通過觀察事物得到認識而非妄加揣測。
韓非提出了“循名實而定是非,因參驗而審言辭”(《奸劫弒君》)的著名論題。“參”就是比較研究,“驗”就是用行動來檢驗。韓非認為,不經過“參驗”而硬說是如何如何,是無知的表現;不能確定的東西而照著去做,是自欺欺人。因此他主張“明主之吏,宰相必起於州部,猛將必發於卒伍”。(《顯學》)。
韓非思想中有不少辯證法的因素。 看到事物不斷地變化著,指出“定理有存亡,有生死,有盛衰。”“物之一存一亡,乍死乍生,初盛而後衰者,不可為常。”(《解老》)他在中國哲學史上第一次提出了“矛盾”的概念。他所講的矛與盾的故事,對人們分析問題 表達思想至今仍有著深刻的啟發作用。
韓非的政治思想為中國封建統一事業起了積極的推動作用,他的哲學思想包含了相互的唯物主義和辯證法思想,開拓了人們的思路。韓非不愧為中國歷史上的一大思想家。
《韓非子》是韓非主要著作的輯錄,共有文章五十五篇,十餘萬字。裡面的文章,風格嚴峻峭刻,乾脆犀利,裡面保存了豐富的寓言故事,在先秦諸子散文中獨樹一幟。

特殊字詞解釋

[通假字]

女通汝,你;如"女還".

反通返,返回;如"顧反為女殺彘".
[古今異義]

今常用義:適合.文中古義:往,到;如"妻適市來".

今常用義:特別,特殊.文中古義:只是;如"特與嬰兒戲耳".
學者
今常用義:在學術上有一定成就的人.文中古義:學習的人;如"待父母而學者也".
成教
今常用義:"成人教育"的簡稱.文中古義:完成教導,教好;如"非所以成教也".
[一詞多義]

(1)huán,動詞,回去;如"女還,顧反為女殺彘"."便要還家,設酒殺雞作食".(《桃花源記》)
(2)huán,動詞,交還;如"手自筆錄,計日以還".(《送東陽馬生序》)
(3)xuán動詞,通"鏇",迴轉,掉轉;如"扁鵲望桓侯而還走".(《扁鵲見蔡桓公》)

(1)動詞,回來;如"顧反為女殺彘".
(2)動詞,看;如"顧野有麥場".(《狼》)
(3)動詞,拜訪;如"三顧臣於草廬之中,咨臣以當世之事 ".(《出師表》)

(1)動詞,制止,阻止;如"妻止之曰"."河曲智叟笑而止之曰".(《愚公移山》)
(2)副詞,同"只",只有;如"擔中肉盡,止有剩骨".(《狼》)

(1)動詞,欺騙;如"今子欺之".
(2)動詞,欺負;如"南村群童欺我老無力".(《茅屋為秋風所破歌》)

(1)名詞,兒子,女兒,泛指孩子;如"子而不信其母"."生以鄉人子謁余".(《送東陽馬生序》)
(2)代詞,古代對男子的尊稱,也用作表敬意的對稱詞."今子欺之"."孔子東遊,見兩小兒辯鬥,問其故".(《兩小兒辯日》)

(1)動詞,教育;如"是教子欺也".
(2)動詞,使,讓 ;如"但使龍城飛將在,不教胡馬度陰山".(《出塞》)

(1)動詞,相信;如"子而不信其母"."願陛下親之信之".(《出師表》)
(2)形容詞,誠實;如"犧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曹劌論戰》)

(1)動詞,實現,完成;如"非所以成教也".
(2)動詞,成為,形成;如"場主積薪其中,苫蔽成丘".(《狼》)
[文言句式]
1.判斷句
(1)"待父母而學者也"中的判斷主語"嬰兒"省略,"待父母而學者"是判斷謂語,"也"幫助判斷;該分句可譯為"(嬰兒)是向父母學習的啊".
(2)"是教子欺也"中的"是"是判斷主語,"教子欺"是判斷謂語,"也"幫助判斷;該分句可譯為"這是教導他欺騙別人啊".
2.省略句
(1)省略主語
①"顧反為女殺彘"之前省略主語"我",代曾子的妻子,即"(我)顧反為女殺彘";該分句可譯為"等我回來給你殺豬(吃)".
②"特與嬰兒戲耳"之前省略主語"我",代曾子的妻子,即"(我)特與嬰兒戲耳";該分句可譯為"(我)不過是跟孩子開玩笑罷了".
(2)省略賓語
①"嬰兒非與戲也"之中,介詞"與"之後省略賓語"之",代"嬰兒",即"嬰兒非與(之)戲也";該分句可譯為"孩子不能欺騙啊".
②"是教子欺也"之中,動詞"欺"後面省略賓語"之",代別人,即"是教子欺(之)也";該分句可譯為"這是教導他欺騙別人啊".
(3)省略介詞
"妻適市來"之中,謂語動詞"適"後面省略介詞"於",表示"適"的處所,即"妻適(於)市來";該分句可譯為"妻子從集市回來".
道理
[編輯本段]
教育子女要注意言傳身教不能以欺騙作為手段,做任何事都要說到做到,不能說謊。要做到言必行,行必果.這樣才能獲到他人信任. 以後不論做什麼事情都要知道自己所做事情的後果,要為以後著想。以後自己不能做的事情就不能信口雌黃。

自能測試

題目

1.下列語句中加點的字詞解釋正確一項是( )
A.曾子之妻之市. ( 助詞,的 )(動詞,到)
B.顧反為女殺彘. (動詞,反對)
C.特與嬰兒戲耳. (名詞,遊戲)
D.今子欺之. (動詞,欺負)
2. 下列語句中加點的字詞正確的解釋是:
A.其子隨之而泣. ( )
B.妻適市來. ( )
C.曾子欲捕彘殺之. ( )
D.是教子欺也. ( )
3.下列語句的翻譯不正確的一項是( )
A. 嬰兒非與戲也.————孩子不能欺騙啊.
B. 待父母而學者也————是向父母學習的啊.
C. 子而不信其母————你不相信你的母親.
D. 非所以成教也————這不是教育孩子的方法啊.
4.曾子為什麼要把豬給殺了 這則寓言故事給我們什麼啟示 (用自己的話概括作答.)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參考答案

1. A.( B.通"返",返回;C.開玩笑; D.欺騙)
2.A.她,代曾子的妻子; B.市場;C.捉;D.孩子.
3..C.(子:孩子;其:他的)
4.曾子的妻子答應孩子從集市上回來就殺豬,為了不失信於孩子,信守承諾,為孩子樹立榜樣,曾子把豬給殺了.文中"母欺子,子而不信其母,非所以成教也"就解釋了他殺豬的原因.這則寓言故事告訴我們: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學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家庭成員的一言一行都將對孩子的成長,性格的養成,人生觀,價值觀的確立產生潛移默化的影響.作為家長必須增強垂範意識,時時處處嚴格要求自己,做孩子的楷模.只有全社會每個成員都講誠信,才能打造一個誠信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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