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善玲

易善玲

易善玲,女,原中共江蘇省溧水縣人大副主任。易善玲高中畢業後從東屏公社的廣播員做起,陸續擔任東屏公社團委書記、婦聯主任、副鄉長、副鎮長、縣計生委主任、鎮黨委書記、副縣長等職。2010年6月18日,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易善玲有期徒刑10年。

基本信息

簡介

09年的易善玲 09年的易善玲

易善玲,女,原中共江蘇省溧水縣人大副主任。2010年6月18日,被法院以受賄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0年,沒收財產人民幣35萬元。其丈夫張世龍作為共犯也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  

成長經歷

發言中的易善玲 發言中的易善玲

上世紀70年代中期,易善玲高中畢業後,在老家得到了第一份工作:溧水縣東屏公社廣播員。並無特殊背景的她,憑藉著工作中優異的表現,很快贏得了器重。兩年後,她擔任東屏公社團委書記,從此走上了仕途。

之後20多年裡,她從婦聯主任、副鄉長、副鎮長、縣計生委主任一步步乾過來,直到2000年坐上了溧水縣永陽鎮黨委書記的位子。2003年初,易善玲擔任副縣長,分管城建。2007年底,易善玲卸任副縣長,擔任溧水縣人大副主任。  

易善玲步入仕途時,丈夫張世龍剛剛從部隊轉業。分配到地方上後,他來到溧水縣稅務局工作,並最終成為溧水縣國稅局人事教育科副主任科員。

在溧水縣政壇,易善玲夫婦是令人艷羨的一對。“夫妻感情很好,女兒有出息。”在外人看來,這對夫妻的事業、家庭均完美無缺。

然而,婚姻生活已經走過30個年頭之後,他們卻肩並肩地坐上了被告席,一同以淚洗面,接受法律的莊嚴審判。

2010年6月18日,法院以受賄罪依法判處溧水縣原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兼縣總工會主席易善玲有期徒刑10年,沒收財產人民幣35萬元;以受賄罪依法判處其丈夫張世龍有期徒刑4年。2人共同犯罪所得人民幣192.7萬元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墮落軌跡

會議中的易善玲 會議中的易善玲

在易善玲墮落軌跡中,溧水A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簡稱A公司)董事長吳某扮演了重要角色。法院認定易善玲受賄的192.7萬元中,吳某就“貢獻”了161.2萬元。

在掌控A公司之前,吳某並不知名,正是2001年下半年A公司的改制,讓他有了施展拳腳的機會。A公司原先是永陽鎮的集體企業。當時A公司名義上的“一把手”是時任公司副總經理主持工作的王某,得知公司要改制後他馬上表示出興趣。不過,王某很快就發現,吳某早已得到了領導的認可,被內定為A公司改制後的負責人了。

王某經過別人“提醒”,去找時任永陽鎮黨委書記的易善玲,給她送去了5萬元現金。然而出乎他意料的是,不久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還是被更改為吳某,王某隻好認輸。後來,他自己出來組建新的開發公司,靠著易善玲的幫忙,也做了不少項目。

女兒買房老闆出手百萬

這次蹊蹺的改制,讓吳某與易善玲之間的關係突飛猛進。在接下來的工作中,A公司遇到困難時,吳某都會想到找易善玲幫忙。2001年下半年,A公司買到了一塊地要開發項目,可是公司缺少土地出讓金,易善玲想辦法從鎮裡借了90萬元,讓A公司順利開工。同一年,易善玲接受吳某的請託,出面與溧水縣政府協調,形成了一個會議紀要,讓A公司得到了88畝土地的開發權。

吳某深知這樣的關係是需要“維護”的。從2001年到2004年,他每年春節都會給易善玲拜年,同時送上1萬元紅包。易善玲的女兒出國留學前,吳“資助”了10萬元學費。2005年,易善玲的女兒從外國留學歸來,每年的春節兩家人都在一起吃飯,他每次都給她女兒2萬元壓歲錢。

易善玲的女兒回國後在上海定居發展,2006年上半年的一天,吳某在易善玲的辦公室里閒聊。易善玲抱怨說,“上海房價太高了,為給女兒買房都要找親戚湊錢。”“房價是高啊,回頭我給你弄點錢。”吳某趕緊回應。“喔好的,你有我就跟你借點。”易善玲隨口說。

第二天上午,吳某從銀行賬戶取了100萬元放在車上,接著就打電話給易善玲的丈夫張世龍:“你女兒買房子困難,我給你弄點錢,你有空來取。”   張世龍隨即開車過來,大大方方地拿走了錢,只留下一句“謝謝”。

對於吳某這個大老闆,張世龍在缺錢花時也不“客氣”。2007年下半年,他以女兒的名義投資了一家粉末廠,但付款時資金有困難,於是直接讓吳某“解決40萬元”。吳很快就取出40萬元送給了他。

她成了開發商巴結對象

易善玲擔任溧水縣分管城建的副縣長之後,成了諸多開發商爭相巴結的對象。

江蘇某房地產有限公司B(以下簡稱B公司)的副總經理張某某主要負責協調項目前期以及政府相關配套項目的推進。在一次飯局上,張某某通過別人介紹結識了易善玲,從此他就開始有意識地拉近和她的關係。不久,B公司在溧水開發“東方名城”項目,2004年春節後,“東方名城”項目的推進遇到了大麻煩。由於拆遷的歷史遺留問題,不少當地百姓封堵工地大門,導致工程停工兩個月,損失達到600多萬元。張某某找到易善玲,易出面解決了這件事,讓工程得以恢復。同樣在這一年,“東方名城”要交付了,可是由於政府對小區水電方案還沒確定,導致小區沒通上水電,張某某心急如焚,再次找到易善玲,易召集相關部門商量,解決了這個困難。

“客觀上說,她的確給了我們公司幫助,減少了公司的損失,創造了效益。”張某某也“投桃報李”,2005年春節前,他從公司財務支取了5萬元現金,送到了易善玲的家中。  

買房比市價便宜近一半

但易善玲的“胃口”遠不止此。2005年5月,她和張世龍想在溧水縣城買房,不久看中了“東方名城”一套近200平米的躍層房子。張世龍隨即給張某某打電話透露了想法。“副縣長要在我們樓盤買房!”張某某欣喜不已,馬上向單位老總匯報,隨後立刻通知那套房子停止銷售。

“這套房子的銷售價格是2400多元一個平方米,成本價是1350元左右,你看放在什麼價格比較合適?”張某某小心地詢問。“總不至於讓你們虧本。”張世龍說。經過兩人的商談,房價最終定為每平米1400元。

可張世龍回家之後,易善玲卻不同意:“我們不能以這個價格買房子,傳出去影響不好。”張某某得知後心知肚明:“這樣吧,我們按正常價格開票,再送你們一筆交房款。”見張世龍面有難色,張某某趕緊說:沒事,我會處理好的。

於是,張某某從公司賬上給了張世龍20萬元現金,張世龍按市場價買下了這套房子。

腐化變質

易善玲在任副縣長的5年生涯中,正是溧水城鎮面貌大踏步翻新的時期。如今回憶起當時的工作,她感到後悔的是,將自己分內的工作與“幫忙”混為一談。

“作為分管城管城建的領導,開發商在開發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矛盾,往往屬於比較重大的糾紛,需要我親自出面解決,這是我義不容辭的分內工作。記得有一次拆遷糾紛,我到現場去與拆遷戶商談,結果被拆遷戶圍攻,當場暈倒,還是其他同志把我救出來的。”在工作中親力親為,易善玲為溧水的建設作出了一定的貢獻,但同時她在思想深處也面臨著金錢的考驗。

“開發商遇到的通水通電、平整土地等方面的問題,我都幫忙協調解決,為他們的項目推進做了很多工作。他們都對我心存感激,沒有我的幫助他們開發項目就沒有這么順利,他們公司就不會取得好效益。時間長了,我總覺得我是在‘幫’他們,收好處也就心安理得了。”易善玲說,她知道開發商也希望和她保持關係,對他們的工作繼續提供幫助和支持。就這樣,在一次又一次收受金錢之後,易善玲在對金錢極大貪慾中已經將“執政為民、勤政廉政”拋於腦後。吳某和張某某等人在送錢時都選擇與張世龍聯繫,張世龍慢慢地從“賢內助”變成了“貪內助”。

庭審現場

易善玲在法庭上痛哭流涕 易善玲在法庭上痛哭流涕

“作為一名黨員幹部,我放鬆了學習,放鬆了對自己的要求,我的所作所為損害了一個黨員幹部的形象。我感謝紀委同志、檢察院同志對我的挽救和教育。”在法庭上,易善玲手握紙巾,淚如雨下。“我無法面對關心我的人,無法面對我的家人,我只能用淚水洗刷我的罪惡,我的教訓沉重而深刻……我不會放棄對自己的改造……”雖然努力控制住感情,但她還是放聲痛哭。

“我親愛的家人,原諒我!我認錯了,認命了,更認罪了!”張世龍大聲告白著,眼淚已經不知不覺流下。

“我對不起黨和國家,對不起我的家人,更對不起自己!如今這一切我無顏以對。最後我感謝教育我的紀委和檢察院同志!”他從椅子上站起來,朝著前面深深鞠躬,淚水止不住地滴落在腳前。

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認定,易善玲收受或夥同張世龍收受多人給與的錢物,折合人民幣總計192.7萬元。其中張世龍參與收受160萬元。

庭審中,易善玲夫婦對檢方指控的數額供認不諱。在庭審最後階段談及對罪行的認識時,夫妻二人不約而同地放聲痛哭。

審判情況

夫妻倆都成被告

易善玲夫婦受審 易善玲夫婦受審

2009年8月初,市檢察院反貪局接到省檢察院指揮辦關於溧水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縣總工會主席易善玲,在曾任溧水縣永陽鎮鎮長、鎮黨委書記和副縣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收受他人賄賂的線索。在溧水縣紀委協調下,市反貪局對行賄人進行了審查,初步掌握了其向易善玲行賄數十萬元的問題。因易善玲系市管幹部,檢察機關向市委匯報後,市委領導高度重視,明確指示由市紀委牽頭協調,認真組織,嚴肅查處。

根據市委領導指示,市紀委迅速會同市檢察院反貪局組成聯合調查組,在市紀委辦案工作點對易善玲的問題展開了調查。

與調查小組事先分析的一樣,易善玲已做了充分思想準備。談話期間,不僅不交代自身的經濟問題,而且態度惡劣。其涉嫌共同受賄的丈夫張世龍外逃躲避調查,家人也到處活動,甚至採取通過給易善玲送衣服,故意將衣服袖口、領口用針縫上、繡英文字母“V”等方式,暗示易善玲封口,對抗調查。

還是那句古話,若欲人不知,除非己莫為,任何伎倆也無法掩蓋犯罪的事實。紀檢、檢察機關辦案人員通過深入細緻的內查外調,很快查清了張世龍、易善玲夫婦共同收受賄賂的犯罪事實。

在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法庭里,易善玲被檢方指控受賄百餘萬元人民幣,丈夫張世龍作為共犯一同受審。法庭上,易善玲用紙巾擦了擦眼睛,轉頭看看身邊泣不成聲的張世龍,低頭將手裡的另一塊紙巾遞給他。張世龍接過,用紙巾緊緊地捂住臉。

2010年6月18日,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依法判處溧水縣原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兼縣總工會主席易善玲有期徒刑10年,沒收財產人民幣35萬元;以受賄罪依法判處其丈夫張世龍有期徒刑4年。2人共同犯罪所得人民幣192.7萬元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相關評價

易善玲“我無法面對關心我的人,無法面對我的家人,我只能用淚水洗刷我的罪惡,我的教訓沉重而深刻……我不會放棄對自己的改造……”的話語似曾相識。對比與之類似的眾多貪官們的“當庭語錄”,除了用“如出一轍”一詞外,沒有更好的語言來形容它們的相同了。有人說“貪官一發言,人們就發笑”。聲淚俱下、扭捏作態的當庭秀我們已經看過不少,類似“八股文”一般的語言更是信手拈來,或者無法面對組織和家人,或者要求再為人民服務,或者主動提出願意回家當農民。於是,人們也就得以見證了無數千篇一律的當庭語錄的出籠,乃至日漸由此產生審醜的疲態。

很象很雷同的當庭語錄根源就在於貪官們的僥倖心理。多數貪官之所以絞盡腦汁挖空心思當庭發言乃至痛哭流涕,不過是想要賺取一絲同情之外,得到“一次改過的機會”。正是這樣的僥倖心態促使他們將求情語錄當作了最後的“救命稻草”,以至於不惜拼湊陳詞濫調來扭捏作態。而貪官之所謂求情,不過是在醜行大白於天下之後的“自我挽救”,是一種極力挽回自己損失的“次優選擇”,僅僅是希望善良的人們心生憐憫,進而法庭能給他們較輕的處罰罷了。

我們可以相信易善玲之流確實是在悔過,但這種痛哭中的懺悔僅僅發生在事發之後,相比之前他們貪污腐敗的罪行,我們更應該警惕他們作秀的動機,其目的更在於想法外開恩,而非真正的從靈魂深處贖清自己的罪孽。因此,只有根絕貪官企圖以虛假求情贏得社會同情,進而騙得從輕處理的投機心理,“當庭痛哭”的鬧劇才不會一幕幕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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