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普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一個政府工作部門,辦公地點位於普寧市。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人民政府和上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關於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二、組織管理工商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的登記註冊,依法核定註冊單位名稱,審定、批准、頒發有關證照,對其登記註冊事項及經營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三、依法組織監督管理市場競爭行為,查處壟斷、不正當競爭、流通領域的走私販私行為,打擊傳銷和變相傳銷等經濟違法行為。

四、依法組織監督市場交易行為,組織監督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組織查處假冒偽劣商品行為,受理消費者申訴,組織查處侵犯消費者權益案件,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五、組織實施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規範管理與監督;監督管理電子網路經營行為。

六、查處商標侵權行為,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監督管理商標的使用和印製;指導商標代理機構工作。

七、組織管理廣告審批發布與廣告經營活動,指導廣告審查機構的工作。

八、組織實施契約行政監管,會同行業管理部門制定契約示範文本,指導辦理契約鑑證、監督管理消費類契約格式條款,組織查處契約欺詐行為。

九、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以及有關中介服務機構。

十、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管理拍賣行為。

十一、對企業名稱,馳名和著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商業秘密,商標等實施監督管理和綜合保護。

十二、組織管理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私營獨資和私營企業的經營行為。

十三、指導所屬事業單位和協會、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的工作。

十四、承辦上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所在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及分工

局長 陳裕林 負責市工商局的全面工作;

副局長 林育波 分管登記註冊股、企業監督管理股、商標廣告管理股;

副局長、紀檢組長 葉育群 分管辦公室(信息中心)、人事監察股、財務股;

副局長 劉錫武 分管法規股、經濟檢查股、市場契約管理股、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經濟檢查大隊。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加掛信息中心牌子)

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議組織、檔案、信息、新聞、信訪、統計工作;承擔綜合性調研工作。

二、人事監察股

負責人事、社會保險等管理工作;指導基層建設和評選表彰工作;負責本系統的監察、紀檢和行風建設、廉政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群、計生等工作。

三、財務股

編制經費預算方案及審查決算方案;組織管理國有資產,監督管理下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及所屬單位的財務活動。

四、法規股

承擔行政處罰案件的核審、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案件的應訴工作;組織開展工商行政管理執法監督和聽證工作;組織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宣傳培訓;組織實施執法責任制,指導本系統法制工作。

五、登記註冊股

負責登記管轄的內資企業的註冊登記,按照授權辦理外商投資企業及國(境)外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登記註冊;依照法規規定發布登記公告;協調有關職能部門,貫徹落實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政策。

六、企業監督管理股

負責管轄範圍內企業和其他經營單位經營行為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查處違反企業登記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查處無照經營;負責本局登記註冊企業和經營單位的年檢、驗照工作;組織實施企業年檢和個體工商戶驗照工作;指導個體勞動者協會、私營企業協會工作。

七、經濟檢查股(與消費者權益保護股合署辦公,並加掛打擊傳銷辦公室牌子)

監督檢查市場經營主體的競爭行為和交易行為,組織查處市場中的壟斷、不正當競爭、走私販私、傳銷和變相傳銷及其他經濟違法違章行為;組織、監督、協調本系統查處經濟違法違童案件工作;組織查處嚴重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案件;組織監督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組織查處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行為;指導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和“12315”投訴舉報中心的工作。

八、商標廣告管理股

組織對商標和特殊標誌的使用以及商標使用許可契約的監督管理;負責商標印製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查處商標侵權、假冒等違法行為;依法負責廣告經營資格登記工作,監督管理各類廣告活動;依法查處虛假違法廣告;指導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

九、市場契約管理股

組織監督、管理各類市場和經紀人、經紀機構;組織指導對市場進行專項治理;指導協調工商所市場巡查工作;組織開展評選表彰文明市場活動;組織實施契約行政監管,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辦理企業動產抵押物登記,監管拍賣行為。

直屬單位

普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檢查大隊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具體查處市場中的壟斷、不正當競爭、走私販私、經銷假冒偽劣商品、傳銷和變相傳銷等經濟違法違章案件。

下屬單位

設定21個工商行政管理所,副科級,名稱規範為:普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所。

1、流沙服裝專業市場工商行政管理所。負責流沙服裝專業市場為中心,東以南平路為界,西至南園,南至白樺路,北至僑北一路範圍內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2、城南工商行政管理所。負責東至環城東路,西至平湖村,南至南山村,北至流沙大道、大南山鎮範圍內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3、城西工商行政管理所。負責東至流沙新河,西至池尾僑中西側,南至赤水村範圍內,北至流沙大道;另轄東至趙華路西,西至電信大樓東側,北至長春路延伸到廣達北路(包括中藥材專業市場、金葉園)範圍內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4、城東工商行政管理所。負責東至白馬,西至新河東路、鬥文,南至香員村,北至北山村等26個鄉村範圍內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5、城北工商行政管理所。負責東至流沙新河西,西至趙華路延伸至赤華北路,南至流沙大道,北至南園、西隴村範圍內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6、占隴工商行政管理所。負責占隴鎮範圍內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7、軍埠工商行政管理所。負責軍埠鎮、下架山鎮範圍內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8、南徑工商行政管理所。負責麒麟鎮、南徑鎮範圍內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9、洪陽工商行政管理所。負責洪陽鎮範圍內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10、赤崗工商行政管理所。負責赤崗鎮範圍內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11、南溪工商行政管理所。負責南溪鎮範圍內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12、廣太工商行政管理所。負責廣太鎮範圍內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13、大壩工商行政管理所。負責燎原鎮、大壩鎮範圍內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14、池尾工商行政管理所。負責池尾街道轄區,另轄赤華北路以西、長春路東段以北,趙華北路以東,清華路東段以南範圍內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15、梅塘工商行政管理所。負責梅塘鎮範圍內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16、里湖工商行政管理所。負責里湖鎮裡湖片區範圍內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17、石牌工商行政管理所。負責普僑區、里湖鎮石牌片區、大池農場範圍內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18、梅林工商行政管理所。負責梅林鎮範圍內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19、大坪工商行政管理所。負責大坪鎮、後溪鄉、大坪農場、船埔鎮、黃沙鄉範圍內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20、高埔工商行政管理所。負責高埔鎮、馬鞍山農場範圍內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21、雲落工商行政管理所。負責雲落鎮範圍內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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