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順長城核心競爭力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景順長城核心競爭力混合]

景順長城核心競爭力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景順長城核心競爭力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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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順長城核心競爭力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是景順長城發行的一個混合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投資目標

本基金通過投資於具有投資價值的優質企業,分享其在中國經濟成長的大背景下的可持續性增長,以實現基金資產的長期資本增值。

投資範圍

本基金投資範圍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創業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准上市的股票)、債券、貨幣市場工具、權證、資產支持證券、股指期貨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的其它品種,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本基金將基金資產的60%-95%投資於股票等權益類資產(其中,權證投資比例不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3%),將基金資產的5%-40%投資於債券和現金等固定收益類品種(其中,現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的5%)。
本基金投資於具有核心競爭力的公司股票的資產不低於基金股票資產的80%。
本基金參與股指期貨交易,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基金契約約定的投資限制並遵守相關期貨交易所的業務規則。

投資策略

(一)資產配置
基金經理依據定期公布的巨觀和金融數據以及投資部門對於巨觀經濟、股市政策、市場趨勢的綜合分析,運用巨觀經濟模型(MEM)做出對於巨觀經濟的評價,結合基金契約、投資制度的要求提出資產配置建議,經投資決策委員會審核後形成資產配置方案。
(二)股票投資策略
本基金股票投資主要遵循“自下而上”的個股投資策略,利用我公司股票研究資料庫(SRD)對企業進行深入細緻的分析,並進一步挖掘出具有較強核心競爭力的公司,最後以財務指標驗證核心競爭力分析的結果。
2.1 股票研究資料庫(SRD)
首先利用景順長城“股票研究資料庫(SRD)”中的標準分析模板對上市公司的品質和估值水平進行鑑別,制定股票買入名單。其中重點考察:
(1)業務價值(Franchise Value)
尋找擁有高進入壁壘的上市公司,其一般具有以下一種或多種特徵:產品定價能力、創新技術、資金密集、優勢品牌、健全的銷售網路及售後服務、規模經濟等。在經濟成長時它們能創造持續性的成長,經濟衰退時亦能度過難關,享有高於市場平均水平的盈利能力,進而創造高業務價值,達致長期資本增值。
(2)估值水平(Valuation)
對成長、價值、收益三類股票設定不同的估值指標。
成長型股票(G):用來衡量成長型上市公司估值水平的主要指標為PEG,即市盈率除以盈利增長率。為了使投資人能夠達到長期獲利目標,我們在選股時將會謹慎地買進價格與其預期增長速度相匹配的股票。
價值型股票(V):分析股票內在價值的基礎是將公司的淨資產收益率與其資本成本進行比較。我們在挑選價值型股票時,會根據公司的淨資產收益率與資本成本的相對水平判斷公司的合理價值,然後選出股價相對於合理價值存在折扣的股票。
收益型股票(I):是依靠分紅取得較好收益的股票。我們挑選收益型股票,要求其保持持續派息的政策,以及較高的股息率水平。
(3)管理能力(Management)
注重公司治理、管理層的穩定性以及管理班子的構成、學歷、經驗等,了解其管理能力以及是否誠信。
(4)自由現金流量與分紅政策(Cash Generation Capability)
注重企業創造現金流量的能力以及穩定透明的分紅派息政策。
2.2 核心競爭力分析
在“景順長城股票資料庫”篩選出來的買入名單的基礎上,本基金將優先投資於“核心競爭力”較強的公司。本基金認為,所謂“核心競爭力”是指在經營與管理、產品和技術與生產等公司內在增長動力上具備其中一方面或多個方面的突出優勢,並為競爭對手所難以模仿、難以替代或難以超越。“核心競爭力”是公司在中國經濟轉型、政策變化或行業不同周期中取得可持續的競爭優勢的保證。基金管理人主要採用定性的方式評估公司是否具有核心競爭力,並以財務指標來進行驗證。核心競爭力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經營與管理
管理層能力:專業、正直誠實和勤奮的管理層是公司發展的基本條件;
公司治理:公司治理結構良好和信息透明是維護股東利益的保障,並且能規避許多風險事件的發生;
公司的戰略規劃:理性、符合公司長遠利益的戰略規劃才能使公司擁有可持續增長的商業模式。
組織能力:即公司整合其內部資源的能力,是公司實施商業決策、達到商業目標的關鍵。
流程:完善、高效的業務流程是企業經營成功的重要體現。
(2)技術與生產
技術:具備突出的技術優勢、技術積累或專利權,通過不斷強化技術壁壘,增強其在產業鏈中的盈利能力或行業中的競爭優勢。
生產:先進的生產能力和高效的生產效率是公司在保證產品質量的前提下,實現控制成本、利潤最大化的保障。
(3)產品/服務、渠道和品牌
主要考察公司的產品或是服務是否給客戶提供了附加值或較大程度的改善了用戶體驗。具體的產品策略及其重要性包括:差異化的產品能形成一定程度上的不可替代性,增強公司相對於買方的議價能力,並維護公司的利潤空間;而產品的創新不僅可以使公司獲得新的市場份額,還可以使公司避免價格戰;產品多元化則可能有助於公司度過行業的下行周期,維持甚至提高銷售額,有利於改變其所處的競爭格局。
與產品銷售最直接相關的是渠道,與渠道的戰略夥伴關係,是公司產品搶占市場,提高市場份額的有力支持。
公司品牌對於提升客戶忠誠度和客戶粘度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使得公司能夠在起初競爭激烈的行業環境中脫穎而出,並擴大優勢,鞏固行業優勢地位。
對於挑選出來的被認為具備較強核心競爭力的公司,本基金將通過財務分析中的成長性指標,驗證基金管理人對核心競爭力的分析;同時結合估值和流動性分析,在股價低於內在價值時買入。
財務分析指標:
主要以未來二到三年的淨利潤增長率是否高於行業平均水平來驗證公司的成長潛力。
估值分析:主要指標有PE、PEG、PB、PCF、PS、EV/EBITDA等。
流動性分析:主要指標有市場流通量、股東分散性等。
(三)債券投資策略
債券投資在保證資產流動性的基礎上,採取利率預期策略、信用策略和時機策略相結合的積極性投資方法,力求在控制各類風險的基礎上獲取穩定的收益。
3.1自上而下確定組合久期及類屬資產配置
通過對巨觀經濟、貨幣和財政政策、市場結構變化、資金流動情況的研究,結合巨觀經濟模型(MEM)判斷收益率曲線變動的趨勢及幅度,確定組合久期。進而根據各類屬資產的預期收益率,結合類屬配置模型確定類別資產配置。
3.2自下而上個券選擇
通過預測收益率曲線變動的幅度和形狀,對比不同信用等級、在不同市場交易債券的到期收益率,結合考慮流動性、票息、稅收、可否回購等其它決定債券價值的因素,發現市場中個券的相對失衡狀況。重點選擇的債券品種包括:a、在類似信用質量和期限的債券中到期收益率較高的債券;b、有較好流動性的債券;c、存在信用溢價的債券;d、較高債性或期權價值的可轉債;e、收益率水平合理的新券或者市場尚未正確定價的創新品種。
(1)利率預期策略
基金管理人密切跟蹤最新發布的巨觀經濟數據和金融運行數據,分析巨觀經濟運行的可能情景,預測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等政府巨觀經濟政策取向,分析金融市場資金供求狀況變化趨勢,在此基礎上預測市場利率水平變動趨勢,以及收益率曲線變化趨勢。在預期市場利率水平將上升時,降低組合的久期;預期市場利率將下降時,提高組合的久期。並根據收益率曲線變化情況制定相應的債券組合期限結構策略如子彈型組合、啞鈴型組合或者階梯型組合等。
(2)信用策略
基金管理人密切跟蹤國債、金融債、企業(公司)債等不同債券種類的利差水平,結合各類券種稅收狀況、流動性狀況以及發行人信用質量狀況的分析,評定不同債券類屬的相對投資價值,確定組合資產在不同債券類屬之間的配置比例。
個券選擇層面,基金管理人對所有投資的信用品種進行詳細的財務分析和非財務分析。財務分析方面,以企業財務報表為依據,對企業規模、資產負債結構、償債能力和盈利能力四方面進行評分,非財務分析方面(包括管理能力、市場地位和發展前景等指標)則主要採取實地調研和電話會議的形式實施。通過打分來評判該企業是低風險、高風險還是絕對風險的企業,重點投資於低風險的企業債券;對於高風險企業,有相應的投資限制;不投資於絕對風險的債券。
(3)時機策略
1)騎乘策略。當收益率曲線比較陡峭時,也即相鄰期限利差較大時,可以買入期限位於收益率曲線陡峭處的債券,也即收益率水平處於相對高位的債券,隨著持有期限的延長,債券的剩餘期限將會縮短,從而此時債券的收益率水平將會較投資期初有所下降,通過債券的收益率的下滑,進而獲得資本利得收益。
2)息差策略。利用回購利率低於債券收益率的情形,通過正回購將所獲得資金投資於債券以獲取超額收益。
3)利差策略。對兩個期限相近的債券的利差進行分析,從而對利差水平的未來走勢做出判斷,從而進行相應的債券置換。當預期利差水平縮小時,可以買入收益率高的債券同時賣出收益率低的債券,通過兩債券利差的縮小獲得投資收益;當預期利差水平擴大時,可以買入收益率低的債券同時賣出收益率高的債券,通過兩債券利差的擴大獲得投資收益。
(四)股指期貨投資策略
本基金參與股指期貨交易,以套期保值為目的,制定相應的投資策略。
4.1時點選擇:基金管理人在交易股指期貨時,重點關注當前經濟狀況、政策傾向、資金流向、和技術指標等因素。
4.2套保比例:基金管理人根據對指數點位區間判斷,在符合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決定套保比例。再根據基金股票投資組合的貝塔值,具體得出參與股指期貨交易的買賣張數。
4.3契約選擇:基金管理人根據股指期貨當時的成交金額、持倉量和基差等數據,選擇和基金組合相關性高的股指期貨契約為交易標的。

收益分配原則

1、每類基金份額中的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2、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4次,A類基金份額每次每單位基金份額分配的收益金額不得低於該次收益分配基準日相應的每單位基金份額可供分配利潤的10%;
3、A類基金份額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4、本基金A類別基金份額收益分配方式分為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基金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5、H類基金份額基金收益分配僅採用紅利再投資方式;
6、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在不影響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允許的前提下酌情調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則,此項調整不需要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但應於變更實施日前在指定媒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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