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城市城區地稅局

晉城市城區地稅局

晉城市城區地稅局主要負責山西晉城市澤州路以西、鳳台街以北和鳳台西街以南、瑞豐路以西、中原街以北及西上莊範圍內的所有納稅人以及市區所有個體工商戶的稅、費日常管理工作。

簡介

晉城市城區地稅局 共有管戶7552戶,其中個體工商戶居多,占管戶總數量的60%以上。全局現有正式人員83人,其中中共黨員61人,大專以上學歷人員68人。內設二室四科一中心,下設直屬一分局、直屬二分局和稽查局三個直屬機構以及八個基層稅務所。

近年來, 晉城市城區地稅局緊緊圍繞省局“十一五”時期“1462”總體工作思路,在區委、區政府和市局黨組正確領導下,結合稅收工作實際,確立了突出組織收入“一個中心”,實現工作提效、服務提檔、管理提質、效能提速“四個目標”的總體工作思路。該局以抓基礎、強征管、簡制度、重落實,強考核、嚴問責,提素質、構和諧為手段,以黨委政府滿意、社會各界滿意、納稅人滿意、幹部職工滿意為宗旨,各項工作取得了較為滿意的成績,為服務地方經濟科學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2000年至2003年連續四年榮獲“省級文明單位”稱號,2004年至2009年連續六年榮獲“省級文明和諧單位標兵”稱號,2009年榮獲“第四屆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先進單位”榮譽稱號,2010年榮獲省委“依法治理示範單位”榮譽稱號。2011年12月,榮獲“全國文明單位”稱號。

“十二五”伊始,晉城市城區地稅局按照省局“1436”工作思路制定了“1446”工作規劃,圍繞開展“解放思想”大討論活動和全省轉型跨越發展契機,以繼續保持稅收收入協調、快速、可持續增長為目標、積極營造良好的稅收環境,力爭在健全職能、科學管理、素質提升、和諧地稅方面實現新的突破,為“十二五”地稅事業轉型跨越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

主要職能

晉城市城區地方稅務局,實行上級地方稅務機關與當地人民政府雙重領導、以上級地方稅務機關領導為主的管理體制。

是本地區主管地方稅收工作的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各項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和省局依法制定的制度、辦法。

(二)根據經濟稅源和上級地方稅務局下達的稅收計畫,編制、分配、下達本系統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本地區地方稅收各稅種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負責涉外稅收管理工作。

(四)負責省政府交付的地方性規費和基金的徵收管理工作。

(五)負責監督本系統的稅收執法情況;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訴訟工作。

(六)負責本系統的稅收會計、統計工作。

(七)負責本系統經費、財務、基本建設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內部審計工作。

(八)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九)負責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十)負責本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稅收信息化、現代化工作的規劃和實施,建設和管理信息系統。

(十二)研究稅收理論和稅收政策,分析稅收信息,掌握稅收動態;負責本系統的稅收宣傳工作。

(十三)承辦上級地方稅務局和同級地方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在日常執法過程中,所依據的法律、法規主要有:《征管法》及實施細則,《企業所得稅法》,《個人所得稅法》,《營業稅條例》及其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山西省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徵收管理辦法》、,《山西省地方稅務部門煤炭水資源補償費徵收管理實施細則》《殘疾就業保障金管理暫行規定》、《山西省河道工程維護管理費徵收使用辦法》、《山西省價格調節基金徵收管理辦法》等。

機構設定

晉城市城區地方稅務局屬於正科級建制。內設機構7個,直屬單位3個,基層稅務所8個。

一、內設機構

辦公室:

1、負責綜合協調全局日常辦公事務;對外來文電登記並提交局領導閱示;接待信訪人員,向局領導提交信訪事項,落實信訪批示;對外部來文、局內發文以及全局各類實證資料組織歸檔;對全局涉密內容進行保密;對稅收調研工作進行組織實施;對經公文系統發布的區局檔案進行審核。

2、負責組織草擬年度工作報告、工作目標責任書和中長期發展規劃;草擬、修訂區局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辦法,組織實施考核工作;草擬全局內部辦公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3、負責局務會、局長辦公會、季度工作例會、年度工作會議以及其他各類會議的現場布置、人員組織工作,並對有關會議提供文秘保障。

4、負責對局務會、局長辦公會進行記錄,對其他重要會議進行錄音;有關會議決定事項、區局領導批示交辦工作以及其它重要工作、事項進行督查督辦。

5、負責推進辦公自動化建設。

6、負責對全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進行實施和監督,對全局在職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7、負責上級和同級部門來客接待工作。

8、負責對外宣傳、新聞發布及政務信息公開工作;負責城區地稅簡報、管理與思考等刊物編髮工作;負責全局大事記的編纂工作。

9、負責辦理人大、政協提案的答覆工作。

10、負責全局後勤管理工作,對水、電、車輛等費用進行核算;對房屋、建築、設備和車輛等資產進行修繕、維護;對車輛、宿舍和辦公用房進行統一調配;對全局辦公用品和福利物品實施採購、發放;對資產進行實物管理;對機關食堂、臨時用工人員進行管理;對司機進行安全教育;對住宅小區物業進行管理,創建文明小區進行組織實施。

11、負責思考本科室全年需要開展培訓的內容和重點,年初草擬完成專題培訓計畫,做好年度之間培訓計畫銜接工作;對年度中間出現的新情況,負責對培訓計畫進行及時完善和補充。

12、負責做好本科室工作目標責任制、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文明和諧創建工作、安全保衛及其它重點工作的貫徹落實。

13、負責幹部職工離崗資產的實物審計。

14、負責部門辦公資產的保管。

15、負責區局公章的使用和管理。

16、負責其他工作的貫徹落實。

人事教育科:

1、負責對區局黨組各類會議進行記錄,草擬區局黨組檔案,對區局黨組會議決定進行督辦督查;對區局黨組中心組學習進行記錄。

2、負責區局黨總支支委會議記錄;保障區局黨組織黨費繳納、黨員發展等日常黨務工作開展;按照地方黨組織和市局黨建工作領導組要求,草擬區局黨建工作目標責任書,督促落實黨建工作目標責任制,配合上級黨組織對區局黨總支完成考核工作,組織完成區局黨總支下屬各支部黨建工作檢查、指導、考核工作;在省局黨建刊物上宣傳報導區局黨建工作,完成信息任務;收集整理區局黨建工作實證資料;總結區局黨建工作,組織區局年度黨建工作會議。

3、負責上級對區局進行延深巡視或巡視工作的組織實施。

4、負責配合市局完成對我局領導班子及班子成員和科級幹部的考核評價工作;完成年度區局其他公務員和工人的考核工作、評先選優工作。

5、負責嚴格執行機構編制,組織實施幹部選拔,執行股級幹部任免決定,辦理調資,履行人員調配手續,更新 人事工資檔案,落實計畫生育政策。

6、負責執行上級幹部隊伍建設決定,具體研究區局隊伍建設科學化發展。

7、負責草擬區局教育培訓工作總體安排,統籌實施經批准的各科室擬定的專項教育培訓計畫。

8、負責落實基層基礎建設工作。

9、負責對上級開展的專題活動進行組織實施、督查。

10、負責全局精神文明建設、和諧創建、青年文明號創建組織、申報、資料收集和驗收工作。

11、負責組織實施扶貧濟困、向社會奉獻愛心事宜,執行黨組關心在職和離退休老幹部決定,辦理訪慰事宜。

12、負責做好本科室工作目標責任制、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文明和諧創建工作、安全保衛及其它重點工作的貫徹落實。

13、負責部門辦公資產的保管。

14、負責黨組印章、總支印章和科室印章的使用和管理。

15、負責其他工作的貫徹落實。

計畫財務科:

1、負責草擬全局年度稅收計畫,對各稅源管理單位下達稅收任務,按期對各稅源管理單位稅收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排名,草擬全局稅收收入中長期規劃。

2、負責督促各稅源管理單位按期完成稅收任務計畫,分析計畫執行情況,對全局和區級日常徵收數進行監控,做到合理均衡入庫;對區級各項收入進行統計、報表及分析。

3、負責組織在區局轄區內開展經濟稅源調查、普查,通過稅收分析工作,對加強稅收征管提出意見和建議,得出新政策對稅收收入影響的結論。

4、負責稅收預警、重點稅源監控和企業稅收調查工作,對納稅評估和稽查提供數據支持,及時發現征管薄弱環節。

5、負責對外統一發布組織收入數據;對全局欠稅進行核算。

6、負責全局稅款退庫工作的監督檢查。

7、負責全局(稅收票證)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自開版證明單的領用、發放、管理和繳銷工作。

8、負責執行系統財務制度,測算分配全局經費,核算日常經費,發放工資、上繳公積金,按時核對銀行存款和現金,確保賬款一致;草擬和形成財務預決算,對各種會計業務的真實性、合法性、合理性和完整性進行稽核,對不符規定的支出應退回或拒付;對當年會計檔案歸檔的工作。

9、協助資產管理部門負責全局固定資產購置、資產登記管理和上報處置申請工作。

10、負責全局基建計畫的上報管理工作。

11、負責國庫集中支付、政府採購、財政供養及服裝管理工作。

12、負責稅庫銀橫向聯網的運行和日常管理工作。

13、負責區局內部審計和離任審計,督促落實審計結論。

14、負責思考本科室全年需要開展培訓的內容和重點,年初草擬完成專題培訓計畫,做好年度之間培訓計畫銜接工作;對年度中間出現的新情況,負責對培訓計畫進行及時完善和補充。

15、負責做好本科室工作目標責任制、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文明和諧創建工作、安全保衛及其它重點工作的貫徹落實。

16、負責部門辦公資產的保管。

17、負責區局財務專用章、工會章和科室印章的使用和管理,

18、負責其他工作的貫徹落實。

徵收管理科:

1、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稅收征管法律、法規、規章和省、市局的征管制度,結合實際草擬區局具體制度或操作辦法;對區局稅收征管政策進行解釋。

2、負責全局征管工作的統一布置,組織實施、協調指導、監督檢查等工作,草擬全局稅收征管業務培訓計畫。

3、負責區局日常稅收征管工作的有效開展,協調解決征管範圍爭議;辦理雙定戶定額審批執行;辦理紙制和電子文書的審核傳遞及歸檔;辦理停歇業和復業審核;督辦稅收違法舉報案件;對所有欠稅進行管理、統一進行公告;辦理延期繳納稅款的審核上報;辦理稅收保全、強制執行和拍賣手續;加強商場、集貿市場稅收管理。

4、負責全局征管數據的管理和套用,組織綜合性納稅評估,承擔對各稅源管理單位征管質量及個人征管“十率”指標的考核,分析征管因素對稅收收入的影響,提升征管風險管理。

5、負責督促檢查各稅源管理單位落實管戶辦法、定額辦法、管戶巡查、管理員講評等征管制度情況,提出整改意見。

6、負責開展稅收征管調研,完善征管制度、規程,推進征管改革;根據征管業務發展需求和流程最佳化要求推進征管信息化建設。

7、負責研究區局納稅服務現狀,改進、完善納稅服務措施,不斷提升納稅服務水平。

8、負責組織實施納稅宣傳、輔導、諮詢、法律救濟、受理投訴等工作。

9、負責納稅信譽等級認定管理工作。

10、負責稅收發票使用的監督檢查工作。

11、負責將重大稅務案件提請區局重大稅務案件審理委員集中審理。

12、負責將申請複議、訴訟的稅收案件提請區局進行審理,辦理賠償工作。

13、負責思考本科室全年需要開展培訓的內容和重點,年初草擬完成專題培訓計畫,做好年度之間培訓計畫銜接工作;對年度中間出現的新情況,負責對培訓計畫進行及時完善和補充。

14、負責做好本科室工作目標責任制、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文明和諧創建工作、安全保衛及其它重點工作的貫徹落實。

15、負責部門辦公資產的保管。

16、負責行政服務專用章和科室印章的使用和管理。

17、負責其他工作的貫徹落實。

稅收政策科:

1、負責組織協調地方各稅種、規費及綜合性稅收政策的貫徹落實工作,對地方各稅種、各規費組織實施檢查、評估、管理和彙算清繳等工作。

2、負責對稅收政策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問題;答覆基層單位提出的稅收政策問題,對可能產生歧義的稅收政策向上級做出請示。

3、負責參與地方各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等工作。

4、負責規費票證(除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票證)的領用、發放、管理和繳銷工作。

5、負責承辦減免稅工作,對各稅種提出的申請減免進行審核,提出意見,上報審批;落實再就業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情況。

6、負責組織安排非企業所得稅納稅人和企業所得稅年度彙算清繳的檢查工作;辦理企業財產損失稅前扣除審批工作;對年所得12萬元以上納稅人自行申報、重點管理、代扣代繳組織檢查工作。

7、負責區局轄區內營業稅普查,對貨運業自開票納稅人進行管理;健全和完善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資料庫;對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進行比對;監督檢查保險公司代扣車船稅。

8、負責對福利企業進行年檢。

9、負責思考本科室全年需要開展培訓的內容和重點,年初草擬完成專題培訓計畫,做好年度之間培訓計畫銜接工作;對年度中間出現的新情況,負責對培訓計畫進行及時完善和補充。

10、負責做好本科室工作目標責任制、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文明和諧創建工作、安全保衛及其它重點工作的貫徹落實。

11、負責部門辦公資產的保管。

12、負責科室印章的使用和管理。

13、負責其他工作的貫徹落實。

監察室:

1、負責監督檢查全局各單位及幹部職工貫徹執行黨紀國法情況,受理被監察對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和調查處理,執行監察工作保密紀律。

2、負責全局幹部職工違紀行為的懲戒和違紀案件的督查,對涉嫌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

3、負責對全體幹部職工執行區局各項工作制度、紀律崗位職責、廉潔自律和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工作。

4、負責糾正查處全局範圍內的不正之風,對服務、行風投訴案件進行監督檢查。

5、負責對幹部職工進行黨風廉政教育,建立廉政檔案,建設廉政文化;

6、負責對“兩權”進行監督檢查,參與離崗審計、幹部考察和執法過錯追究工作。

7、負責對民眾來信來訪、上級轉辦、領導指示等違紀案件組織調查處理;。

8、負責行政效能監察和政風行風評議工作,對日常工作紀律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9、負責組織安排全局範圍內預防職務犯罪的學習、教育工作。

10、負責區局紀檢監察工作的調研,草擬加強廉政建設的制度辦法,不斷構建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針對案例,查找制度上的問題和漏洞,及時修訂完善。

11、負責思考本科室全年需要開展培訓的內容和重點,年初草擬完成專題培訓計畫,做好年度之間培訓計畫銜接工作;對年度中間出現的新情況,負責對培訓計畫進行及時完善和補充。

12、負責做好本科室工作目標責任制、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文明和諧創建工作、安全保衛及其它重點工作的貫徹落實。

13、負責部門辦公資產的保管。

14、負責科室印章的使用和管理。

15、負責其他工作的貫徹落實。

信息中心

1、 負責貫徹執行信息化建設相關政策,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規章、制度的精神,結合區局實際,制定計算機使用和管理的具體辦法。

2、負責全局計算機日常管理工作,建立網路與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桌面安全管理與防護體系,做好病毒防範工作,做好業務軟體、簡訊平台的維護工作,確保日常工作需要,對計算機套用和管理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和考核,

3、負責配合上級,認真做好全局範圍內計算機、網路設備及相關軟硬體的配置計畫、損耗調查和報廢認定工作。

4、負責加強節點網路安全巡查,落實節點網路安全管理員和機房值班制度,向市局信息中心報送網路安全月報。

5、負責對區局確定的軟體項目組織實施開發,跟蹤使用情況,提出完善方案,確保軟體發揮最大價值。

6、負責區局內、外網建設、更新和維護,對已審批予以發布的內容進行及時更新。

7、負責使用簡訊平台發布全局工作信息。

8、負責配合公安機關對信息安全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工作。

9、負責思考本科室全年需要開展培訓的內容和重點,年初草擬完成專題培訓計畫,做好年度之間培訓計畫銜接工作;對年度中間出現的新情況,負責對培訓計畫進行及時完善和補充。

10、負責做好本科室工作目標責任制、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文明和諧創建工作、安全保衛及其它重點工作的貫徹落實。

11、負責部門辦公資產的保管。

12、負責其他工作的貫徹落實。

二、直屬機構

稽查局、直屬一分局、直屬二分局、

稽查局工作職責:

1、在區局的領導下,在區局的徵收管理範圍內主管稅務稽查工作。

2、做好上級和區局各類會議精神的傳達和落實工作,抓好區局行政管理和稅收業務各項工作制度的嚴格執行。對上級稽查局的業務管理、指導、考核和監督抓好落實工作;對上級稽查局指揮協調辦理的案件積極配合工作。

3、抓好年度稽查工作計畫制定,經區局領導批准後實施。對需調整年度稽查工作計畫事項報請區局領導批准。

4、對受理的舉報信息區分不同情形,進行審批處理。

5、對重大案件,提交區局大、要案審理委員會進行審理;將《涉稅犯罪案件移送書》提請區局局長批准後,移送公安機關;經區局局長批准,採取強制執行措施或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抓好本部門強制執行和稅收保全工作,聯繫好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工作。

6、批准稅務人員查閱或借閱稅務稽查案卷。

7、對有困難的重大稅收違法案件,報請上級稽查局查處。

8、根據新時期稽查工作要求,完善、建立工作制度和辦法。

9、抓好向征管、稅源管理部門反饋稽查過程中獲得的征管建議工作。

10、抓好本單位人員思想政治、業務能力教育學習工作,有制度、有落實,實現全體人員綜合素質的提高。

11、圍繞稽查工作開展情況,定期全面總結各項工作,查找不足,發現問題,提出解決建議和辦法,向區局匯報;定期進行剖析檢查,完善制度、健全機制,加強管理,消除隱患。

12、抓好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和諧創建工作、安全保衛及其它重點工作,將自身工作及生活的重大事項向正職或區局匯報,掌握每名稅乾工作及生活情況,確保廉潔從稅。

13、開展調查研究,徵詢稅情民意,溝通乾群思想,解決突出問題。

14、監督本單位所有印章。

15、管理好固定資產。

16、貫徹落實其他工作。

17、對稽查局工作負領導責任。

直屬一分局工作職責:

1、負責開業、註銷稅務登記;稅務登記證驗證、換證;停復業處理;非正常戶處理。

2、負責發售、審核、繳銷各類發票;

3、責納稅申報資料的接收、審核、確認、錄入、存檔和回送;各項稅款、罰款、滯納金的徵收。

4、負責為臨時經營納稅人代開發票,按規定辦理稅款徵收手續,管理各種零散納稅事項。

5、負責公告、解答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提供納稅人辦稅所需的各類資料、表格、文書;輔導納稅人依法辦理納稅事項。

6、為舉報投訴提供條件,方便投訴舉報。

7、負責其他稅務大廳事項。

三、基層稅務所

第一稅務所、第二稅務所、第三稅務所、第四稅務所、第五稅務所、第六稅務所、第七稅務所、

西上莊稅務所

基層稅務所 工作職責:

1、在區局的領導下,抓好管轄範圍內的稅源管理工作,確保完成組織收入任務。

2、做好上級和區局各類會議精神的傳達和落實工作,抓好區局行政管理和稅收業務各項工作制度的嚴格執行。

3、根據工作需要,對管轄範圍進行分片或分類劃分,將管戶責任明確到每名稅收管理員。

4、掌握收入進度,加強與徵收單位信息溝通,科學合理組織收入。

5、抓好區局各科室所安排工作的落實和開展活動的參加。

6、抓好稅源日常管理、稅收預警工作、納稅服務、涉稅信息、調查核實、違反稅收管理行為處理和檔案管理工作。

7、監督規費票證(除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票證)的領用、管理和繳銷工作,確保票款安全。

西上莊稅務所另外要監督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票證和證明單的領用、管理和繳銷工作,確保票款安全。

8、開展稅收管理員講評工作。

9、抓好本單位人員思想政治、業務能力教育學習工作,有制度、有落實,實現全體人員綜合素質的提高。

10、圍繞組織收入工作開展情況,定期全面總結各項工作,查找不足,發現問題,提出解決建議和辦法,向區局匯報;定期進行剖析檢查,完善制度、健全機制,加強管理,消除隱患。

11、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和諧創建工作、安全保衛及其它重點工作,所內發生重大事項向區局匯報,、確保每名稅收管理員廉潔從稅。

12、開展調查研究,徵詢稅情民意,溝通乾群思想,解決突出問題。

13、管理好本部門辦公資產。

14、監督管理好本單位印章。

15、貫徹落實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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