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條款

普通條款,是指契約主要條款以外的契約條款,其欠缺與否不影響契約的成立。其類型有:
①偶爾條款是指不經當事人協商便不能成為契約內容的條款。如,標的物的特殊包裝方法、運輸中的特殊要求等。
②默示條款(通常條款)是指當事人並未寫入契約,甚至從未協商過,但基於當事人的行為、或基於契約的明示條款、或基於法律的規定,而理應存在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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