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東縣教育局

根據《中共景東彝族自治縣委 景東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的通知》(景發〔2011〕12號),設立景東彝族自治縣教育局,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部門簡介

設立

根據《中共景東彝族自治縣委 景東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景東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景發〔2011〕12號),設立景東彝族自治縣教育局,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地理位置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景東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基礎教育工作,以農村教育為重點,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公共教育資源進一步向農村和民族地區傾斜,促進教育公平。深入推進基礎教育教學改革,減輕中小學生課業負擔,加強中國小德育,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三)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堅持以就業為導向,深化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努力提高職業學校的辦學水平和質量,積極推進體制機制創新,進一步增強職業教育發展活力。

(四)加強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巨觀指導,完善民辦教育巨觀管理的政策措施,規範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規劃、起草或擬訂教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及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

(二)研究提出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擬訂教育體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發展的重點、結構、規模和速度,指導並協調實施工作;承辦完中、職中、縣教師進修學校、以及全縣其它中國小和幼稚園的建立、調整、撤銷及其發展規模的審查報批工作;指導社會力量辦學工作。

(三)制定全縣教育系統精神文明建設規劃,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做好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及國防教育工作;指導全縣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

(四)綜合管理和指導全縣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等工作;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教育教學工作,指導社會力量辦學工作。

(五)負責我縣教育督導工作;指導全縣各級各類教育教學改革和教育評估工作;負責制定縣屬學校(園)、鄉(鎮)中心校校(園)長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並組織指導、檢查和考核;組織對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和評估。

(六)統籌管理教育經費;參與擬訂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負責全縣教育基建專款的分配、管理、監督和校舍規劃建設、綠化、美化工作。

(七)主管全縣教師工作,組織全縣各級各類學校實施教師資格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縣教育系統勞動工資及幹部人事管理工作的有關政策,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統籌規劃並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的隊伍建設工作;主管全縣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學科匹配工作、人事管理工作。

(八)管理全縣的學歷教育及其招生考試工作;規劃、負責教育系統教職工繼續教育;規劃、負責全縣成人自學考試,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

(九)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勤工儉學工作和貧困學生資助工作,規劃指導中國小、幼稚園教育技術裝備的建設,指導實施信息技術教育工作。

(十)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統計、分析和發布及《景東教育》的編輯出版發行工作。

(十一)貫徹執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編制全縣語言文字工作的中長期規劃;組織實施國家制定的漢語言文字規範和標準並協調監督檢查;指導推廣國語和國語測試工作。

(十二)指導和參與教育系統的治安環境治理、師生安全和突發事件處置。

(十三)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省教育廳、市教育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景東彝族自治縣教育局機關設10個內設機構:辦公室、人事股、計畫財務股、基礎教育股、德育與安全股、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股、教師教育股、招生考試辦公室、景東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辦公室。

直屬事業單位

教育局直屬3個事業單位:教研室、電教室、青少年活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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