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的國民待遇

智慧財產權的國民待遇

作者:何雋
定價:49元
印次:1-1
ISBN:9787302504269
出版日期:2018.06.01
印刷日期:2018.06.29

國民待遇原則在智慧財產權國際體系中具有基石性作用。本書基於歷史考察和文本分析,系統闡釋國民待遇原則在主要智慧財產權公約中的內涵和適用性,揭示可能導致隱蔽性例外的原因及應對。通過深入分析司法實踐和法理問題,對全球化背景下國民待遇的影響進行批判性思考,探究如何在一國司法自治內對國民待遇進行解釋,以實現拓展國內政策空間與履行國際義務間的平衡。

導論1

一、 選題背景與意義1

二、 國內外研究現狀綜述3

三、 擬解決的問題7

四、 研究方法8

五、 研究思路9

六、 組織結構10

七、 創新點12第一章利益之爭: 原則的歷史考察13

第一節為什麼引入國民待遇原則13

第二節歷史嬗遞中的先見與失誤15

第三節對比其他原則的獨特價值18

一、 與獨立保護原則之間的關係: 對地域性限制的補充與協調18

二、 與最低保護標準原則之間的關係: 對保護失衡的克服

與妥協20

三、 與最惠國待遇原則之間的關係: 對歧視的認知與消解23

第四節超國民待遇的妥協與爭論27

本章小結32第二章邏輯之光: 公約條款的結構分析34

第一節如何界定“國民”與“待遇”34

一、 國民待遇之國民的界定34

二、 國民待遇之待遇的界定36

第二節雛形: 《巴黎公約》與《伯爾尼公約》37

一、 《巴黎公約》中國民待遇原則的適用對象37

二、 《巴黎公約》中國民待遇原則的適用範圍39

三、 《伯爾尼公約》中國民待遇原則的適用對象40

四、 《伯爾尼公約》中國民待遇原則的適用範圍41

第三節深化: 《羅馬公約》與《華盛頓公約》43

一、 《羅馬公約》中國民待遇原則的適用對象44

二、 《羅馬公約》中國民待遇原則的適用範圍47

三、 《華盛頓條約》中國民待遇原則的適用對象49

四、 《華盛頓條約》中國民待遇原則的適用範圍49

第四節界碑: 《TRIPS協定》50

一、 《TRIPS協定》中國民待遇原則的適用對象50

二、 《TRIPS協定》中國民待遇原則的適用範圍52

九、《國際植物新品種保護公約》(1991年文本)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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