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城市國土資源局

晉城市國土資源局位於山西省晉城市城區鳳台西街436號,主要負責晉城市全市的國土資源開發與利用。

基本信息

主要職責

(一)負責國土資源規劃、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
(二)組織開展土地、礦產、測繪法律法規宣傳教育,進行土地、礦產資源、測繪管理的政策調研,研究擬定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土地,礦產資源的具體措施;負責有關行政複議。
(三)組織編制和實施市級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和其他專項規劃;參與報市和省人民政府審批的城市總體規劃的審核;指導、審核縣(市)、鄉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礦產資源規劃;編制並下達土地、礦產利用年度計畫和測繪計畫;建立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測繪基礎地理信息系統、提供相關信息的社會化服務。
(四)監督檢查土地、礦產、測繪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以及土地、礦產規劃的執行情況;依法保護土地、礦產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查處違法案件。
(五)負責實施農地用途管制,組織基本農田保護;擬定耕地保護和鼓勵耕地開發政策,負責報市、省人民政府審批的各類用地的審查、報批;檢查指導縣(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農地轉用和非農建設用地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和非農建設占用耕地補充等工作,確保耕地總量不減少。
(六)負責全市土地地籍管理,組織開展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登記發證、土地使用證書檢驗和土地動態監測;調查處理土地權屬糾紛;負責土地確權,土地分等定級、土地登記和全市基準地價、標定地價的評測等工作。
(七)加強土地資產管理,擬定並按規定組織實施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或入股)、轉讓、抵押、交易和政府土地收購儲備管理辦法,負責鄉(鎮)、村非農建設用地管理,指導農村集體非農土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
(八)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的綜合管理,按規定管理礦產資源的評審和認定工作;負責地質資料匯交和礦產資源儲量登記、統計的管理,實施礦產資源儲量動態監測,建立礦產資源儲量帳戶;組織開展礦產資源供求形勢分析;培育和發展礦業權市場。
(九)負責礦產資源探礦權和採礦權的審核、登記和轉讓管理,對勘查活動和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及保護進行監督管理;組織開展對礦山企業礦產開發和利用年檢;按規定負責礦產資源補償費的徵收和使用管理。
(十)負責地質災害防治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地質災害調查,編制地質災害年度防災預案,審查批准地質環境影響評價報告,保護地質遺蹟。負責地下水、礦泉水、地熱資源勘查、開發的監督管理。
(十一)組織協調並參與審批中外合資、合作與外商獨資在我市境內開展的國土資源勘查、開發項目,推廣國土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的先進科學技術。
(十二)負責全市測繪管理工作,負責丁級測繪單位資質的審批發證、年檢和申報乙 、丙級測繪單位資質的審核、報批,組織實施基礎測繪和專業測繪;負責需出版或展示地圖的審核報批,審查民用航空攝影和遙感項目;監督測繪項目的招標投標;管理測繪市場,保護測量標誌;負責房地產測繪成果套用的監督管理。
(十三)直接負責城區範圍內的土地資源管理工作。
(十四)承擔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直屬機構

晉城市國土資源信訪接待室
晉城市國土資源宣傳中心
晉城市國土測繪院
晉城市國土資源督查室
晉城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
晉城市國土規劃設計院
晉城市地質環境監測站
晉城市國土資源局執法監察一隊
晉城市國土資源局執法監察二隊
晉城市國土資源信息中心
晉城市地理信息中心
晉城市礦山監測調查測量隊
晉城市國土資源交易事務中心
晉城市地質工程院
晉城市土地開發整理中心
晉城市建設用地服務中心
晉城市國土資源局機關後勤管理中心

下設科室

辦公室
人事教育科
規劃科
財務征管科
地籍管理科
耕地保護科
土地利用科
礦產資源管理科
地質勘查科
地質環境科
建設用地審批管理科
測繪管理科
政策法規調控科
紀檢監察室
黨務辦公室

通訊地址

地址:晉城市城區建設南路8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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