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詞目】暴力
【拼音】bào lì
【 注音】ㄅㄠˋ ㄌㄧˋ
【詞義】泛指通過武力侵害他人人身、財產、精神的行為。
基本解釋
(1) [violence]
(2) 政治學名詞。不同政治利益的團體,如不能用和平方法協調彼此的利益時,常會用強制手段以達到自己的目的,稱為暴力。
(3) 泛指侵害他人人身、財產的強暴行為。
暴力罪。
(4) [force]∶國家的強制力量,如軍隊、警察、法庭。
(5)[The abuse ofattack]:虐襲、侵害他人,慘不忍睹的虐待。
引證解釋
1. 強制的力量;武力
宋 葉適《忠翊郎致仕蔡君墓志銘》:“環 白山數里,暴力銷耎,負販有實直,惜乎君之所施者少也。” 歐陽山《柳暗花明》八六:“他們用暴力,咱們也要用暴力。” 洪深《青龍潭》第四幕:“你不怕他們用暴力來對付我么?”
2. 指強悍的力量
艾青《大西洋》詩:“於是,我看見了,一個真實的 大西洋 --洶湧著野性的波濤,擴展著暴力的 大西洋 。”
3.為本階級的利益而對敵對階級使用的強制力量。
柯靈《香雪海·歷史老人攤了牌》:“《資本論》里不是有一句名言嗎:‘暴力是每一個孕育著新社會的舊社會的助產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