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洛尼亞制

監領主必須為國家服役,並按監領地的大小提供相應的兵員為國家服役。 監領主同時也擁有對監領地上的農民的支配權。 後來監領主又取得領地的行政和司法權。

拜占庭帝國的監領地制度,又稱“恩準制”,與法蘭克的采邑制相似。科穆寧(1081—1185)王朝時期確立。即政府將國家的和農村公社的土地分給公職貴族監領。監領主必須為國家服役,並按監領地的大小提供相應的兵員為國家服役。監領主同時也擁有對監領地上的農民的支配權。農民必須向監領主繳納租稅,並服勞役。因此,在監領地制形成的同時,自由農民也成為了依附農,拜占庭的封建化也宣告完成。後來監領主又取得領地的行政和司法權。監領地變成封閉型的封建大地產。普洛尼亞制的實施暫時加強了國家和軍隊的實力,但也潛伏著離心的傾向,導致分裂割據的加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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