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工業和信息化,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研究提出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制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的規範性檔案和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根據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制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產業專項規劃和年度計畫。 (二)研究提出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發展政策;提出調整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制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產業布局規劃和結構調整的政策措施,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推進工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擬訂地方性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 (七)負責工業和信息化行業管理;負責鹽業行政管理;參與協調交通綜合運輸,負責協調轄區內重點物資運輸;指導和推進工業和信息化物流企業發展;組織制訂開發區及工業園區發展規劃及政策措施,推動工業園區建設;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項目向園區集中發展;負責開發區及工業園區開發建設的綜合協調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工業和信息化,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研究提出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制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的規範性檔案和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根據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制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產業專項規劃和年度計畫。
(二)研究提出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發展政策;提出調整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制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產業布局規劃和結構調整的政策措施,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推進工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擬訂地方性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
(三)制訂並組織實施產業投資政策建議和工業與信息化重大項目規劃;負責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及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提出市級財政工業和信息化各項專項扶持資金安排意見;按照規定許可權負責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批、核准和備案。
(四)監測分析工業、信息化運行態勢並發布有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負責信息化應急協調、無線電應急處置工作:負責轄區內工業和信息化企業生產要素的組織協調保障工作;負責組織電網建設、監管電網調度和電力需求側管理工作。
(五)擬訂企業技術創新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進工業和信息化行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指導企業技術中心建設;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利用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加快新技術、新工藝的套用,促進科技成果產業化;開展工業和信息化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六)依據產業發展規劃,加快推進光電子、生物開發、信息服務業等新興產業的發展;調整最佳化黑色冶金、有色冶金、化工、建材等傳統產業加快發展;推動新材料、生產性服務等一批新興產業的發展;指導和推進企業信息技術創新機制的建立;負責振興裝備製造業的組織協調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產品質量管理。
(七)負責工業和信息化行業管理;負責鹽業行政管理;參與協調交通綜合運輸,負責協調轄區內重點物資運輸;指導和推進工業和信息化物流企業發展;組織制訂開發區及工業園區發展規劃及政策措施,推動工業園區建設;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項目向園區集中發展;負責開發區及工業園區開發建設的綜合協調工作。
(八)組織指導煤炭行業管理,指導煤炭生產、技術改造,承擔煤炭資源整合工作,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擬定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負責全市節能工作的綜合協調協調。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節能工作。
(九)指導中小企業和非公。經濟發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有關政策和措施.推動建立完善服務體系.協調解決中小企業及非公經濟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十)負責全市信息產業行業管理,統籌推進信息化工作;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信息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負責指導和組織、協調信息技術的推廣套用: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市信息網路安全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市級機關信息網路系統建設,推行電子政務工作。
(十一)承擔有關信息安全管理責任,負責協調有關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二)統一配置和管理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有關事宜,負責無線電電磁環境保護工作,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三)負責磷、鈦、鐵、鋅、煤等工業原材料開採規劃與利用保護。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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