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很早就認識到木星約12年運行一周天。
人們把周天分為12分,稱為12次,木星每年行經一次,就用木星所在星次來紀年。因此,木星被稱為歲星,這種紀年法被稱為歲星紀年法。此法在春秋、戰國之交很盛行。除了12次之外,天上又有十二辰的分劃(用子、醜、寅 、卯 、辰 、巳 、午、未、申、酉、戌、亥十二地支來稱呼)。它的計量方向和歲星運行的方向相反,即自東向西。
由於十二地支的順序為當時人們所熟知,因此,人們又構想有個天體,它的運行速度也是12年一周天,但運行方向是循十二辰的方向。這個假想的天體稱為太歲。當歲星和太歲的初始位置關係規定後,就可以從任何一年歲星的位置推出太歲所在的辰,因而就能以十二辰的順序來紀年。
當時又對太歲所在的子、醜、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12個年,給以相應的專名,依次是:困敦、赤奮若、攝提格、單閼、執徐、大荒落、敦牂、協洽、涒灘、作噩、閹茂、大淵獻。有了地支關係,再配上天干 ,就與乾支順序相聯 。在歲星紀年中 ,對甲 、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個年也給以專名,依次為:閼逢、旃蒙、柔兆、強圉 、著雍 、屠維 、上章 、重光、玄黓、昭陽。這樣,甲寅年可寫為閼逢攝提格,余類推。歲星實際約11.86年運行一周。過80多年 ,歲星實際位置將超過理想計算位置一次。
歲星紀年法用久之後,就與實際天象不符。於是,必須改革曆法,調整歲星和太歲的位置。因此,當時各種曆法的歲星紀年法是有出入的。漢太初以後,歲星紀年法與後世的乾支紀年法相連線,從太初上溯至秦統一中國時,歲星紀年比干支紀年落後一辰,上溯至戰國時期則落後二辰。西漢末劉歆提出歲星每144年超一次的算法 , 但實際上未在紀年法中套用。東漢改用《四分曆》時,廢止了歲星紀年法,沿用乾支紀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