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78.12―1982.08 瀋陽農學院農學系農學專業學生
1982.08―1986.03 丹東市農業科學研究所玉米研究室技術幹部
1986.03―1992.11 丹東市農業科學研究所玉米研究室副主任
1992.11―1996.08 丹東市農業科學研究所副所長
1996.08―1999.08 丹東農業科學院黨委委員、副院長
1999.08―2012.12 丹東農業科學院黨委副書記、院長
2012.12―2016.12 丹東農業科學院黨委書記、院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8年6月11日,據遼寧丹東市紀委監委訊息:丹東農業科學院原黨委書記、院長景希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8年9月29日,據丹東市紀委監委訊息:經丹東市委批准,丹東市紀委監委對丹東農科院原黨委書記、原院長景希強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景希強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訂立攻守同盟,對抗組織審查調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配備、使用超標車輛,接受企業安排的旅遊及宴請,並收受禮品;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申報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違反工作紀律,違規進行轉基因玉米實驗,並被農業部全國通報;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保持不正當性關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便利,侵吞、竊取公共財物涉嫌貪污犯罪;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營利活動涉嫌挪用公款犯罪。
景希強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置黨紀國法於不顧,把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貪慾膨脹,中飽私囊,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知止、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給黨的事業和形象造成嚴重損害,應給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等相關規定,經丹東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市監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景希強開除黨籍處分、取消退休待遇;收繳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款物隨案移送。
人物成就
1998年晉升為研究員,碩士學位。
社會兼職
遼寧省“九五”、“十五”重點科技攻關項目“高產、優質、多抗玉米新品種選育及配套技術研究” 項目主持人、國家“八六三”項目“抗蟲轉基因玉米”項目主持人,國家“九五”玉米育種攻關項目主持人。兼任中國種子協會第三屆理事會理事、遼寧省種子協會副理事長、遼寧省第五屆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委員、丹東市科學技術協會常務委員等職。
獲獎情況
他參加選育的多抗性玉米雜交種“丹玉13號”1989年獲國家科技進步一等獎;主持選育的玉米雜交種“丹玉19號”1995年獲丹東市科技進步二等獎;“丹玉14號”1988年獲丹東市科技進步一等獎;主持育成的玉米雜交種“丹玉20號”1998年獲丹東市科技進步一等獎;參加選育的“丹玉23號”玉米雜交種1998年獲丹東市科技進步一等獎;另外,還參與了雅玉1號、承丹8號、丹玉24號、丹玉25號、丹玉26號等選育工作;主持育成的玉米自交系丹3130、丹341以及玉米新組合丹玉30號、丹玉40號、丹玉46號、丹玉47號、丹玉57號等,已在生產中大量套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