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鎮市國土資源局

景德鎮市國土資源局,是景德鎮市負責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管理的政府職能部門,位於景德鎮市財富大廈。

機構職能

(一)景德鎮市國土資源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國土資源管理的法律法規,擬定全市有關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管理的法規、規章並組織實施;研究擬定全市管理、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礦產等自然資源的政策;組織實施土地、礦產等自然資源管理的技術、規程、規範和辦法。

(二)組織編制德鎮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畫和土地後備資源開發總體規劃、年度計畫;指導、審核縣(市、區)、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編制全市礦產資源總體規劃、礦產資源保護和合理利用規劃、地質環境和地質遺蹟保護規劃、地質勘查規劃、地質災害防治規劃。

(三)監督檢查德鎮市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行政執法和行政管理工作及土地資源、礦產資源規劃執行情況;組織實施國土資源執法監察,依法保護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組織調處權屬糾紛,依法查處違法案件。

(四)實施耕地特殊保護政策,負責德鎮市耕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工作,實現耕地占補平衡,確保全市耕地總量不減少,劃定基本農田保護區。

(五)依法統一管理德鎮市土地、城鄉地政和地籍工作;主管全市土地調查、統計、定級、登記、發證工作;制訂全市土地定級、估價標準及全市土地調查計畫;建立健全全市土地統計制度及土地動態監測體系,制定地籍管理規程;負責企業土地產權制度的建立和管理,確保國有土地資產保值增值。

(六)主管德鎮市的土地徵用、劃撥、出讓工作;統一審查、徵用、劃撥建設用地;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建設用地審核報批;負責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的組織、協調、審查、報批和出讓方案的落實。

(七)管理土地市場,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土地市場管理辦法和規定,規範土地市場;代表政府壟斷土地一級市場,巨觀調控二級市場;主管全市行政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出租、抵押工作;負責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出租、抵押等權屬管理和監督檢查;協助財稅部門做好土地稅費的徵收管理工作。

(八)負責德鎮市礦產資源管理;負責礦產資源及儲量的登記、統計、價值評估;建立礦產儲量的實物帳戶和價值帳戶,依法對本行政區內的礦產資源進行監督管理,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負責全市建設項目壓覆礦床的管理工作;參與礦山企業礦產儲量變動及礦山閉坑的審批,維護礦產資源的國家所有權;依法推行礦產資源的有償開採制度;負責全市礦產品產、供、銷統計,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形勢分析及信息服務。

(九)依法對德鎮市的地質勘查活動進行監督管理;維護地質勘查秩序,協調處理勘查糾紛,保護探礦權人、勘查者的合法利益;培養和規範地質勘查市場,推進並監督礦產資源成果有償使用;負責省國土資源廳委託的對地質勘查單位資格、地質勘查項目和礦產資源勘查成果的登記管理工作。

(十)依法統一監督管理德鎮市測繪工作,組織編制本行政區域基礎測繪規劃、年度計畫和地籍測繪規劃;管理市本級土地利用基礎地理信息數據,組織指導基礎地理信息社會化服務;管理全市的國家測繪基準和測量控制系統,指導監督各類測繪成果的管理和測量標誌的保護;依法初審測繪單位的等級資格,管理測繪任務登記;依法審查對外提供測繪成果;依法管理測繪市場,對在本行政區域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進行監督管理;依法管理本市地圖編制工作;審查向社會出版、展示的本市地圖,管理並審核地名在地圖上的表示。

(十一)負責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有效保護的監督管理;參與開辦礦產企業可行性報告的審查;依法對國有礦山企業(含外商投資企業)進行覆核並簽署意見;負責對跨縣(市、區)集體礦山和私營礦山企業以及參與國有礦山企業(含外高報資企業)採礦權的授予、登記、變更、註銷管理;參與協調處理礦山企業採礦權屬糾紛;組織指導礦產資源補償費的徵收和使用管理;負責地方級礦產督察員的管理工作。

(十二)監督管理地質環境及開發利用工作;審查基本建設項目地質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地質地貌、地質景觀、地質遺蹟、自然保護區;管理地熱、礦泉水資源;負責對地質環境監測與監督管理;負責對地質環境信息管理;負責地質災害的防治工作,協助省國土資源廳對地質災害勘查、設計、治理單位資質監督管理;參與水資源調查、評價、規劃管理,協同水行政主管部門管理全市地下水資源;負責地下水資源的勘查、動態監測和儲量審查工作,並對全市地下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進行監督管理。

(十三)組織開展土地和礦產資源管理科技工作;組織實施全市國土資源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負責全市國土資源系統幹部職工培訓。

(十四)承辦德鎮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國土資源系統的綜合、信息、檔案等工作;負責局機關日常事務管理及基建、社團工作;負責局機關的保衛、保密等工作;負責全市國土資源管理系統綜合計畫、統計的歸口管理,編報並落實年度固定資產投資和物資計畫;管理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業務經費和固定資產、建設項目投資工作;協助財稅部門做好有關土地稅費和出讓金的徵收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國土資源管理系統的統計、財務工作;負責局機關的財會工作;負責內部財務審計工作;承擔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和勞動工資等管理工作;組織直屬單位的專業技術職稱評聘;指導全市國土資源管理隊伍建設;組織開展全市國土資源系統幹部隊伍培訓;擬訂全市國土資源系統科技教育發展方針政策和技術標準、規範,引進新技術,推廣新成果;負責局機關黨務及文秘工作,歸口管理國土資源信息工作。

耕地保護科

擬定全市耕地特殊保護、耕地開墾、農用地保護、土地整理、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復墾等有關規定;指導農用地用途管制,組織全市基本農田保護區劃定、調整,承擔補充耕地方案的審查;承辦上報市政府和省政府審批的新增建設用地的審查工作。

地籍管理科

統一管理城鄉地籍工作,擬定全市地籍工作計畫、地籍管理辦法、技術規程和土地權屬管理辦法;負責全市土地調查、統計、登記、發證和土地動態監測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調處土地權屬糾紛。

資源利用規劃科

擬定全市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轉讓、作價出資、抵押、交易等管理辦法;擬定全市土地定級估價標準,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基準地價;承辦報市政府和省政府批准的土地供應方案的審查;實施鄉(鎮)、村用地管理辦法和土地資產、土地市場監督管理;指導農村集體非農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承擔國有企業轉制的土地資產管理處置工作;組織研究全市國土綜合開發整治的政策措施;組織編制全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基本農田保護規劃、未利用土地開發規劃、土地整理規劃、土地復墾規劃等專項規劃;參與報市政府審批的城市總體規劃的審核;指導縣(市、區)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及專項規劃的編制;指導和審核縣(市、區)基本農田保護規劃、土地開發規劃、土地整理規劃、土地復墾規劃等專項規劃;負責全市國土資源管理的綜合統計。

法規監察科

負責對國家、省、市有關國土資源方針、政策和法規貫徹執行情況實施監督檢查;擬訂我市有關國土資源管理的政策、法規和規定;負責有關法規、規章的協調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擬訂國土資源監督檢查規定及土地、礦產資源和測繪違法案件的處罰辦法;組織對土地及礦產資源、土地使用權交易、土地和礦產資源資產處置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國土資源違法案件;指導全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和國土資源監察隊伍建設;主管國土資源信仿和普法宣傳教育工作。

地質資源環境科

組織礦產儲量評審機構及評估員對地勘單位和礦山企業申報的礦產資源儲量報告進行評審,並負責認定;組織有關專家對建設單位申報的建設項目壓覆礦產資源評估報告進行評審並負責認定、批覆;負責全市礦產資源儲量登記統計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全市地質災害的應急調查和處理,組織編制全市年度地質災害防災預案,組織協調全市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監督管理;負責地質環境和地質遺蹟保護以及監督管理;管理礦泉水和地熱資源開發利用,負責地下水監測,防止地下水過量開採和環境破壞與污染;指導全市礦山自然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礦產開發管理科

負責地質勘查和採礦審批登記發證;依法負責礦山企業承包、租賃經營審批登記;依法徵收採礦權使用費、採礦權價款和全市礦產資源補償費;依法進行礦產資源保護與開發利用的監督管理;承擔全市礦產資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礦產品進入流通領域進行監督管理。

測繪管理科

依法統一監督管理全市測繪工作,組織編制本行政區域基礎測繪規劃、年度計畫和地籍測繪規劃;管理市本級土地利用基礎地理信息數據,組織指導基礎地理信息社會化服務;管理全市的國家測繪基準和測量控制系統,指導監督各類測繪成果的管理和測量標誌的保護;依法初審測繪單位的等級資格,管理測繪任務登記;依法審查對外提供測繪成果;依法管理測繪市場,對在本行政區域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進行監督管理;依法管理本市地圖編制工作;審查向社會出版、展示的本市地圖,管理並審核地名在地圖上的表示。

紀檢組(監察室)

為市紀委(監察局)的派駐機構。

直屬機構

(一)景德鎮市國土資源局珠山分局

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國土資源管理法律、法規,制定並組織實施分局年度工作計畫;

2、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土地管理和利用工作;

3、協同有關部門調處土地糾紛;

4、負責市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辦公地址:江西省景德鎮市瓷都大道543號

(二)景德鎮市國土資源局昌江分局

工作職責:

1、負責做好規劃區外、協助做好規劃區內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修訂、實施工作,耕地保護和基本農田調整劃定工作,土地開發、復墾、整理工作。

2、負責做好規劃區外、協助做好規劃區內的土地權屬糾紛調處和地籍調查統計工作;負責昌江區轄區內的國土資源信訪工作。負責轄區內礦產資源的管理,維護礦業秩序,協調處理礦業糾紛,保護礦業權人的合法權益,培育和規範礦業市場,推進並監督礦產資源成果有償使用。

3、協助做好城市規劃區內各項國家建設新增用地和鄉(鎮)村企業、公益事業、公共設施的用地工作,負責辦理城市規劃區外國家建設用地、國有土地出讓、鄉(鎮)村企業、公共設施、公益事業用地報批工作;協助做好城市規劃區外的土地儲備工作。負責轄區內礦產資源儲量的登記、統計、價值評估和審認,建立礦產儲量的實物帳戶和價值帳戶。

4、依法辦理規劃區外的各類土地權屬的申報、變更、登記、發證工作。負責轄區內建設項目壓覆礦床的管理工作,做好礦山企業的登記、變更、註銷等管理工作,參與國有礦山企業(含外商投資企業)的管理,依法推行礦產資源有償開採的制度,負責徵收轄區內礦產資源補償費、礦權使用費等。

5、負責抓好昌江區所屬鄉(鎮)土地管理隊伍建設,督促、指導鄉鎮土管所做好土地管理各項業務工作。

6、負責完成市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辦公地址:江西省景德鎮市瓷都大道543號

(三)景德鎮市國土資源局土地儲備中心

工作職責:

1、根據市土地儲備管理委員會確定的收購計畫,對企事業單位盤活的存量土地和其它需要調整的城市存量土地適時進行收購。

2、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以及市場需求,適時適量有選擇的收購、儲備土地。

3、根據城市發展的需要,配合耕地保護科和規劃利用科做好土地徵用的有關事宜,並及時進行土地儲備。

4、經營管理好市政府依法收回的各類用地和已納入儲備庫的土地。

5、在市土地儲備管理委員會的領導和監督下,制定融資計畫,開展籌資工作,合理使用土地收購儲備資金。

6、在市政府有關部門的指導下,做好儲備土地的前期開發工作(包括拆遷安置,土地平整),聯絡招商洽談以及投放市場的前期準備工作,做好出讓前收購儲備土地的成本核算以及出讓資金回籠和土地收購儲備專項資金的管理工作,搞好綜合統計工作,定期向社會公布土地儲備信息,並向市土地儲備管理委員會報告工作情況。

7、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任務。 辦事指南:

申請收購儲備土地

A、申請人應提交的資料

1、 提交單位或個人局面申請書;

2、 有關權屬證明資料;

B、土地收購辦理運作程式

1、 踏勘土地,擬收購徵用該宗地,同原土地產權人進行初步商談,起草有關初步協定。

2、 向領導匯報請示商談結果,填寫儲備土地收購表。

3、 對預收購的土地劃紅線圖,並起草報告送交政府審批,經批准後,到測繪部門購買地形圖,前往規劃局辦理規劃紅線和規劃設計條件。

4、 正式簽訂收購契約,支付預付款。

5、 辦理土地權屬變更手續,建立檔案材料。

6、 手續完備後,進行接交,移交牧業管理科管理。

7、 根據《土地出讓計畫》和市場需求情況,將儲備土地移交土地交易中心進行市場化運作。

C、辦理結果

1、 同意:洽談收購契約。

2、 不同意:復函說明並退還資料。

D、辦理期限

受理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完成。

辦公地址:江西省景德鎮市瓷都大道543號

(四)景德鎮市國土資源局土地交易中心

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土地交易中心內部管理制度,具體實施土地交易市場的建設計畫和目標。

2、接受主管部門委託,具體實施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租賃的招標、拍賣和公開掛牌以及礦產資源涉及的探礦權、採礦權招標拍賣掛牌交易工作,為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會提供場所和服務,提供招標、拍賣專家庫等技術支持。

3、受理土地使用權交易申請,負責交易條件的核驗和成交確認。

4、收集、匯總、儲存、上報、發布土地交易信息行情和交易結果,提供有關法律和其他信息諮詢服務。

5、發布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供求信息,提供土地使用權交易、洽談、招商、展銷場所,為土地交易代理、地價評估信息諮詢等中介機構提供服務場所。

6、辦理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同時兼地產市場管理處工作:

1、為政府壟斷土地一級市場。

2、負責全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抵押工作。

3、代政府依法辦理有關用地手續。

4、代財政依法收取土地出讓金,土地契稅等。

5、依法辦理局下達的其他工作。

辦公地址:江西省景德鎮市中華北路1號(交行二樓)

(五)景德鎮市國土資源局土地整理中心

工作職責:

1、根據建設用地年度計畫指標,負責編制全市土地開發復墾整理的年度計畫及計畫指標分解下達工作。

2、負責全市土地開發復墾整理具體項目的可行性論證、規劃設計、立項審查、報批、審批工作。

3、負責市級土地開發復墾整理項目的組織實施及全同局耕保科及市農業部門對縣級項目實施的監督檢查、初驗或受省廳委託的驗收工作。

4、負責市規劃區征地中“占一補一”項目的擬定,簽訂補充耕地協定,制定補充耕地方案等工作。

5、負責全市占用耕地指標的統一調撥調劑工作。

6、全同財政部門做好耕地開墾費、菜地開發基金、復墾費等費用的收取、管理和使用。

7、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有關土地開發復墾整理的規定、技術政策和經濟管理辦法。

8、做好市規劃區內城市土地開發整理工作。

9、做好土地開展復墾整理方面的統計和檔案管理工作。

10做好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辦公地址:江西省景德鎮市瓷都大道543號

(六)景德鎮市國土資源局執法監察大隊

工作職責:

1、監督檢查國土資源法律、法規的執行和遵守情況;

2、受理對國土資源違法行為的檢舉、控告;

3、調查處理國土資源違法案件;

4、協助有關部門調查處理國土資源管理工作依法執行任務遭受打擊報復的案件;

5、對下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履行國土資源管理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6、指導或領導下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的國土資源監察工作;

7、負責本市城市規劃區內國有土地收益登記,發證及徵收工作。

辦公地址:江西省景德鎮市瓷都大道543號

(七)國土資源測繪勘察設計院

景德鎮市國土資源測繪勘察設計院,是目前我省地級國土資源系統最具實力、儀器設備最先進、技術力量最強的,集測繪、勘察、規劃設計為一體的乙級資質單位。我院技術力量雄厚,擁有美國天寶動態GPS(全球衛星定位系統)三台套、數字全站儀五台、大幅面掃瞄器一台、多套成圖系統等,具有先進的測繪生產和管理經驗。

我院始終圍繞建設經濟重鎮、旅遊都市和特色瓷都的目標,立足城市建設,以自主創新為我院發展的根本,落實科學發展觀,不斷提升國土資源測繪勘察設計水平。先後承擔了景德鎮市老城區4平方公里地籍修測,14平方公里地籍補測,承擔景德鎮市城鄉一體化項目,並於2005年9月28日獲中國地理信息系統優秀工程銀獎。2003年12月與省第二測繪院合作進行了全市460多平方公里航測,完成了控制測量480平方公里和1/500地形圖118.375平方公里,1/1000地形圖50平方公里,1/2000地形圖280平方公里,同時結合城鄉一體化工程,製作1/2000正射影像圖266幅,1/5000影像圖41幅。

2005年編制和出版發行了1/13萬《景德鎮市行政區域圖》,1/15000《景德鎮市城區圖》和《景德鎮市交通旅遊圖》。三種基礎圖件的編制、出版、發行,填補了我市空白。

質量是測繪成果的生命,我院始終堅持依靠科技進步,促進生產發展的宗旨,刻意追求用戶滿意的產品質量,為我市乃至我省的經濟建設、城市規劃提供現時性強、準確可靠的數字產品和最優的測繪服務。

業務範圍

1、工程測量: 控制、地形、城鎮規劃定線與拔地、市政工程、建築工程、線路工程測量;

2、地籍測繪: 平面控制、地籍要素、地籍圖、宗地、面積量算;

3、地形圖測繪與縮編、影像圖製作;

4、土地利用調查、礦業開發、技術諮詢、小型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編寫;

5、土地規劃、測繪規劃、礦產資源規劃;

6、地理信息系統工程;

7、行政區域界線測繪;

8、地圖編制。

辦公地址:江西省景德鎮市瓷都大道631號(金葉大酒店對面)

(八)宏泰土地評估諮詢有限公司

景德鎮宏泰土地評估諮詢有限公司成立於2003年5月,是按國家政策法規要求組建的獨立的社會中介機構.經江西省國土資源廳批准,獲土地評估中介機構註冊證書.可在景德鎮市行政區域範圍內從事土地估價、諮詢業務。

景德鎮宏泰土地評估諮詢有限公司是由一批具有豐富經驗的中青年專業人員組建,均在土地估價工作中有過多年的從業經歷。公司現有從業10人,其中:專職土地估價師3名,兼職土地估價師6人。

景德鎮宏泰土地評估諮詢有限公司建立了科學,完善的內部管理制度,本著“誠信為本,信譽至上,服務一流”的企業精神,堅持“獨立,客觀,公正,廉潔”的執業原則,恪守“以質量求生存,以信譽求發展”的方針,竭成為社會各界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

主要負責人:

董事長、法定代表人(兼經理):張林芳,大專學歷,土地估價師。

監 事:錢鋁,大學本科,碩士學位,土地評估師

業務部經理:張林芳,大專本科,土地評估師

質量控制部經理:李端香,大專,土地估價師,房地產經濟師。

辦公地址:江西省景德鎮市瓷都大道631號(金葉大酒店對面)

聯繫人 :左惠敏

地理位置

地址:江西省景德鎮市昌江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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