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山眉目不識
”師曰:“不相識。 ”師曰:“端的去。 ”師曰:“曹山卻疑。
禪宗公案名。即引喻眉、目之關係以問答方式說明佛法,提示禪者應有之態度。曹山元證禪師語錄(大四七·五二八上):‘僧問:“眉與目還相識也無?”師曰:“不相識。”僧云:“為甚么不相識?”師曰:“為同在一處。”僧云:“恁么則不分也。”師曰:“眉且不是目,目且不是眉。”僧云:“如何是目?”師曰:“端的去。”僧云:“如何是眉?”師曰:“曹山卻疑。”僧云:“和尚為什麼卻疑?”師曰:“若不疑即端的去也。”’此公案之旨趣,首先確立‘本來我’與‘平常我’之關係,分別以目、眉為譬喻。目、眉同在一處,然為不同之物;引申之,即本來我,非以推理而知,本來如此;平常我,為自我之意識,無意識時,則不知我在何處,故非實體,此即‘疑’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