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包妹

貴州習水縣委書記的創新——讓辭海里又增加了一個新名詞——“書包妹”。

母親節,點擊人民網,關於母親節的訊息很多,然而,一則四川宜賓一國稅分局局長花6000元嫖幼女被拘的新聞,更引起網友的熱議。

溫總理稱小學生是最美麗的花朵,而國中生,尤其是女生,她們更是蓓蕾未開的花朵,是未來的母親。但是,這些年來,雖然在青少年中進行了“八榮八恥”教育,但官員中這八榮八恥的教育卻進行得很少或效果很不好。一些官員現在道德淪喪,他們不但不以糟蹋幼女為恥,反以為榮。更令人瞠目的是,“書包妹”成了待客的“佳品”。不僅自己糟蹋“書包妹”,還給自己的那些狐朋狗友或上司“分享”,

在一些地方,尤其是一些基層官員中,嫖幼女、花錢“買處”被看作是一件很有“面子”的事情,是官員先進的性能力的象徵。糟蹋幼女在一些地方已經形成一種風氣,異化成社會的毒瘤。正如許多網友所擔憂和憤慨的那樣:糟蹋幼女竟然象豬流感一樣,在官場中流行起來,現在還沒有看到有效防範和減少的勢頭。

本來,習水官員嫖幼案尚未了結,浙江麗水強姦幼女案也至少有40名“書包妹”受害,坊間也傳有一些基層公務員參與,但最後只涉及村官。其他卻因證據不足而未曾歸案。

青少年自我保護和防範的教育,但她們卻很缺少必要的保護,尤其是一些基層的官員們,他們不是保護這些祖國的花朵,而是摧花的兇手。不久前,臨海市氣象局原副局長池全勝“買處”案中,現年42歲的池全勝,在案發前是一名中共黨員,擔任臨海市氣象局副局長的職務。據報導,當時書包妹豆豆曾“撲通一聲跪在地上乞求:‘叔叔,我還是一個學生,只有13歲,你放我回去吧。’ 但被介紹賣淫的徐某某等人發現。徐某某等人軟硬兼施,而慾火難耐的池全勝,在明知她不滿14周歲的情況下,還與其發生了性關係。事後,池全勝支付了3500元錢。

這,是明知幼女的。而大多數的官員嫖客,正如筆者貼文《驚人的一致:嫖客難得明知幼女,官員難說清巨額財產》中所分析一樣,這些官員嫖客也深知,若是明知幼女,他們肯定得算強姦,因此,一個個案件,最後都是嫖奸、嫖宿幼女。如上個月浙江臨海市一名有人大代表頭銜的商人王宗興,也是因“涉嫌嫖宿幼女”在當地法院受審。

一句“嫖宿”就將這些幼女們定義為娼妓了,當然幼女們自願成娼妓或淪為娼妓的也是有的,而習水方面法務部門竟然有高論,他們可以通過調查,比如,官員們嫖幼女時,是否注意到她們乳房和性,器官是否發育成熟,來查核他們是否真正明知而不是說假話。於是,官員們就更竊喜了。他們只是“摸著奶頭過河”,一律的不知、不看、或未曾注意到幼女這方面,那方面的東西,你能奈他何?這就那個“紅頂商人”河南鎮平政協副主席吳天喜,在國人皆曰“可殺”之時,他也在法庭辯稱是“嫖娼”。

仔細分析一下一個個官員屢奸“書包妹”的個案,我們不難發現,那些所謂的領導幹部,幾乎都處在基層。那些被糟蹋的幼女,也都是十幾歲的小女生。因此,除了要加強基層官員價值觀和道德觀的教育,讓吳天喜這樣堅信“買處會帶來官運”的人因自身的“信仰”而倒霉運。

與此同時,應該加大對賣淫嫖娼的打擊力度,尤其是要嚴厲查處官員嫖娼,決不能藉口“保護經濟、最佳化發展環境”而或明或暗支持“繁榮娼盛”。建議修改法律。對一些地方掛牌保護的容忍嫖娼的賓館和其他服務業,應該實行“異地交流”查處,實行有獎舉報查處。

而我們司法上,不能將偷窺少婦判處強姦罪,摧毀祖國花朵卻列為嫖宿。對於奸、嫖幼女的,無論是否明知,一律以強姦論罪。更要防止色官藉助手中權力或與大款、無良學者、無恥專家相勾結,從而以權力和金錢影響立法和司法解釋,使中國幼女年齡進一步低齡化,進而將“書包妹”年齡界定在國小女生。

應該呼籲黨中央和溫總理重視保護中國“最美麗的花朵”,約束、強化官員的管理,從教育上、機制上和進一步的政治改革,發動社會各方面的力量、動員各團體、組織都來關心“書包妹”,使那些色官們有色心沒有色膽,不敢、不願、不能使屢奸書包妹的企圖得逞。

附:家住成都新都區的李某暗戀鄰居劉某。他趁劉某丈夫不在,潛入劉某家院落內,然後爬上一棵樹窺探劉某在家的一舉一動。李某在樹上艱難度過4個多小時後,意外遇到閃電雷雨。劉某察覺到李某的行為並報警。法院以強姦罪對劉某定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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