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彤寺塔

普彤寺塔

普彤寺塔,在河北省南宮市舊城。原為南宮城普彤寺內的建築,明成化十四年(1487年)故城被 洪水淹沒,縣城遷至今址。

普彤寺塔介紹

普彤寺塔在河北省南宮市舊城。原為南宮城普彤寺內的建築,明成化十四年(1487年)故城被 洪水淹沒,縣城遷至今址。當時故寺被毀,僅留此塔。塔始建於東漢永平十年(67年),距今已有1900多年歷史。為我國現存最早創建的佛塔。

據清光緒十二年(1886年)重修普彤寺塔碑文記載,唐貞觀四年(630年)重修,明嘉靖年間再度修葺。磚結構,平面八角形,八層高,33米,實心密檐式。塔座八角形,高五米。每層檐下置斗拱,第八層斗拱外出翹頭上不施令拱,而置山斗一枚托住塔檐,使每面略呈弧形,兩角翹起,形制奇特。塔身自下而上遞減,輪廓柔和,結構清秀。

此塔歷代雖加修建,但基本保持原有面貌,為研究我國早期磚塔,提供了寶貴資料。

歷史沿革

“普彤”,二字源自於佛經《妙法蓮華經冠科卷感觀世音菩薩普門品》的解釋:“普以周普為義”。佛學“普渡”指大慈大悲,普渡眾生。“彤”為朱色。

東漢時,娘娘住的皇宮塗紅色,叫“彤庭”,因為塔後普彤寺內供奉著菩薩,塔身及寺均為朱色,故取“彤”字。所以取“普彤塔”。寺院是南宮市1992年重建而成的。主持這次恢復和重建的是一位在中國佛教界聲名遠播的人物——弘川法師。

1984年8月,弘川法師衝破種種阻撓,毅然從台灣經香港飛赴祖國大陸,被原政協副主席、中國佛教協會會長趙朴初譽為“中國第一愛國僧人”。改革開放後,人們尊佛、敬佛熱情得到充分釋放。1992年南宮市人民政府遵從民眾意願,批准同意省佛協再建名剎修復神州第一寺——普彤寺的提議。河北省政府民族宗教廳推薦全國佛協常務理事、省政協六屆常委、省佛協副會長弘川法師任普彤寺住持。

弘川法師開始了艱難的籌建工作。經過一年多的籌備,1993年11月奠基,至1996年9月26日便隆重舉行了普彤寺落成暨佛像開光大典,佛界高僧、各界人士以及四面八方的善男信女數萬人參加了這個慶典。

古寺發展

如今普彤寺管理有序、寺院整潔,具有近兩千年歷史的古塔古寺又重現了昔日無邊的佛光。為永續佛緣,進一步打造華夏神州之“釋源”,中國佛教之“祖庭”的文化品牌,南宮市委、市政府極為重視普彤寺的開發建設,市委書記孫學良、市長段小勇親自謀劃,實地考察,根據省民族宗教廳和省佛協的提議,在廣泛調研的基礎上,經四大班子聯席會議專題研究,決定將普彤寺恢復建設列入南宮市“十一五”發展規劃,研究出台了《關於普彤寺恢復建設的實施意見》,按照塔在寺中、寺在園中、園在水中、水在林中的框架思路,制定了千畝普彤寺的遠景規劃。重點建設7000平方米的萬人念佛堂、佛教博覽苑和其它輔助設施,並以普彤寺開發建設為龍頭,把群英湖、森林公園開發建設納入整體規劃,最終建成千畝普彤寺。南宮市委、市政府的氣魄、決心和誠意,引起了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和大力支持。
普彤塔座落在南宮市普彤寺內,現為河北省重點文物,它始建於東漢明帝永平十年(公元  六七年),永平十五年正月十五日落成,距今已有一千九百多年的歷史了,比河南洛陽白馬寺塔還早建一年,可謂名副其實的“中國第一佛塔,人間稀有至寶”。

普彤寺塔描述

普彤塔在普彤寺西院,是一座呈八角形樓閣式九級實心磚塔。塔通高33米,塔的須彌座正南面,有一門洞直至塔心,塔心下有一磚井,磚井東、西、北三面之上分坐石佛三尊,這種佛龕營造方式,實屬罕見。在風雨剝蝕的漫長歲月中,普彤塔經過魏(三國)、唐、宋等各朝的重建、維修。明嘉靖十五年維修時籌集資金甚多,動工規模較大,按明代建築風格維修一新。1966年邢台地震時,塔頂震掉銅佛三尊,均為紅銅質菩薩像,最大的一尊是觀音菩薩,高41厘米,重8.25公斤,觀音菩薩安詳地坐於“海天佛國”(東海小島普陀山)崖岸,衣著佛珠、手持佛經、口念咒語,一足踏岸邊蓮花,一足伸向海水,水中浮蓮承接,海水波濤滾滾,上浮海馬、海螺、游魚等海生動物和佛經、元寶等物,觀世音菩薩大慈大悲的莊嚴形象栩栩如生。背部刻有銘文:“永平十五年正月十五日,摩騰竺法蘭建,大耳三藏公至太和四年正月初五日重修,海和尚至嘉靖十五年七月十五日重建……”

普彤寺塔布局

塔第一層和第二層東西兩面設定有盲窗,一至四層南北兩面設有佛龕,五層以上四面設有佛龕。“仰蓮鑽首式”葫蘆形鐵質塔剎,共四節,直插雲端。塔每層各角均設有角梁,懸掛角鈴,風吹鈴響,清脆悅耳,特別是夜深人靜之時,數里之外都能聽到,置身其中,令人頓生莊嚴、神聖之感。

弘川法師

弘川法師(1928~2004年),河南省偃師縣人,出生於民國十七年(一九二八年)。八年抗日戰爭末期從軍,一九四九(民國三十八年)國民政府播遷之時,隨軍到台灣。一九五三年,自軍中退役;一九五四年,在台北市十普寺;依白聖法師座下剃度出家;一九五九年年,在十普寺受具足戒,戒壇三師為白聖、慧三、道源三位長老,同戒者有後來以弘揚律學著名的廣化律師。 弘川法師在台灣期間,曾任台南市湛元精舍監院、台北市大慈寺住持。一九八一年在南投縣埔里鎮觀音山建安養精舍,駐錫精舍研究律藏,編輯《僧伽作者要集》一書,一九八三年印刷行世,廣化律師為之作序。  一九八四年,弘川法師回大陸探親,即未再返回台灣,留在中國定居。弘川法師回國後,曾任洛陽白馬寺首座,中國佛教協會常務理事、河北省佛教協會副會長、河北省邢台市佛教協會長等職。一九九二年,河北省南宮市普彤寺對外開放成為佛教活動場所,河北省政府民族宗教廳推薦全國佛協常務理事、省政協六屆常委、省佛協副會長弘川法師任普彤寺住持。弘川法師駐錫此寺,經他艱苦努力,多方募化予以重建,至一九九六年落成,於九月十六日舉行落成暨佛像開光典禮。  弘川法師一生嚴持戒律,弘戒不倦,於二〇〇四年十一月十三日上午十時二十分,在河北省南宮市普彤寺安詳舍報,俗臘七十八,僧臘四十八,戒臘四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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