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設定
昆明市公安局下屬16個縣(市、區)局(分局):
1.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區分局
2.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區分局
3.昆明市公安局五華區分局
4.昆明市公安局盤龍區分局
5.昆明市公安局東川區分局
6.昆明市公安局城市軌道交通分局
7.昆明市公安局陽宗海風景名勝區分局
8.昆明市公安局呈貢區分局
9.昆明市公安局晉寧區分局
10.富民縣公安局
11.石林縣公安局
12.宜良縣公安局
13.祿勸縣公安局
14.嵩明縣公安局
15.安寧縣公安局
16.尋甸縣公安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公安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起草有關公安工作和公安隊伍建設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並監督實施。
(二)組織實施全市公安機關全局性業務工作和重大警務活動,規劃、建設報警指揮系統、警務信息系統及套用平台。
(三)負責公安隊伍思想、組織、文化和作風建設,按照乾管許可權考察、任免和推薦幹部,協助組織部門和地方黨委開展公安機關領導幹部考核、任免和交流工作,負責對內對外的宣傳和教育培訓等工作。
(四)負責全市公安機關警用裝備、物資及經費保障機制建設,承擔警務保障服務工作。
(五)監督和保障公安機關、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依法開展公安機關警務督查工作,指導、查處全市公安隊伍的違法違紀案件。
(六)負責依法承擔的全市公安機關刑罰執行工作,負責刑事、行政執法監督和行政複議工作。負責管理全市看守所、拘留所、強制隔離戒毒所、強制收容教育所,並對其執法活動進行監督。負責全市收容教養審批工作。
(七)負責管理全市出入境以及外國人在昆居留、旅行的有關工作。
(八)組織公安科研項目立項、鑑定評審和科技學術交流活動。負責全市公安機關行動技術偵察、信息技術、刑事技術的建設、推廣和套用。查處公共信息網路違法犯罪案件。
(九)負責查處影響社會政治穩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體性事件,防範和打擊各種破壞活動。查處刑事案件、經濟犯罪案件。指導、監督和管理本市黨政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防範、安全保衛;指導企事業單位保衛組織的建設和業務工作。
(十)組織開展反恐怖業務建設,分析、研究反恐怖鬥爭的情況信息和形勢,提出反恐怖鬥爭對策。負責查處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和事件,指導各級公安機關落實防範和處理邪教犯罪的工作措施。
(十一)負責偵破走私、製造、販賣、運輸毒品以及易製毒化學品的犯罪案件,組織開展禁種、禁吸毒品工作,協調有關部門監管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易製毒化學品。
(十二)依法管理全市社會治安秩序,偵查和處置治安案件、暴力恐怖事件、騷亂以及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群體性事件。負責管理戶籍、居民身份證、槍枝彈藥、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等工作。
(十三)負責維護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按規定組織實施交通安全警衛。查處交通事故和交通違法行為,負責對機動車輛、非機動車輛和駕駛人的管理。
(十四)負責全市公安消防、警衛現役部隊業務建設和隊伍建設,指揮武警昆明市支隊執行公安任務。
(十五)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昆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長、昆明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周建忠
領導最新分工
經市公安局黨委研究決定,對局黨委成員分工及工作協作進行如下調整:
副市長,局黨委書記、局長,政法委副書記周建忠同志:負責市公安局全面工作,聯繫武警昆明市支隊。
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史雲峰同志:分管警務保障部、警衛處、禁毒支隊、警務心戰支隊、旅遊警察支隊、昆明市戒毒康復管理所、治安管理支隊、經濟文化保衛分局、國家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西山分局、消防支隊、警察協會,聯繫晉寧縣公安局。
局黨委副書記闞書泉同志:分管政治部、紀委(監察室)、警察訓練支隊,聯繫警務督察支隊、石林縣公安局。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楊勁松同志:分管刑事犯罪偵查支隊、便衣偵查分局、水上治安分局、森林警察支隊、官渡分局,聯繫富民縣公安局。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杜俊超同志:分管交通警察支隊、巡邏警察支隊、公共運輸治安分局、城市軌道交通分局、盤龍分局,聯繫尋甸縣公安局。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張玉明同志:分管監所管理支隊、特種警察支隊、倘甸產業園區分局和轎子山旅遊開發區分局、五華分局,聯繫祿勸縣公安局。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徐猛同志:分管出入境管理局、法制支隊、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陽宗海風景名勝區分局、昆明公安文聯、呈貢分局。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楊建軍同志:分管警令部、經濟犯罪偵查支隊、科技信息化支隊、滇池國家旅遊度假區分局、史志辦、工會,聯繫安寧市公安局。
局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李永芳同志:負責政治部工作,分管機關黨委,協助闞書泉同志分管警察訓練支隊,聯繫宜良縣公安局。
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張曉川同志:負責紀委(監察室)工作,分管審計處、警務督察支隊,聯繫嵩明縣公安局、東川區公安局。
為保證黨委成員出差或休假期間所分管工作的正常運行,黨委成員實行補位協作工作制度,即:闞書泉同志和李永芳同志、楊勁松同志和張曉川同志、杜俊超同志和張玉明同志、徐猛同志和楊建軍同志分別相互補位。
發布通告
昆明市公安局發布《關於收繳危爆物品、槍枝彈藥、管制器具嚴厲打擊危害公共安全違法犯罪活動的通告》,公告稱,攜帶管制器具乘坐公交或進入公共場所的將從重處罰。對舉報危爆物品、槍枝彈藥、管制器具線索的最高將獎勵20000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