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治時代
(公元1868年至公元1911年)經過王政復古大號令及戊辰戰爭後,擁戴朝廷的諸藩,成立了明治新政府。新政府積極引入歐美各種制度及廢藩置縣等等,這些各項改革被稱為明治維新。一方面,新政府確立國家制度,如設立帝國議會及制定大日本帝國憲法;一方面,又以培植產業及加強軍力(富國強兵)為國策推進,急速地發展成近代國家。此外,日本又在甲午戰爭及日俄戰爭中取得勝利,成為列強其中的一角。在確保國際地位的同時,於1910年吞併朝鮮。
文化上,日本從歐美傳入了新的學問,藝術;帶有未曾在日本出現過的個人主義小說,文學閞始出現,與江戶時代以前不同的文化展開了。宗教上,改變了以往神佛合流的現象(神佛分離),出現了打壓佛教(廢佛毀釋)運動。
解釋
2.日本天皇睦仁的年號(公元1868-1912年)。
出處
①漢·桓寬《鹽鐵論·相刺》:“天設三光以照記,天子立公卿以明治。”
②《魏書·世宗紀》:“任賢明治,自昔通規;宣風贊務,實惟多士。”
②《周易·說卦》:“聖人南面而聽天下,向明而治。”
明治天皇
出生於嘉永五年(1852)9月22日,是孝明天皇的第二皇子。母親是英照皇太后。但真正的生母是權大納言中山忠能的女兒,典侍慶子。萬延元(1860)年,他被定為儲君,並賜名睦仁。慶應二(1866)年12月,也正是他十五歲那年,由於父天皇去世而繼承皇位。翌年1月9日,舉行踐祚典禮。在革命份子的鼓舞之下,12月9日斷然實行王政復古。慶應四年(1868)年7月,將江戶改名為東京。8月27日舉行即位典禮,9月8日改年號為明治。10月,明治天皇抵達東京執政。12月,返回京都,與一條美子(昭憲皇太后)舉行大婚之禮。明治二(1869)年明治天皇再度抵達東京,並定東京為首都,以圖一新人心。接著,在明治政府推動下,接二連三的推出版籍奉還、廢藩制縣、制定徵兵令等前所未有的大改革。其中與天皇地位最有關的就是大日本帝國憲法的制定。
明治政府於1889年(明治22年)制定大日本帝國憲法(明治憲法),這部東亞首部的現代成文憲法是摹仿普魯士憲法的欽定憲法。明治憲法第一條規定:“大日本帝國由萬世一系的天皇統治之。”明治憲法系基於天皇主權的原理,由天皇總攬立法、司法、行政之統治權。此外,行政各部的官制、陸海軍的統帥、宣戰的公布、條約的締結等,都屬於天皇的大權。從此,天皇搖身一變,成為神聖不可侵犯的“神人”。明治45年(1912)7月30日凌晨零時四十三分,明治天皇由於尿毒症去世,享年61歲(虛歲)。他的一生可以說是日本近代國家誕生的同義字。
明治天皇是日本天皇中最特殊的一個天皇。在他之前,女天皇可以堂而皇之的登上帝位,古代的日本,就曾出現過六個女帝。日本的年號是摹仿中國的制度而制定的。只要有祥瑞的徵兆等因素,一個天皇可以容許變更多個年號。但是從明治天皇以後,一個天皇只限一個年號。因此也可以年號來代替天皇的稱呼,例如明治天皇、大正天皇、昭和天皇等。從前的天皇,權力不是落在地方豪族或外戚貴族的手上,就是落在武家政權的手中。天皇可以說是只是一個傀儡,到了明治天皇,他總攬大權於一身。皇室典範是皇室制度的基本法律,1889年(明治22)於大日本帝國憲法之下制定。在明治憲法下,皇室典範異於一般法律,與憲法同為最高法規。
現行皇室典範,繫於日該國憲法制定時同時修改,並以一般法律施行。與舊典範之最大相異處,首先在於皇室繼承只限於嫡出(正妻所生),不承認庶出(正妻以外所生)。明治天皇及大正天皇全系庶出。此改變乃為尊重婚姻制度而來。其次,現行典範承認平民之皇太子妃。戰前,皇太子妃必從皇族或三大貴族家庭中挑選。江戶時代以前,日本允許女天皇的存在。但明治以後的皇室典範規定,只有男系的男子才能繼承皇位。
明治子女
稚端照彥尊(1873年9月18日生,同日夭折,母葉室光子)稚高依姬尊(1873年11月13日生,同日夭折,母橋本夏子)
梅宮薰子內親王(1875年1月25日-1876年6月8日,母柳原愛子)
建宮敬仁親王(1877年9月23日-1878年7月26日,母柳原愛子)
明宮嘉仁親王(1879年8月31日-1926年12月26日,母柳原愛子)
滋宮韶子內親王(1881年8月3日-1883年9月6日,母千種任子)
增宮章子內親王(1883年1月26日-1883年9月8日,母千種任子)
久宮靜子內親王(1886年2月10日-1887年4月4日,母園祥子)
昭宮猶仁親王(1887年8月23日-1888年11月12日,母園祥子)
常宮昌子內親王(1888年9月30日-1940年3月8日,母園祥子)
周宮房子內親王(1890年1月28日-1974年8月11日,母園祥子)
富美宮允子內親王(1891年8月7日-1933年11月3日,母園祥子)
滿宮輝仁親王(1893年11月30日-1894年8月17日,母園祥子)
泰宮聰子內親王(1896年5月11日-1978年3月5日,母園祥子)
貞宮多喜子內親王(1897年9月24日-1899年1月11日,母園祥子)
年號
大理段素英
明治是大理國皇帝段素英的年號,起訖時間不詳。段素英還有廣明,明應,明統,明聖,明德,明法,廣德、明運等多個年號。段素英卒於1009年,最後一個年號應該止於該年。
廣明之後年號,諸書記載各異。胡氏《野史》載有明應、明統、明治;《滇載記》有明應、明聖、明德、明治。《紀元編》除以上諸號,還有明法、廣德。鄭雲芝《歷代年號表》另有明運年號,梁玉繩《元號略》認為乃傳聞之誤。《校增紀元編》認為段思聰“既號明德,不應復見。”
李家瑞又認為“明法”可能是“明治”之誤,“廣德”可能是“廣明”或“明德”之誤。
又胡氏《野史》有明應始於1005年的記載。張增祺根據1978年大理崇聖寺千尋塔發現的一塊刻銘銅片所記“明治四年庚子歲六月十三日”,考訂出明治元年為997年。據此,明治則應在明應之前。
日本明治天皇
明治是日本明治天皇在位期間使用的年號,時間為1868年1月1日至1912年7月30日。
天皇自幕府將軍手上奪回大權,展開了明治維新,這段時間,實行議會制度,進行西式教育,經濟大有改善,也建立新式武裝力量,引領日本邁入強國之林。
出典
《易經》:“聖人南面而聽天下,向明而治”。“明治”這一年號,過去曾10次被選為候補。
大事記
明治元年 10月13日江戶城作為皇居,改稱東京城。
明治3年 1月神祇官的復興,即“大教宣布”。
明治4年 7月發布廢藩置縣的詔書。
明治5年 解除禁止土地買賣的禁令。制定學制。設立教部省。
明治6年 1月發布徵兵令。7月發布地租改正條例。
明治7年 1月提出民選議員的建議書。
明治8年 6月制定報紙的誹謗罪。9月江華島事件。
明治9年 10月神風連之亂,秋月之亂,萩之亂。參見明治時代
明治10年 2月西南戰爭爆發。
明治12年 制定教育令。
明治13年 4月頒布集會條例。
明治14年 3月大隈重信提出開設國會的意見書。
明治15年 1月頒布軍人勅諭。11月發生福島事件。
明治17年 7月頒布華族令。
明治19年 頒布師範學校令、國小校令、中學校令。
明治20年 12月公布保全條例。
明治21年 4月頒布市、町村制度。
明治22年 2月頒布大日本帝國憲法。實施市、町村制度
明治23年 5月頒布府縣、郡制度。10月發布教育勅語。
明治24年 5月來日的俄沙皇皇太子受襲擊負傷。
明治27年 8月爆發日清戰爭。
明治28年 4月日清簽訂停戰協定。
明治30年 10月實施金本位制度。
明治32年 7月廢除治外法權。
明治33年 3月公布治安警察法。9月成立立憲政友會。
明治34年 2月成立愛國婦人會。
明治35年 1月簽訂日英同盟。
明治36年 4月改正國小校令。確定國家制定教科書制度。
明治37年 2月爆發日俄戰爭。
明治38年 8月日俄和談。
明治39年 1月日本社會黨成立。3月公布鐵道國有法。
明治42年 10月伊藤博文被暗殺。
明治43年 8月簽訂合併韓國的條約,設立朝鮮總督府。
明治44年 2月改正日美通商航海條約,7月恢復關稅自主。
紀年
明治 元年 2年 3年 4年 5年 6年 7年 8年 9年 10年
公曆 1868年 1869年 1870年 1871年 1872年 1873年 1874年 1875年 1876年 1877年
乾支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甲戌 乙亥 丙子 丁丑
明治 11年 12年 13年 14年 15年 16年 17年 18年 19年 20年
公曆 1878年 1879年 1880年 1881年 1882年 1883年 1884年 1885年 1886年 1887年
乾支 戊寅 己卯庚辰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明治 21年 22年 23年 24年 25年 26年 27年 28年 29年 30年
公曆 1888年 1889年 1890年 1891年 1892年 1893年 1894年 1895年 1896年 1897年
乾支 戊子 己丑庚寅辛卯 壬辰 癸巳甲午乙未 丙申 丁酉
明治 31年 32年 33年 34年 35年 36年 37年 38年 39年 40年
公曆 1898年 1899年 1900年 1901年 1902年 1903年 1904年 1905年 1906年 1907年
乾支 戊戌 己亥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乙巳 丙午 丁未
明治 41年 42年 43年 44年 45年
公曆 1908年 1909年 1910年 1911年 1912年
乾支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