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蒼縣經濟商務和信息化局

(六)負責全縣產業園區建設發展的牽頭服務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產業園區、產業集群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產業園區合理布局,負責推進重點產業園區建設發展,推進園區公共配套設施建設,組織實施產業園區公共服務平台項目計畫。 負責實施農產品加工業、食品飲料行業管理及綜合協調服務,監測行業運行態勢,擬訂行業的支持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並實施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技術標準、技術規範;指導農產品加工業、食品飲料行業產品質量安全和標準工作;負責農產品加工示範企業和示範基地建設工作。 (六)對外貿易合作股研究提出促進加工貿易發展的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承接加工貿易轉移;負責加工貿易統計、深加工結轉等業務管理,依法對加工貿易企業進行監管;指導協調出口加工區的業務工作。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旺蒼縣委、旺蒼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旺蒼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旺蒼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旺委發〔2011〕25號),設定旺蒼縣經濟商務和信息化局(掛旺蒼縣招商引資局牌子,簡稱縣經濟商務信息化局),為旺蒼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地址:旺蒼縣東河鎮新華街333號
郵政編碼:628200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有關工業經濟、信息化、無線電管理和國內外貿易、外商投資以及國際經濟合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實施細則;組織實施國家西部大開發戰略等有關工業經濟的政策措施;擬訂全縣工業經濟、信息化和無線電管理的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擬訂全縣國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和對外經濟合作的法規、規章和實施細則,制訂全縣商務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組織推動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工業化與城鎮化聯動,負責推進全縣工業結構調整。
(二)負責擬訂全縣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工業強縣戰略。參與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不含能源,下同)、信息化相關行業的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產業政策,擬訂行業技術規範與行業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三)監測、分析經濟運行態勢和質量,建立全縣工業經濟運行預警機制,擬訂中、近期經濟運行目標、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電力、成品油、天然氣等重要物資綜合調控、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工作,負責縣級醫藥儲備的監督管理,承辦年度工業經濟目標責任考核。
(四)負責全縣企業技術改造推進工作,組織制定並實施全縣企業技術改造投資規劃和政策,制定並發布全縣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引導目錄。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的意見,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規劃內全縣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組織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申報國家、省、市有關專項計畫並組織實施。
(五)負責全縣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制定鼓勵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指導企業技術創新、技術引進、重大裝備國產化和重大技術裝備研製,編制下達全縣企業技術創新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按照規定程式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企業技術中心申報、認定和建設管理工作。
(六)負責全縣產業園區建設發展的牽頭服務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產業園區、產業集群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產業園區合理布局,負責推進重點產業園區建設發展,推進園區公共配套設施建設,組織實施產業園區公共服務平台項目計畫。
(七)負責全縣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節能降耗、清潔生產和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工作,協調推進工業化與生態環境協調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相關重大示範項目和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八)負責推進企業信用制度建設,負責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和融資體系建設並實施行業監管,負責制定工業發展資金等財政專項資金使用計畫,負責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生產運行等涉及財政、信貸、稅收、保險等方面問題的協調,指導工業企業直接融資工作,負責企業上市培育工作。
(九)對國家重大工業經濟政策實施情況進行督查,指導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改組改造、兼併重組,負責全縣企業治亂減負工作,指導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培訓,負責全縣大企業、大集團和龍頭骨幹企業的培育工作,負責全縣中小企業發展的指導推進工作,綜合協調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
(十)負責對全縣工業各行業實施行業管理,制定並組織實施相關政策措施,擬訂新材料、節能環保、航空航天、生物醫藥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加快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參與推進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建設,參與推進農業現代化和新農村建設。指導工業、信息化和無線電領域的社會中介組織發展。
(十一)統籌推進全縣信息化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相關政策,指導電子政務、企業信息化、電子商務和物聯網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面向社會服務網路的互聯互通和信息資源共享。
(十二)負責全縣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組織相關部門制定通信管線規劃並承擔相應的管理工作,協調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項。
(十三)組織協調全縣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和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導信息安全防範工作,參與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四)統一配置和管理全縣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負責無線電電磁環境保護工作;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和干擾查處,協調軍地間和市際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五)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開放和利用外資的政策建議,參與區域經濟合作和承接產業轉移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企業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國際化經營、境外投資及兼併重組。
(十六)按要求承擔全縣服務業發展工作中組織實施的協調職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加快第三方物流發展,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十七)研究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編制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指導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和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促進城鄉市場一體化發展。
(十八)承擔牽頭協調全縣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責任,擬訂規範市場運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酒類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十九)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
(二十)擬訂促進轉變外貿增長方式的政策措施,指導對外貿易行業執行國家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和出口加工區的業務工作,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
(二十一)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牽頭負責發展服務貿易的相關工作,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二十二)擬訂應對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的對策措施,加強與自由貿易區、港澳台地區的商貿合作,推進貿易和投資便利化,負責外國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常設駐縣商務代表機構的管理。
(二十三)承擔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和技術性貿易壁壘等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的責任,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牽頭開展對外貿易調查、產業損害調查和對經營者集中行為的反壟斷審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和國外對我縣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工作。
(二十四)指導全縣外商投資促進和管理工作,參與制定外商投資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統計分析全縣外商投資情況,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協調縣內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有關工作。
(二十五)負責全縣對外經濟合作工作,擬訂並執行對外經濟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和出境就業等,承擔境外投資管理的責任,牽頭負責外派勞務和赴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組織管理我縣承擔的國家對外援助任務,管理多雙邊對我縣的無償援助和贈款(不含財政合作項目下外國政府及國際金融組織對我縣贈款)等發展合作業務。
(二十六)管理我縣赴境外舉辦的各種商品交易和經貿推介活動,積極參與以廣元市名義在境內舉辦的各種商貿交易會、展覽會、展銷會等活動。
(二十七)規劃全縣商務系統電子政務、公共商務信息服務體系建設並組織實施,推動電子商務發展。
(二十八)承辦縣政府決定的全縣對內對外開放、招商引資和區域經濟協作,組織和參與我縣經濟技術合作,招商引資重點項目的評估、推介、洽談、跟蹤和服務等工作。加強全縣招商引資工作的統籌協調,提出全縣招商引資工作的方向、重點和年度目標建議;協調各部門抓好重大招商引資項目的落實。承辦縣招商引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縣最佳化投資環境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做好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
(二十九)指導、組織和協調全縣區域經濟協作,協調實施陝甘川寧四省十六方經聯會等區域經濟協作組織確定的經濟協作有關事項。加強與縣政府駐外辦事機構和廣元市招商分局的聯繫聯絡工作。參與研究提出加強我縣駐外辦事機構管理的有關規定和辦法以及布局調整意見。承辦外地政府在旺蒼設定辦事機構的呈報、聯絡、服務工作;調查研究、蒐集信息,及時向縣委、縣政府提供招商引資、區域經濟協作的決策依據;負責全縣招商引資項目庫的建立、維護和管理;建立和完善區域經濟協作、招商引資信息網路、提供相關的諮詢服務;加強與國內外、縣內外相關信息的交流,掌握招商引資動態,為縣委政府提供招商引資和經濟協作的決策依據;會同相關部門編報全縣招商引資的統計資料。配合相關部門,搞好旺蒼環境建設和對內對外開放的宣傳。把握國家巨觀產業導向,提出、研究、篩選和包裝招商引資項目。
(三十)承擔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三十一)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局 長:奉永德
主持全局全面工作,負責財務、人事工作。
黨委書記:任衛紅
主持局黨委工作,負責企業破產改制工作。
總工程師:余國慶
負責項目儲備、核准項目備案登記、規範工程管理工作,督促項目竣工驗收,組織項目後評估;分管機關工作;聯繫辦公室、人事勞動股、技改股;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總經濟師:陳仕全
負責工業及商貿經濟運行、監控及統計數據上報工作;負責規模企業培育、經濟形勢分析工作;聯繫工業企業股、商貿流通股、對外貿易合作股;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副 局 長:吳慧勤
協助局長負責商務經濟、政策法規、行政執法工作;分管商貿流通股、對外貿易合作股、行政許可和綜合股;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副 局 長:伍福坤
協助局長負責信息化、能源、安全工作;分管信息化股、電力能源股、安全股;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副 局 長:向仕忠
協助局長負責工業經濟工作,負責園區管委會工作;分管工業企業股、 技改產業股、園區和項目推進股;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紀委書記:牟 偉
負責紀檢監察工作;協助書記負責黨委日常工作;聯繫工業經濟工作,重點負責項目推進工作;聯繫人事勞動股;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委主任:趙東文
負責工會工委工作;協助書記負責群團工作,聯繫商務經濟工作;聯繫人事勞動股;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旺蒼縣經濟商務和信息化局設1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政務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機關文秘、信息、檔案、機要、保密、人大提案辦理、政協定案辦理、愛國衛生、計畫生育、會務、後勤保障及值班等工作;負責綜合性檔案、材料的起草工作;負責機關績效管理及重要事項的督查督辦;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和基本建設工作,組織內部審計;負責定點扶貧和對口支援工作。
(二)工業企業股
負責經濟運行綜合管理,監測、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態勢和質量,建立工業經濟運行預警機制,對重大問題提出政策措施建議;制定年度工業經濟責任目標並監督實施;負責工業經濟重大政策執行情況的績效評估;負責工業經濟信息收集、處理、研究、發布和系統信息網建設;指導工業發展規劃編制、重大產業化項目布局和建設工作。組織協調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工業和信息化應急管理;負責縣大件運輸協調工作。
統籌大中小企業協調配套發展;負責大企業大集團的培育;指導國家、省、市、縣確定的重點非公有制企業發展;負責中小企業發展規劃和綜合協調工作;指導企業實施改革改組改造和兼併重組,指導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加強管理工作。擬訂鼓勵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進小企業創業平台建設,開展小企業創業基地建設和中小企業發展基地建設工作;指導開展小企業創業輔導培訓;組織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規範中小企業服務市場;指導和促進創業投資發展。
負責組織開展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經濟合作與交流,組織擬訂利用外資政策措施;組織指導企業開展國際化經營及開拓國際市場;組織指導企業跨區域和境外開展合作、兼併重組;組織指導開展承接產業轉移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外事工作。負責推進工業品牌戰略的實施,參與指導縣內名牌產品和馳名商標創建工作;指導工業企業加強質量管理和標準化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省、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技術標準和規範;綜合分析市場動態和發展趨勢,擬訂工業企業開拓市場和產品促銷的政策措施,支持企業鞏固和擴大市場份額,組織和指導工業領域運用“兩個市場”尤其是走出去戰略的實施和會展等市場拓展活動。
負責實施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行業管理,組織制定並實施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技術標準、技術規範,引導產業合理布局,推動產品結構調整;組織申報國家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國家級專項中的電子信息產品項目;組織電子信息產品製造企業和產品認定;組織推進電子信息新產品研發和產業化。負責重大技術裝備和機械行業管理,組織編制並實施行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相關政策;負責推薦重大技術裝備基地建設;依託國家和省重點工程建設協調重大專項的實施,組織套用重大技術裝備首台(套),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組織實施重大技術裝備專項資金計畫;負責組織申報重大科技專項。承辦上級國防科工部門交辦的重點軍品科研、生產任務的監督、檢查、協調工作;做好軍品科研、生產任務的地方條件保障工作和服務工作;組織管理國防科技工業計量、質量、標準、保密、統計、軍品安全生產、國防科技成果、專利的保護和推廣套用;做好軍轉民、軍民結合產業發展工作。負責全市民用爆破器材行業管理的行業管理工作。
負責實施鋼鐵、釩鈦、有色、建材等行業管理,組織編制並實施行業發展規劃;監測行業運行態勢,研究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擬訂相關支持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研發和推廣套用。
負責實施輕工、紡織等行業管理,組織編制並實施行業發展規劃;監測行業運行態勢,研究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擬訂相關支持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旅遊工藝品開發工作;組織申報“省工藝美術大師”和“中國工藝美術大師”。
負責實施農產品加工業、食品飲料行業管理及綜合協調服務,監測行業運行態勢,擬訂行業的支持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並實施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技術標準、技術規範;指導農產品加工業、食品飲料行業產品質量安全和標準工作;負責農產品加工示範企業和示範基地建設工作。
負責化工、醫藥行業管理,編制行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監測行業運行態勢,擬訂支持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縣藥品儲備管理,組織實施重大災情、疫情、軍需、戰備等情況下藥品的緊急調度;負責監控化學品的管理工作;承擔《禁止化學武器公約》規定的有關工作。
(三)商貿流通股
擬定健全規範市場體系的政策措施;編制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指導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推進流通標準化;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促進城鄉市場一體化發展;規範零售企業促銷行為;按有關規定對拍賣、典當、租賃、直銷、汽車流通和舊貨流通行業等進行監督管理,負責老舊汽車報廢更新管理。
擬定商貿服務業發展戰略、行業規劃和政策措施,承擔餐飲、住宿和居民服務等商貿服務行業管理;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社區商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指導流通領域節能降耗和再生資源回收工作;推進流通體制改革和連鎖經營、特許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發展。
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相關工作,擬定規範市場運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履行市場綜合治理和監管職責,完善市場秩序舉報投訴服務網路建設,受理商務領域違法違規、擾亂市場秩序案件(線索)的舉報投訴;承擔酒類流通監督管理職責;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參與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商業欺詐等工作。
按要求承擔服務業發展工作中組織實施的協調工作,擬定相關計畫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匯總分析全縣服務業運行發展情況,提出解決相關問題的意見和建議;編制第三方物流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積極配合和參加廣元市在境內舉辦的各種商貿交易會、展覽會和展銷會等活動。
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市場預測、預警和信息發布,提出市場運行及調控政策建議;承擔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重要消費品儲備(肉類、食糖、邊銷茶、小包裝食品等)管理和市場調控的有關工作,承擔生豬屠宰管理的相關工作和繭絲綢協調工作;參與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
擬定商務發展中長期規劃,統計分析商務運行狀況;協調與商務有關的財稅金融等政策的執行並提出建議;監督管理各項商務發展專項資金。
(四)技改產業股
牽頭貫徹國家工業和信息化產業政策,擬訂工業和信息化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貫徹實施國家西部大開發有關政策;擬訂工業和信息化產業準入條件並組織實施;負責產業政策確認;負責工業淘汰落後產能工作,組織申報中央財政淘汰落後產能專項資金項目;負責汽車行業管理,指導新能源汽車產業化工作;指導工業、信息化和無線電領域社會中介組織發展。負責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管理,組織企業技術改造推進工作,制訂並組織實施企業技術改造投資規劃、年度計畫和引導目錄;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的意見,組織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申報國家有關專項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相關企業技術改造項目享受優惠政策的確認;監督國家專項技術改造項目設備招標工作。
依法負責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制定企業技術創新政策措施和指南,組織推動產學研聯合重大關鍵平台共性技術攻關;按照規定程式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企業技術中心申報、認定和建設管理工作;組織申報國家重大技術創新專項,編制企業技術創新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技術創新項目財政項目資金的監督管理;負責組織企業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的鑑定、驗收;牽頭推進工業設計;組織引入風險投資。負責研究國際國內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態勢,提出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方向和重點領域;牽頭擬定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產業規劃、技術規劃、產品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產品、技術、企業、產業鏈培育建設;組織推進相關重點項目和技術經濟合作。
(五)金融民營股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民營經濟發展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縣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規定;制定全縣民營經濟發展工作目標,協調處理民營經濟發展中的重大問題,通報民營經濟發展情況,督促檢查民營經濟發展工作落實情況;負責組織對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履行監督、指導、管理、服務職能;指導民營經濟發展。
負責企業生產運行中涉及財政、金融、稅收等方面問題的協調;牽頭搭建工業企業信貸資金的融資平台,指導企業融資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指導工業企業直接融資和通過多層次資本市場融資;推進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負責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備案工作,指導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行業自律組織建設;負責企業上市培育和獎勵;負責股份有限公司發起設立的審核轉報工作;負責對企業改制上市申請、股權變更的審核工作;指導上市企業重組工作。
(六)對外貿易合作股
研究提出促進加工貿易發展的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承接加工貿易轉移;負責加工貿易統計、深加工結轉等業務管理,依法對加工貿易企業進行監管;指導協調出口加工區的業務工作。
擬定服務貿易和服務外包發展規劃,研究提出促進技術貿易和服務出口、服務外包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技術引進和出口工作,負責服務貿易促進和統計工作,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擬定進出口貿易發展戰略,研究提出加快外貿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編制進出口商品中長期發展規劃和一般貨物進出口年度計畫,承擔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的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管理進出口商品配額及許可證;建設外貿促進體系,指導赴境外各種經貿交易會、展覽會、洽談會等貿易促進活動;指導協調外貿信用體系建設和外貿運輸業務。
協調對外經貿合作工作,研究提出促進多雙邊(含區域、自由貿易區)經貿合作對策建議;負責對外經貿交流與合作;承擔機關並指導商務系統外事聯絡工作,管理商務因公出國(境)事宜,承辦重要商務外事活動;承擔商務涉外宣傳工作。
研究提出促進機電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成套設備出口的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電和高新技術產品貿易促進工作;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監督管理進口機電產品國際招標,負責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的監管。
負責全縣外商投資促進工作,擬定外商投資促進中長期規劃和利用外資、改善投資環境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牽頭外資併購工作;建立引資項目庫和資源庫,跟蹤促進重大外資項目;規範對外招商引資活動,協調組織跨區域大型投資促進和外資政策宣傳,建立和完善多層次的投資促進工作網路體系,承擔與境外投資促進機構及商會、協會的聯繫與交流。擬定並執行對外經濟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設計諮詢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負責對外承包工程項目帶動全縣成套設備出口;擬定公民出境就業管理政策,承擔外派勞務和赴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承擔對外援助有關任務,負責多雙邊對我縣無償援助和贈款(不含財政合作項目下外國政府對我縣的贈款)。
(七)招商引資股(旺蒼縣招商引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項目工作辦公室)
負責全縣招商引資統籌協調的具體工作和客商接待工作;負責提出和草擬全縣招商引資的方向、重點和目標建議;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各項招商引資工作制度和工作計畫;建立和完善招商引資信息網路,抓好對內對外開放和招商引資的信息交流、反饋工作,提供相關的諮詢和招商引資政策宣傳、環境建設宣傳;負責主要招商引資活動的組織、聯絡、洽談和重點招商項目的評估、推介、跟蹤等工作;協同執行對環境建設、招商引資、區域協作等工作的指導、檢查、督促;負責重點招商引資項目的協調服務工作;負責相關對外協調聯繫工作。
(八)投資促進股
負責宣傳貫徹國家和省、市、縣有關擴大開放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全縣國際國內經濟技術合作、招商引資的有關政策措施;負責招商引資目標管理;負責全縣招商引資重大課題的調查研究和重要檔案、報告的起草工作,為領導提供決策依據;及時通報全縣招商引資工作動態和重大項目落實情況,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的措施供領導決策;負責全縣招商引資統計和檔案管理工作。
(九)電力能源股(旺蒼縣能源辦公室、旺蒼縣節能監察中心、電力執法大隊)
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節能降耗、循環經濟發展、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水資源節約與污染治理、應對氣候變化及低碳經濟發展工作;負責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節能評估審查,監管考核重點用能企業節能工作;組織申報中央財政節能技術改造獎勵資金項目。
負責電力、成品油、天然氣等重要物資的綜合調控、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負責成品油經營市場監管;負責電力運行調度管理;制定中、長期電力運行調控目標和方案,平衡電力資源;負責電力資源配置和直購電協調工作,指導協調電力生產調度和併網管理,推進電力需求側管理;實施供電營業等電力許可;協調電力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電力行政執法工作。
(十)信息化股
統籌推進信息化工作;負責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公開和誠信體系建設;推進電子政務和信息資源開發利用,推動跨部門、跨行業、跨領域的互聯互通,開展績效評估工作,組織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重要信息系統安全保障,參與處理網路與信息重大安全事件;協調信息安全測評、數字認證、等級保護等工作;負責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統一規劃並協調管理重大項目、工程通信設施;組織制定通信管線規劃並實施管理;協調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重大事項。負責軟體與信息服務業行業管理;組織實施行業發展規劃和技術標準、規範;推進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組織申報國家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和國家科技專項中軟體和信息服務業項目;承擔軟體企業認定、軟體產品登記工作;承擔信息系統集成資質和信息系統工程監理資質認證;推進物聯網、智慧卡產業的發展及套用推廣。
(十一)行政許可和綜合股
組織起草工業經濟、信息化管理的政策規定及地方性商務規章草案,負責審核有關規範性檔案;組織實施法制宣傳,工業經濟、信息化發展的重大戰略研究,指導全縣商務系統依法行政;組織起草促進新型工業化發展的政策建議;承擔本系統、本部門推進依法行政跟蹤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承擔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調解和規範性檔案審核和備案工作;組織協調企業治亂減負工作。牽頭編制工業經濟、信息化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發展規劃編制工作;提出推進全縣工業經濟結構和布局調整的實施方案,擬定推進重要產業區域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推進區域間規劃銜接和縣內區域產業合作;參與區域總體發展規劃、專項發展規劃編制及重大產業布局。承擔全縣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和技術性貿易壁壘等涉及進出口公平貿易的相關工作,依法實施對外貿易調查和產業損害調查,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和產業損害預警機制,承擔產業安全應對工作;負責反壟斷相關工作。負責涉及全縣工業和商貿流通領域內的普法、維穩、綜治、信訪等工作,協助處理工業企業和商貿流通企業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和安全生產檢查;負責重要物質的綜合平穩、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綜合協調,承擔縣大件運輸協調工作;承辦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二)園區和項目推進股
擬定並組織實施產業園區、產業集群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有關問題;負責重點推進產業園區建設發展;推進園區公共配套設施建設,組織實施產業園區公共服務平台項目計畫;推進工業化和城鎮化聯動;承擔產業園區發展監測運行分析,提出政策建議。擬定並組織實施工業經濟、信息化領域的生產性服務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擬定相關支持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進其功能區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協調重點產業相關產品配套、外包、流通、物流、生產資料市場等重點領域的發展;跟蹤推進重大項目建設,組織參與其產業、企業的調整和重組。
負責對國家產業政策、資金投向等相關政策的研究,抓好相關信息的收集與利用;負責抓好全縣招商引資項目的篩選、策劃、研究、儲備和包裝以及信息發布工作,參與招商引資項目的評估、推介、洽談和協調工作;負責指導縣內各部門、各單位做好招商引資項目研究工作;負責縣委、縣政府確定的重點項目的深度研究;負責招商引資項目庫的建立、維護和管理工作,並按照行業、項目批次等建立健全項目儲備庫制度;配合縣級有關部門做好項目實施的監督與管理。
(十三)人事勞動股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訓、勞動保障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企業黨員黨務、黨風廉政建設、紀檢和工會工作;負責落實離退休人員有關政策;負責離退休人員勞動工資、醫療費用報銷日常工作與人事檔案管理;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與服務工作;負責本系統企業軍轉幹部有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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