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寧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制定的各項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二)直接經辦全市各行業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核定社會保險申報;辦理社會保險關係的建立、申報、轉移,接續和終止工作,支付各項社會保險待遇。
(三)承擔全市各項社會保險信息的收集、統計分析及基金管理工作;管理全市各行業單位各項社會保險記錄、檔案和個人帳戶的信息資料。
(四)負責法定的養老、工傷、失業等社會保險工作,研究提出有關社會保險業務發展的方案和建議。
(五)匯總編制全市各項社會保險基金的年度、季度、月度財務報告,執行社會保險基金財務會計制度和社會保險基金稽核工作。
(六)擬訂社會保險基金統籌與調劑的具體辦法,管理、存儲、劃撥社會保險基金。
(七)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離退休幹部職工的管理服務工作。
(八)擬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工作人員的任職資格、上崗標準、業務培訓規劃、考核規範以及內部自律規定。
(九)承辦市人民政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任務,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內設7個股級機構。
(一)人秘股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事務,起草綜合性檔案,綜合協調各股的有關工作;負責組織人事、機構編制、紀檢監察和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做好黨務、工青婦、計畫生育以及檔案收發、檔案管理、保密、宣傳、信訪、統計和資產管理、後勤保障工作。
(二)機關養老保險股
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補充養老保險的貫徹實施,擬訂機關事業單位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徵集和養老保險待遇的核發工作;擬定年度調整養老金的徵集給付方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負責機關事業單位社會養老保險的諮詢服務和來信來訪工作。
(三)計畫財務股
負責各項社會保險基金的記帳、會計、支付、結存的核算管理,編制基金年度預算、決算報告,收繳、調劑計畫和會計報表,管理、存儲劃撥社會保險基金和支付社會保險待遇;處理銀行票據業務;執行社會保險基金的財務、會計制度和社會保險基金的稽核工作;做好本局財務資產管理工作。
(四)保險關係股
負責養老、失業、工傷等各項社會保險繳費、社會保險登記和年審工作,按規定調整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銜接稅務徵收和基金到帳業務;負責社會保險關係的建立、中斷、轉移、接續和終止工作;建立和管理個人帳戶、檔案資料以及社會保險徵收台帳。
(五)待遇發放股
負責企業養老、失業、工傷等各項社會保險待遇的按時足額支付,建立和管理領取待遇人員的資料以及各項社會保險支付台帳;核發有關憑證,定期調整待遇水平。
(六)信息技術股
負責開發、管理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使計算機正常運轉;做好計算機硬體系統的管理、維護和計算機軟體的開發、保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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